博樂欣

博樂欣

抑郁症治療藥品
博樂欣(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劑,表面有一小孔,除去包衣後顯白色或類白色。
  • 藥品名:博樂欣
  • 外文名:博樂欣
  • 别名: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
  • 是否處方藥:
  • 主要适用症:
  • 主要用藥禁忌:
  • 劑型:75mg
  • 運動員慎用:
  • 是否納入醫保:
  • 批準文号:國藥準字H20070269
  • 藥品類型:

适應症

各種類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慮的抑郁症及廣泛性焦慮症。

不良反應

通常在治療早期發生,部分存在劑量相關性,常見不良反應有惡心、嘔吐、頭痛、虛弱、出汗、嗜睡、失眠、頭暈、神經質、口幹、焦慮、厭食、體重下降、皮疹、男性射精異常或陽痿。較少發生的不良反應有心動過速、血壓升高及腎功能異常、血清膽固醇輕度升高、視力模糊、可逆性骨髓抑制。

禁忌症

對本品過敏者及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有躁狂史和癫痫的患者應慎用本品。癫痫發作應停用本品。

2.有心髒病、高血壓及甲狀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應慎用本品。

3.有中等肝硬化的患者,應降低50%的劑量,有輕度到中度腎損害的病人,每日劑量降低25%。

4.18歲以下及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應小心。

5.目前尚無有關和電休克聯合治療的經驗。

6.用藥期間避免飲酒。

7.停藥時應逐漸減小劑量,已應用本品6周或更長時間,應在兩周内逐漸減量。

8.妊娠和哺乳期:動物研究表明,本品無任何至畸性,也無胚胎毒性,但妊娠期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妊娠期或哺乳期婦女不宜服用,除非醫生認為利大于弊時方可使用。

9.駕駛/操縱機器:臨床證明,服用本品,對認知功能或精神活動沒有影響,然而與所有精神類藥物一樣,病人在駕車或操縱機器時,小心謹慎。

10.藥物相互作用:本品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将産生嚴重的甚至是緻命的副作用。使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患者需停藥14天後方可使用本品,使用本品的患者需停藥7天後方可使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本品與甲氰咪呱合用,可使文拉法辛清除率降低。本品對細胞色素P450ⅡD6酶有弱的抑制作用,因此有和其他通過此酶代謝的藥物發生相互作用的可能。

11.過量用藥的處理:本品沒有特異的解毒藥,如服用過量,可按其它抗抑郁藥物過量的常規方法治療,可應用活性碳、誘吐、洗胃等。由于文拉法辛鹽酸鹽有較大的分布容積,強迫利尿、透析、輸血和交換輸血等治療方法益處不大。

孕乳婦女用藥

兒童用藥

老年患者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将産生嚴重的甚至是緻命的副作用。使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患者需停藥14天後方可使用本品,使用本品的患者需停藥7天後方可使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本品與甲氰咪呱合用,可使文拉法辛清除率降低。本品對細胞色素P450IID6酶有弱的抑制作用,因此有和其他通過此酶代謝的藥物發生相互作用的可能。

藥物過量

【藥物過量】

過量用藥的處理:本品沒有特異的解毒藥,如服用過量,可按其他抗抑郁藥物過量的常規方法治療,可應用活性碳、誘吐、洗胃等。由于文拉法辛鹽酸鹽有較大的分布容積,強迫利尿、透析、輸血和交換輸血等治療方法益處不大。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非臨床研究顯示,文拉法辛及其活性代謝物O-去甲基文拉法辛是5-HT、NE再攝取的強抑制劑,是多巴胺的弱抑制劑。體外試驗未發現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對M膽堿受體、H1組胺受體、α1-腎上腺素能受體有明顯的親和力。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無MAO抑制活性。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

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Ames試驗、CHO/HGPRT哺乳動物細胞正向基因突變試驗結果均為陰性。文拉法辛BALB/c-3T3小鼠細胞轉化試驗、CHO細胞姐妹染色體交換試驗、大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O-去甲基文拉法辛CHO染色體畸變試驗結果為陰性,大鼠微核試驗結果為陽性。

生殖毒性

按mg/m[sup]2[/sup]推算(以下同),雄性大鼠經口給藥劑量達最大推薦人用劑量的2倍時,未見對生育力的影響。大鼠和家兔妊娠和哺乳期間經口給藥,劑量分别為最大推薦人日用劑量的2.5倍和4倍時,未見畸形,但可見大鼠幼仔體重減輕、死産率增加、哺乳前5天死亡幼仔數增加。動物死亡原因不明,對幼仔死亡的無影響劑量為最大推薦人日用劑量的0.25倍。

緻癌性

小鼠經口給予文拉法辛劑量高達120mg/kg/天(最大人推薦劑量的1.7倍)連續18個月,大鼠經口給予文拉法辛劑量高達120mg/kg/天(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的文拉法辛血藥濃度分别為最大推薦人用劑量時人血藥濃度的1倍和6倍,但O-去甲基文拉法辛水平低于人體)連續24個月,未見腫瘤發生率增加。

注意事項

警告:

臨床症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

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兒童患者,無論是否服用抗抑郁藥物,他們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惡化,并有可能出現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以及行為異常變化,這種風險一直會持續到病情發生明顯緩解時為止。已知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礙與自殺風險有關,并且這些精神障礙本身為自殺的最強的預兆。

然而,長期以來一直有這些擔憂:在某些患者的治療早期,抗抑郁藥物可能起着誘導抑郁症狀惡化,以及産生自殺意念、行為的作用。抗抑郁藥物(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劑對照研究彙總分析顯示,在患有抑郁症(MDD)和其它精神障礙的兒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歲)中,與安慰劑相比,抗抑郁藥物增加了産生自殺想法和實施自殺行為(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但短期的臨床試驗沒有顯示,在年齡大于24歲的成年人中,與安慰劑相比,使用抗抑郁藥物會增加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在年齡65歲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藥物後,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有所降低。

在患有抑郁症、強迫症(OCD)或其它精神障礙的兒童和青少年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試驗(共計24項短期臨床試驗,9種抗抑郁藥物,包括愈4400例患者)和在患有抑郁症或其它精神障礙的成年患者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試驗(共計295項短期臨床試驗(中位持續時間為2個月),11種抗抑郁藥物,愈77000例患者),各種藥物引起的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有很大的差異,但是大部分的藥物研究顯現出較年輕患者自殺意念、行為風險增加的趨勢。

在各個不同的适應症中,自殺意念、行為的絕對風險不同,在抑郁症中的絕對風險最高。雖然在各個适應症中的絕對風險有所不同(藥物和安慰劑相比),但是,在不同适應症的年齡層中的風險相對穩定。表1提供了風險差異(每1000名患者中藥物和安慰劑治療産生的自殺意念、行為風險差異的例數)。

表1

在兒童臨床試驗中沒有自殺事件發生。在成人臨床試驗中有自殺事件的發生,但是發生的數量不足以對藥物在自殺中的影響做出結論。

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在長期用藥過程中(如幾個月後)是否會延續尚不可知。但是,在成年抑郁症患者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的維持治療臨床試驗的證據充分顯示,使用抗抑郁藥物可以延緩抑郁症的複發。

無論治療哪種适應症,對接受抗抑郁藥物治療的所有患者,都應當适當監察和密切觀察其臨床症狀惡化、自殺傾向以及行為變化異常情況。尤其在藥物最初治療的數月内,及增加或減少劑量的時候。

用抗抑郁藥物治療患有抑郁症、其它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礙的成年和兒童患者時,可以出現下列症狀:焦慮、激越、驚恐發作、失眠、易怒、敵意、攻擊性、沖動、靜坐不能(精神運動性不安)以及輕症躁狂和躁狂。雖然尚未建立這些症狀的出現與抑郁症的惡化和/或自殺沖動的産生之間的因果關系,但注意到了這些症狀的出現可能是産生自殺傾向的先兆。

當患者的抑郁症狀持續惡化,出現自殺傾向,或出現可能是抑郁症狀惡化或自殺傾向的先兆症狀時,應當仔細考慮包括可能中止藥物治療在内的治療方案調整。如果這些症狀是嚴重的、突發的、或與患者當前症狀不符合時更應如此。

如果決定中止治療,劑量應當盡快遞減,但需意識到突然停藥可能會引起某些症狀(參見[注意事項]和[用法用量],停止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治療中的風險描述)。

用抗抑郁藥物治療患有抑郁症或其它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礙的兒童患者時。應當提醒家屬以及看護者有必要監察患者是否出現激動、易怒、行為異常變化、其它以上提及的症狀以及出現自殺傾向的情況。一旦出現,立即向醫療衛生專業人士彙報這些症狀。家屬以及看護者應當每日對患者進行以上監察。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時,處方應當從最小量開始,并配合良好的患者管理,以減少過量用藥的危險。

雙相情感障礙患者的篩查:

抑郁發作可能是雙相情感障礙的初期表現。一般認為(雖然未通過對照試驗明确),單用抗抑郁藥物治療這類發作可能增加具有雙相情感障礙危險患者的混合型/躁狂發作的可能性。尚不明确以上提及的症狀是否意味着可能出現這種轉變。然而,在用抗抑郁藥物開始治療之前,應當對有抑郁症狀的患者進行充分的篩查,以确定他們是否具有雙相情感障礙的危險;該篩查應當包括自殺家族史,雙相情感障礙和抑郁症家族史在内詳細的精神病史。應當注意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未經批準用于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抑郁發作。

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的潛在相互作用

如果停用MAOIs不久後開始文拉法辛治療,或停用文拉法辛不久就開始MAOIs治療,可能會發生不良反應、有時甚至是嚴重不良反應。這些不良反應包括震顫、肌痙攣、大汗淋漓、惡心、嘔吐、潮紅、頭暈、伴有類似于惡性綜合征的高熱、癫痫發作、以至死亡。

已有關于藥理作用類似于鹽酸文拉法辛的其它抗抑郁藥合并MAOIs産生嚴重、甚至緻死性的不良反應報道。如MAOIs合并SSRIs類藥物,這些不良反應還包括:高熱、強直、肌痙攣和生命體征不穩定、精神狀态的改變(包括極度的激越,逐漸進展為谵妄和昏迷)。有報道在三環類抗抑郁藥(TCAs)合并MAOIs治療的一些病例中出現惡性綜合征(嚴重高熱、癫痫發作),有時可以緻命。在停用TCAs後很快使用MAOIs治療的患者中也有類似報道。尚無合并使用文拉法辛和MAOIs的人體和動物研究,因為文拉法辛同時抑制去甲腎上腺素和5-HT的再攝取,因此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不能與MAOIs同時服用,在至少停用MAOIs14天後,才能使用本品,或者至少停用本品7天後,才能使用MAOIs。

5-羟色胺綜合征

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治療時,可能發生一種潛在生命威脅的5-羟色胺綜合征,尤其是在與以下藥物合并使用時:作用于5-羟色胺遞質系統的藥物(包括SSRIs、SNRIs和曲坦)和損害5-羟色胺代謝的藥物,如MAOIs。5-羟色胺綜合征可能包括精神狀态的改變(例如,激動、幻覺、昏迷)、自主神經系統紊亂(例如,心動過速、血壓變化、過熱)、神經肌肉系統失調(例如,反射亢進、動作失調)和/或胃腸道症狀(例如,惡心、嘔吐、腹瀉)(見[藥物相互作用])。

禁止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與MAIOs合用治療抑郁症(見[禁忌]和[注意事項]-警告。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潛在的相互作用)。

如果臨床上有合理需要,要合并使用文拉法辛和某種SSRI、SNRI或5-羟色胺受體激動劑(曲坦),建議密切觀察患者情況,尤其在治療初期和增加劑量時(見[藥物相互作用])。

不推薦合并使用文拉法辛和5-羟色胺前體物質(如:色氨酸補充劑)(見[藥物相互作用])。

持續性高血壓

文拉法辛的治療與部分患者持續的血壓升高有關(定義為卧位舒張壓(SDBP)≥90mmHg,并且連續3次血壓監測高于基線血壓10mmHg,見表2)。

在對符合持續性高血壓标準的服用鹽酸文拉法辛普通制劑患者的分析顯示,使用鹽酸文拉法辛普通制劑發生持續性高血壓的幾率與劑量增加有關(見表3)。

為了充分評價在高劑量下的血壓持續性升高的發生率,進行了接受平均劑量大于300mg/天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的研究,但病例數較少。

表2.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上市前根據不同的适應症劃分,發生卧位舒張壓(SDBP)持續升高的數目(%)

上市前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治療抑郁症患者的研究中,有0.7%(5/705)的患者由于血壓的升高而中止治療,其中大部分患者是中度的血壓升高(SDBP升高12到16mmHg)。在治療GAD的2項研究中,在8周或6個月的随訪期内分别有0.7%(10/1381)和1.3%(7/535)的患者由于血壓的升高而中止,其中大部分患者是中度的血壓升高(8周時SDBP升高12到25mmHg,6個月時升高8到28mmHg)。

持續的SDBP升高會産生不利的後果,在上市後的研究中,有報道需要立刻治療的高血壓發生,在使用文拉法辛進行治療前,必須對已有的高血壓進行控制。推薦在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治療的患者中應定期監測血壓。對于使用文拉法辛治療後出現持續性血壓升高的患者,應考慮減藥或停止治療。

收縮壓和舒張壓升高

在安慰劑對照的上市前研究中,平均血壓的變化見表4(仰卧位收縮壓和舒張壓的平均變化)。在不同的适應症間,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治療的患者中證實仰卧位收縮和舒張壓與劑量的增加相關。

表4.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中,不同适應症、試驗持續時間和劑量組的仰卧位收縮壓和舒張壓與基線相比的平均變化

1仰卧位收縮壓

2仰卧位舒張壓

在抑郁症和廣泛性焦慮症的所有臨床試驗間,接受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的患者仰卧位舒張壓升高≥15mmHg的占1.4%(舒張壓≥105mmHg),而安慰劑為0.9%。同樣的接受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治療的患者仰卧位收縮壓升高≥20mmHg的占1%(收縮壓≥180mmHg),而安慰劑為0.3%。

瞳孔擴大

有患者出現瞳孔擴大現象,可能與文拉法辛的治療有關。因此對有眼壓增高或者急性窄角型青光眼(閉角型青光眼)的患者應密切監測。

一般注意事項:

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

對于使用文拉法辛治療的患者停藥時應系統評估其停藥症狀,包括文拉法辛治療GAD的臨床研究的前瞻性分析和治療抑郁症的回顧性調查的結果。當患者突然停藥或高劑量藥物減少時會出現一些新的症狀,出現的頻率随着藥物的劑量和治療時間的增加而增高。報道的症狀包括:激越、食欲減退、焦慮、意識模糊、協調和平衡障礙、腹瀉、頭暈、口幹、情緒煩躁、肌束震顫、乏力、頭痛、輕躁狂、失眠、惡心、緊張、惡夢、感覺異常(電擊樣感覺)、嗜睡、發汗、震顫、眩暈和嘔吐。

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其它SNRIs和SSRIs上市後陸續有一些停藥後不良事件的自發報道,尤其在突然停藥時常可見:情緒煩躁、易怒、激越、頭昏、感覺異常(如電擊感)、焦慮、意識模糊、頭痛、懶散、情緒不穩定、失眠、輕躁狂、耳鳴和癫痫發作等。以上表現一般為自限性,也有嚴重停藥反應的報道。

當患者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時,應注意監測這些可能出現的停藥症狀。推薦任一劑型的文拉法辛均應逐漸減量,避免突然停藥,并且對患者進行監控。如果在減藥和停藥過程中出現難以耐受的症狀時,可以考慮恢複至先前治療劑量,随後醫生再以更慢的速度減藥(見[用法用量])。

失眠和緊張

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短期治療抑郁症和GAD時,與安慰劑相比。常引起失眠和緊張。見表5。

在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抑郁症時,患者分别由于失眠和緊張導緻停藥的發生率均為0.9%。

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GAD的研究中,在治療8周以上的患者中由于失眠和緊張導緻停藥的發生率分别為3%和2%,在治療6個月以上的患者中分别為2%和0.7%。

體重的變化

成年患者:臨床研究顯示有7%接受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和2%接受安慰劑治療的抑郁症患者體重下降超過5%。因為體重下降而停藥的患者比例為0.1%。在與安慰劑對照治療GAD的研究中,6個月後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組和安慰劑組分别有3%和1%的患者體重下降超過7%。随訪至8周時有0.3%服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的GAD患者因為體重下降停藥。

文拉法辛合并減肥藥(如芬特明)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建議不合并使用文拉法辛和減肥藥。文拉法辛也未批準單獨或合并用于降低體重的治療。

兒童患者:兒童患者接受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有體重下降的報道。對于4項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雙盲、安慰劑對照可變劑量治療抑郁症為期8周的臨床研究的彙總分析顯示,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的患者體重平均下降0.45kg(n=333),安慰劑組患者的體重下降為0.77kg(n=333)。在抑郁症和GAD的患者的治療中,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與安慰劑相比有更多患者體重下降至少達到3.5%(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組的18%比安慰劑組的3.6%,P<0.001)。因治療而引起的厭食症狀對患者體重下降的影響可能更廣,難以評價(見[注意事項]-食欲的變化)。

在一項開放的兒童和青少年接受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6個月治療抑郁症的研究中,評價藥物長期治療的風險。結果顯示,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的兒童和青少年體重的增加少于那些年齡和性别匹配的兒童和青少年的預期體重增加值。這種差異在兒童中(<12歲)比在青少年中(>12歲)更為明顯。

身高的變化

兒童患者:在8周的安慰劑對照治療GAD的研究中,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治療的患者(年齡6~17歲)的身高平均增加0.3cm(n=132),安慰劑組平均增加1.0cm(n=132),p=0.041。這種身高增加的差異在低于12歲的患者中更為明顯。在為期8周安慰劑對照治療抑郁症的研究中,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治療的患者的身高平均增加0.8cm(n=146),安慰劑組為0.7cm(n=147)。在1項6個月的抑郁症開放研究中,接受治療的兒童和青少年身高增長,但低于其基于年齡和性别相匹配的預期值,年齡<12歲的兒童的這種實際身高與預期身高的差異更大。

成年患者:通過對短程、雙盲和安慰劑對照治療抑郁症的研究的彙總分析,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治療組比安慰劑組有更多的患者出現食欲減退,分别達到8%和4%。治療抑郁症的過程中有1%的患者因為食欲減退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通過對短程、雙盲和安慰劑對照治療GAD的研究的彙總分析,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組比安慰劑組有更多的患者出現食欲減退,分别達到8%和2%,在8周的治療期内,有0.9%的GAD患者因為食欲減退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

兒童患者: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和安慰劑對照治療GAD和抑郁症的兒童患者中,也出現食欲減退。有10%的年齡在6~17歲的患者服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過程出現食欲減退,安慰劑組為3%。沒有患者因為食欲減退和體重下降而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

誘發躁狂/輕躁狂

市前的臨床研究顯示:用于治療抑郁症時,有0.3%的服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的患者出現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安慰劑組為0%;用于治療GAD時,服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的患者無一出現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安慰劑組躁狂或輕躁狂發生率為0.2%。在所有的鹽酸文拉法辛普通制劑(怡諾思片)治療抑郁症的研究中,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中有0.5%發生躁狂和輕躁狂發作,而安慰劑組卻未發生。據報道已上市的抗抑郁藥物治療抑郁症時也有少數的患者出現躁狂/輕躁狂發作。和所有的抗抑郁藥物一樣,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慎用于有雙相情感障礙病史或家族史的患者。

攻擊性行為

較小比例的曾經接受抗抑郁藥物治療(包括文拉法辛的治療,降低劑量和中斷治療)的患者可能發生攻擊性行為。與使用其它抗抑郁藥物類似,對于具有攻擊性傾向病史的患者使用文拉法辛需要謹慎。

低鈉血症

通常在低血容量或者脫水患者中,使用SSRIs和SNRIs藥物包括文拉法辛時可能發生低鈉血症和/或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征。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劑的患者和由于其他原因導緻的低血容量者,有較大的風險出現低鈉血症。在大多數情況下,低鈉血症是由于抗利尿素分泌異常綜合征(SIADH)引起的。有病例報道血清鈉低于110mmol/L。對于出現低鈉血症症狀的患者應考慮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并且采取合适的醫學幹預措施。

低鈉血症的症狀包括頭痛、思想集中困難、記憶損傷、意識模糊、虛弱、可能導緻跌倒的搖擺不定。嚴重或急性的症狀包括幻覺、暈厥、驚厥、昏迷、呼吸停止和死亡。

驚厥

如同其它抗抑郁藥,文拉法辛可能會引起驚厥。有驚厥史的患者應慎用。

癫痫

在上市前的臨床研究中,所有的705例接受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治療的抑郁症患者和1381例GAD患者中沒有出現癫痫發作。在所有的鹽酸文拉法辛普通制劑(怡諾思片)上市前研究中,在接受不同劑量文拉法辛治療的患者中有0.3%(8/3082)出現癫痫發作。和其它抗抑郁藥物一樣,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應慎用于有癫痫病史的患者,當患者癫痫發作時應停藥。

異常出血

SSRIs和SNRIs,包括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可能增加出血事件發生的風險。與阿司匹林、非甾體類的抗炎藥、華法令和其它抗凝藥合并使用可能會增加該風險。病例報告和流行病學研究(病例對照和隊列設計)已經證明幹擾5-羟色胺再攝取的藥物與胃腸道出血的相關性。與使用SSRIs和SNRIs藥物相關的出血事件包括瘀斑、血腫、鼻衄、瘀點和有生命危險的出血。

當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與非甾體性抗炎藥、阿司匹林或其他任何影響凝血的藥合用時,患者應注意異常出血風險。

抑制5-羟色胺再攝取的藥物可導緻血小闆聚集的異常。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皮膚及粘膜出血的風險可能增加。因此。和其它5-羟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一樣。有出血傾向的患者,包括使用抗凝藥及血小闆抑制劑的患者應慎用文拉法辛。

血清膽固醇的升高

在為期3個月以上的安慰劑對照研究中,接受文拉法辛治療的患者中有5.3%出現有臨床意義的血清膽固醇的升高,安慰劑組為0%。在長期治療的患者中應監測血清膽固醇水平。

間質性肺病和嗜酸細胞性肺炎

與使用文拉法辛治療相關的間質性肺病和嗜酸細胞性肺炎鮮有報道。在有進行性呼吸困難、咳嗽或胸部不适症狀的文拉法辛使用患者中,應該考慮這些不良事件的可能性,應該對這些患者立刻進行醫學評估,并且考慮停止使用文拉法辛治療。

用于有伴發疾病的患者

在上市前,文拉法辛用于伴發軀體疾病患者的經驗有限。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用于伴有軀體疾病的患者可能會影響血液動力學和代謝,處方時需加以注意。

某些使用文拉法辛的患者據報道可發生劑量相關性的血壓升高。在上市後的臨床經驗中,有報道需要立即治療的血壓升高的病例。因此使用文拉法辛的患者建議監測血壓。在進行文拉法辛治療前,應該對先前存在的高血壓進行控制。那些原有基礎疾病會因血壓升高而惡化的患者應謹慎。

對于近期心肌梗塞或不穩定心髒疾病史的患者,尚缺乏應用文拉法辛的經驗,故難以進行評價。因此這些患者應慎用該藥。在上市前研究時有這些疾病的患者均已被剔除。

在治療抑郁症為期8~12周的雙盲、安慰劑對照的研究中,有275例服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的患者和220例服用安慰劑的患者,在1項8周雙盲、安慰劑對照治療GAD的研究中服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的患者有610例和服用安慰劑患者有298例,通過分析上述患者的心電圖,發現采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治療和安慰劑組的抑郁症患者QT間期【QTc)與基線相比有所延長(服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者延長4.7msec,安慰劑組患者縮短1.9msec),采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和安慰劑組GAD患者QT間期(QTc)與基線相比無明顯變化。

在這些研究中,對于抑郁症的治療,接受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的患者的心率相對于基線的變化明顯高于安慰劑組(鹽酸文拉法釋制劑組平均增加4次/分鐘,安慰劑組為1次/分鐘)。治療GAD的研究中,接受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的患者的心率相對于基線的變化明顯高于安慰劑組(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組平均增加3次/分鐘,安慰劑組無變化)。

在1項可變劑量的研究中,當鹽酸文拉法辛普通制劑(怡諾思片)的劑量達到200~375mg/天,平均劑量高于300mg/天時,服用鹽酸文拉法辛的患者的心率平均增加8.5次/分鐘,而安慰劑組平均增加1.7次/分鐘。

因為鹽酸文拉法辛有加快心率的可能,應注意可能由于心率增加會危及伴有潛在疾病(如甲狀腺功能亢進、心力衰竭或近期的心肌梗塞)的患者的安全。因此,對于可能由于心率加快而影響健康狀況的患者應慎用該藥。

在一項為期4-6周雙盲、安慰劑對照的臨床試驗中,對其中769例服用鹽酸文拉法辛普通制劑(怡諾思片)的患者的心電圖評估顯示,試驗引起的傳導異常發生率與安慰劑相比沒有異常。

在腎功能不全(GFR=10到70mL/min)和肝硬化的患者中,由于文拉法辛及其代謝産物的清除率減低,消除半衰期延長,因此應使用較小的劑量(見[用法用量]),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和其它抗抑郁藥一樣,對這些患者應慎用。

患者用藥信息

醫生或其他醫療衛生專業人士應當告知患者、他們的家屬和他們的看護人有關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治療的利益和風險,并且告知他們正确的用藥方法。

應建議患者關注以下内容,并要求他們在服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時出現這些情況時及時通知醫生。

臨床症狀的惡化及自殺風險:應當鼓勵患者、他們的家屬和他們的看護者警惕下列症狀的發生:焦慮、激動、恐慌發作、失眠、易怒、敵意、進攻性、沖動、靜坐不能(精神運動性不安)、輕症躁狂、躁狂、其它行為異常變化、抑郁症狀惡化、自殺意念、尤其是在使用抗抑郁藥物治療的早期和增加或減少劑量時。由于這些變化可能是突發的,因此應當建議患者的家屬和看護人每天都查找這些症狀是否出現,應當向患者的醫生或醫療衛生專業人士報告這些症狀,尤其是出現嚴重的、突發的或不同于患者主訴的症狀。因為這些症狀可能增加自殺意念和行為的發生率,有密切監察和改變藥物治療的必要。

對認知和運動功能的妨礙

雖然文拉法辛不影響健康志願者的精神運動性、認知或複雜行為的執行能力,但是任何精神活性藥物可能損害判斷、思維和運動的執行能力。因此,在明确文拉法辛不會對他們這些能力帶來負面影響前,患者在駕駛車輛和操縱危險的機器時應謹慎。

伴随用藥

因為藥物之間有潛在相互作用的可能,建議患者正在或準備服用任何處方藥或非處方藥(包括草藥和營養補充劑)時通知醫生。

患者應該對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合并下列藥物引起5-羟色胺綜合征的風險保持謹慎。這些藥物包括曲坦、曲馬多、色氨酸補充劑和其他5-羟色胺能的藥物(見[藥物相互作用])。

患者對于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和非甾體性抗炎藥、阿司匹林、華法令或其他影響血小闆凝集的藥物合用時應謹慎,因為這些藥物和影響5-羟色胺再攝取的精神治療藥物合用與出血風險增加相關(見[注意事項]一般注意事項,異常出血)。

酒精

盡管文拉法辛不會增加酒精引起的精神和運動技能的損害,但建議患者服用文拉法辛時應戒酒。

過敏反應

建議當患者出現皮疹、荨麻疹和與過敏有關的表現時通知他們的醫生。

妊娠

建議患者在治療期内懷孕或準備懷孕時通知她們的醫生。

哺乳

患者如果是母乳喂養嬰兒,應通知她們的醫生。

軀體和精神依賴

體外研究顯示文拉法辛對阿片受體、苯二氮※受體、苯環己哌啶(PCP)受體和NMDA受體無親和力。文拉法辛對齧齒類動物的中樞神經系統無興奮作用。在對靈長類動物的研究中,文拉法辛無明顯興奮性和鎮靜方面的濫用傾向。

文拉法辛停藥反應有所報道(見[用法用量])。

目前尚無文拉法辛是否存在潛在濫用的系統性臨床研究,其它一些臨床研究中未見覓藥行為。然而對于一個中樞神經系統(CNS)活性藥物而言,上市前臨床研究的經驗不能預示藥物上市後有無誤用和/或濫用的可能。故醫生應仔細評估和密切随訪有藥物濫用史的患者,以及時發現他們對文拉法辛的誤用或濫用(如:耐受性增強、藥物的加量和覓藥行為)。

警示語

自殺傾向和抗抑郁藥物

對抑郁症(MDD)和其它精神障礙的短期臨床試驗結果顯示,與安慰劑相比,抗抑郁藥物增加了兒童、青少年和青年(<24歲)患者自殺的想法和實施自殺行為(自殺傾向)的風險。任何人如果考慮将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或其它抗抑郁藥物用于兒童、青少年或青年(<24歲),都必須在其風險和臨床需求之間進行權衡。

短期的臨床試驗沒有顯示出,與安慰劑相比年齡大于24歲的成年人使用抗抑郁藥物會增加自殺傾向的風險;而在年齡65歲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藥物後,自殺傾向的風險有所降低。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礙本身與自殺風險的增加有關,必須密切觀察所有年齡患者使用抗抑郁藥物治療開始後的臨床症狀的惡化、自殺傾向、行為的異常變化。應建議家屬和看護者必須密切觀察并與醫生進行溝通。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未被批準用于兒童患者(見[注意事項]-警告,臨床症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注意事項]-患者用藥信息,和[兒童用藥])。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鹽酸文拉法辛

化學名稱:(±)–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環己醇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HNO•HCl

分子量:313.87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劑,表面一小孔,除去包衣後顯白色或類白色。

規格

(1)37.5mg(2)75mg(以文拉法辛計)

用法用量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應該在早晨或晚間一個相對固定時間和食物同時服用,每日一次,用水送服。應該整體服下避免掰開、壓碎、咀嚼或泡于水中。

初始治療

各種類型抑郁症

對于多數患者,推薦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的起始劑量為每天75毫克,單次服藥。對某些新發病患者,在調整劑量增至每日75毫克前,可能更适于每日37.5毫克起始治療4至7天。雖然劑量和抗抑郁作用的關系未能充分探讨,但一些患者對每天75毫克的劑量無效時可能在劑量提高到最大約每天225毫克有效,因為在大部分患者中文拉法辛和主要代謝産物到第4天達到穩态濃度,如果必要可以在4天以上的間隔,以增量可達75毫克/日的幅度加量。在評估療效的研究中,允許在2周以上的間隔進行藥物的加量,平均劑量約為每天140~180毫克。

尚不知對較嚴重的抑郁症患者是否應使用高于每天225毫克劑量的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目前尚缺乏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劑量高于每天225毫克的經驗(見[注意事項]-用于有伴發疾病的患者)。

廣泛性焦慮症(GAD)

對于多數患者,推薦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的起始劑量為每天75毫克,單次服藥。對某些新發病患者,在調整劑量增至每日75毫克前,可能更适于每日37.5毫克起始治療4至7天。雖然在固定劑量的研究中未能明确證實治療GAD的量效關系,但一些患者對每天75毫克的劑量無效時,可能在劑量提高到最大劑量約每天225毫克有效,如果必要可以在4天以上的間隔,以增量可達75毫克/日的幅度加量。(見[注意事項]-用于有伴發疾病的患者)。

從鹽酸文拉法辛普通制劑換用緩釋制劑

當前應用鹽酸文拉法辛普通制劑治療的抑郁症患者可以換用每日治療量幾乎等同的緩釋片,如服用25毫克文拉法辛每日三次,可換用為75毫克緩釋片,每日一次。必要時需要根據患者的個體情況進行調整。

特殊人群

對孕期後3個月的孕婦的治療

在第7孕月以後暴露于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其它5-羟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SNRIs)和選擇性5-羟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的新生兒,其需要呼吸支持、胃管喂養和延長住院等并發症的發生率增加(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孕期的後3個月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時醫生應仔細權衡利弊,需要考慮減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硬化和輕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清除半衰期延長、清除率下降(見[藥代動力學]),對于輕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50%。對于有些患者,甚至有必要将劑量減少50%以上。因為肝硬化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個體化用藥較合适。

腎功能不全患者

腎功能不全患者(GFR=10-70mL/min)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ODV的清除半衰期延長(見[藥代動力學]),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25%~50%。接受透析治療的患者,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50%。因為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對于某些患者應當個體化用藥。

兒童

尚無18歲以下患者适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數據。

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無需因為年齡調整劑量。然而如同用于抑郁症和GAD的其它藥物,老年患者用藥應謹慎,劑量應個體化,如果需要增加劑量,應仔細監測患者情況。

維持治療

尚無來自于對照研究肯定的依據表明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抑郁症和GAD時需要多長時間。一般認為在治療抑郁症的急性症狀有效後,需要藥物鞏固治療數月或更長時間。在1項研究中,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8周有效的患者,随機分為安慰劑治療組、與先前治療劑量相同的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每天上午75、150或225毫克)治療組,維持治療26周證實了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的長期療效。

根據這些有限的資料,還不知道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維持治療的劑量是否應等于初始治療的有效劑量。治療中應定期重新評估維持治療的必要性和合适的劑量。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在為期6個月的臨床研究中顯示對于GAD患者的治療有效。對于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治療有效的GAD患者繼續用藥的必要性應該定期重新評估。

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

和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其它SNRIs和SSRIs停藥相關的症狀已有報道(見[注意事項])。當患者停藥時應注意監測這些症狀,盡可能推薦逐漸減量而不是突然停藥。如果使用文拉法辛超過6周,建議逐漸減量的時間最少要多于兩周。如果在減藥或停藥過程中出現不能耐受的反應,可以考慮恢複至先前的處方劑量,以後醫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減藥。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的臨床研究中常以每1周減少日劑量75毫克逐漸減藥,臨床上可依據劑量、療程和患者個體差異決定逐漸減量的時間。

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換用

至少停用MAOI14天以後才能開始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另外,至少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7天以後才能開始MAOI的治療(見[禁忌]和[注意事項]-警告)。

禁忌

禁用于對鹽酸文拉法辛或任何賦形劑過敏的患者。

禁用于同時服用MAOIs的患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

孕婦使用文拉法辛緩釋片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如果在治療期間發生懷孕或計劃懷孕,應告知醫師。僅當使用文拉法辛的益處确大于可能的風險時方可使用本品。如果文拉法辛一直用至分娩或分娩前,應考慮到新生兒出現的停藥反應。某些第7至第9孕月以後暴露于文拉法辛的新生兒已有需要鼻飼、呼吸支持或延長住院的并發症的發生。這些并發症會在新生兒出生後立即發生。

緻畸作用

給大鼠和家兔投予鹽酸文拉法辛,劑量(以mg/m2換算)相當于人類最大推薦劑量的2.5倍(大鼠)和4倍(家兔),文拉法辛沒有緻畸作用。然而如果在妊娠期開始使用文拉法辛直到仔鼠斷奶,當藥物劑量相當于人類最大推薦劑量的2.5倍時就會使大鼠仔鼠的體重下降,死胎的機會增多,同時在出生的最初5天仔鼠的死亡率也上升,死亡率上升的原因不明。當文拉法辛的劑量相當于人類最大推薦劑量的1/4時不會引起仔鼠死亡率的增加。在孕婦中目前尚無适當和對照良好的研究。因為動物的生殖研究的結果不一定預示人體的反應。故除非必須,否則文拉法辛不應用于孕婦。

非緻畸作用

妊娠後3個月的胎兒暴露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其它SNRIs(5-HT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或SSRIs治療的環境下,分娩後住院時間延長、呼吸支持和胃管喂養的并發症增多。報告的臨床表現還包括呼吸窘迫、紫绀、肌張力增高/降低、體溫不穩定、喂養困難、嘔吐、低血糖、反射亢進、震顫、興奮和哭泣不止等。這些表現與SSRIs和SNRIs的直接毒性作用相似,也可能是一種停藥綜合征。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患者的臨床表現與5-HT綜合征相似(見[藥物相互作用]-中樞神經系統活性藥物)。當給孕期後3個月的孕婦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時,醫生應仔細權衡治療的利弊(見[用法用量])。

産程和分娩

文拉法辛對于人類産程和分娩過程的作用不明。

哺乳婦女

報道文拉法辛和ODV可由母乳分泌。因為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對喂養的胎兒有潛在嚴重不良反應的可能,必須考慮母親用藥的必要性,并在停止哺乳和停藥之間作出選擇。

兒童用藥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用于兒童(18歲以下)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證實(見[注意事項]-警告,臨床症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盡管有2項安慰劑對照研究中的766例抑郁症兒童和2項安慰劑對照研究中的793例兒童GAD患者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但以上數據尚不足以支持該藥适用于兒童患者。

在對兒童(尤其是抑郁症患者)進行的臨床研究中,有關敵意,尤其是重性抑郁病人,和自殺相關不良事件(如自殺觀念和自傷)的報告增多。

任何人考慮給兒童和青少年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時必須權衡臨床需求和潛在風險。

盡管尚無研究直接評估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對兒童和青少年生長、發育和成熟的影響,但先前的研究提示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可能對身高和體重帶來負面的影響(見[注意事項]-身高和體重的改變)。當決定給兒童患者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尤其是長期用藥時,建議定期監測身高和體重。對兒童患者連續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治療超過6個月的安全性尚缺乏系統性地評估。

與成年患者相似,兒童和青少年患者(6-17歲)中觀察到食欲下降、體重減輕,血壓升高和膽固醇水平升高。如果兒童/青少年使用文拉法辛,建議定期測查體重和血壓。如果有持續血壓升高,應該停用文拉法辛。兒童/青少年長期應用文拉法辛,應測查血清膽固醇。故對成年患者的警示也适用于兒童患者。(見[注意事項]-持續性高血壓和[注意事項]-血清膽固醇升高)。

6歲以下兒童的安全性尚未評估。

老年用藥

大約分别有4%(14/357)和6%(77/1381)的參加上市前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怡諾思膠囊)與安慰劑對照治療抑郁症和GAD的患者的年齡高于65歲。參加鹽酸文拉法辛普通制劑(怡諾思片)治療抑郁症上市前研究的2897例患者中,12%(357)的患者年齡高于65歲。未發現老年患者與年輕患者在療效、安全性方面有根本的差異,在其它報道中,臨床療效方面也沒有差異。老年患者使用SSRIs、SNRIs包括鹽酸文拉法辛緩釋制劑與臨床上的低鈉血症的發生有關,并且發生該不良反應的風險更高(見[注意事項]-一般注意事項,低鈉血症)。

老年患者的文拉法辛和ODV的藥動學無本質的變化(見[藥代動力學])。無需根據患者的年齡調整藥物的劑量,當然在有其它常見于老年人的臨床狀況如腎功能或肝功能不全時。應适當減量(見[用法用量])。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非臨床研究顯示,文拉法辛及其活性代謝物O-去甲基文拉法辛是5-HT、NE再攝取的強抑制劑,是多巴胺的弱抑制劑。體外試驗未發現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對M膽堿受體、H1組胺受體、α1-腎上腺素能受體有明顯的親和力。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無MAO抑制活性。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

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Ames試驗、CHO/HGPRT哺乳動物細胞正向基因突變試驗結果均為陰性。文拉法辛BALB/c-3T3小鼠細胞轉化試驗、CHO細胞姐妹染色體交換試驗、大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O-去甲基文拉法辛CHO染色體畸變試驗結果為陰性,大鼠微核試驗結果為陽性。

生殖毒性

按mg/m[sup]2[/sup]推算(以下同),雄性大鼠經口給藥劑量達最大推薦人用劑量的2倍時,未見對生育力的影響。大鼠和家兔妊娠和哺乳期間經口給藥,劑量分别為最大推薦人日用劑量的2.5倍和4倍時,未見畸形,但可見大鼠幼仔體重減輕、死産率增加、哺乳前5天死亡幼仔數增加。動物死亡原因不明,對幼仔死亡的無影響劑量為最大推薦人日用劑量的0.25倍。

緻癌性

小鼠經口給予文拉法辛劑量高達120mg/kg/天(最大人推薦劑量的1.7倍)連續18個月,大鼠經口給予文拉法辛劑量高達120mg/kg/天(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的文拉法辛血藥濃度分别為最大推薦人用劑量時人血藥濃度的1倍和6倍,但O-去甲基文拉法辛水平低于人體)連續24個月,未見腫瘤發生率增加。

其他信息

【貯藏】密封保存。

【包裝】鋁塑闆,7片/盒,14片/盒。

【有效期】18個月。

【執行标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标準YBH04802007

【批準文号】

國藥準字H20070269,國藥準字H20070270

【生産企業】

企業名稱:成都康弘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原成都大西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生産地址:成都市金牛區蜀西路36号

參考價格

66.70元/盒

批準文号

37.5mg國藥準字H20070270;

75mg國藥準字H20070269。

修訂日期

2008年03月14日2009年06月19日

【臨床評價】

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多中心雙盲雙模拟随機對照研究對187例完成6周療程的觀察表明,萬拉法新治療後痊愈58例,顯着好轉21例,好轉8例,無效7例,顯效率為84.01%。阿米替林對照組分别44,24,13,12例,顯效率為73.11%。服藥劑量兩組d1均為50mg,逐漸加量,d4為100mg,d7為150mg,以後根據病情調整劑量,劑量可達200~300mg,療效與TCAs一緻,優于其他抗抑郁藥,用藥劑量較大時,4d有效,療效可持續1年。對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大大低于TCAs。對心血管系統無明顯影響,老年人服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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