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胪寺

鴻胪寺

中國古代官署名
鴻胪寺,中國古代官署名,主掌外賓、朝會儀節之事,為九寺之一,唐代中央主管民族事務與外事接待活動及兇喪之儀的機關,政令仰承尚書省禮部。
  • 中文名:鴻胪寺
  • 外文名:
  • 地理位置:
  • 所處時代:
  • 占地面積:
  • 保護級别:
  • 開放時間:
  • 别名:大行令,大鴻胪
  • 類型:官署名
  • 廢除年代:清末
  • 職能:主要掌朝會儀節等

主要由來

《明史.職官志三》:“鴻胪[寺]掌朝會、賓客、吉兇儀禮之事。凡國家大典禮、郊廟、祭祀、朝會、宴飨、經筵、冊封、進曆、進春、傳制、奏捷、各供其事。外吏朝觐,諸蕃入貢,與夫百官使臣之複命、謝思,若見若辭者,并鴻胪引奏。歲正、上元、重午、重九......皆贊百官行禮。”鴻胪寺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元豐官制行,置卿一人,少卿一人,丞、主簿各一人。卿掌四夷朝貢、宴勞、給賜、送迎之事,及國之兇儀、中都祠廟、道釋籍帳除附之禁令,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

演變曆史

唐代官制

唐初因隋之制稱鴻胪寺,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為同文寺,鹹亨元年(公元670年)稱鴻胪寺,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為司賓寺,神龍元年(公元705年)複稱鴻胪寺。設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鴻胪卿掌賓客及兇儀之事,領典客、司儀二署,下設丞二人,從六品上;主簿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及府五人,史十一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編制為二百五十五人。凡各少數民族首領或國外使者來京朝見,鴻胪寺負責辨其高下之等,享宴之數:凡承襲爵位者,則辨其嫡庶:若有封命,則持節前往冊封;遠方來唐人士及朝貢使者,負責迎送接待;朝貢之物,先上數于鴻胪寺,由本寺估定其價值,定出回賜物品多少;凡高級官員死于京師,分别由卿、少卿、丞代表政府前往祭奠,并提供喪葬之具。鴻胪寺署在京師皇城南面朱雀門内之西。遺址約在今西安城朱雀門内太陽廟門、報恩寺街一帶。

清朝官制

凡四夷君長、使價朝見,辨其等位,以賓禮待之,授以館舍而頒其見辭、賜予、宴設之式,戒有司先期辦具;有貢物,則具其數報四方館,引見以進。

諸蕃封冊,即行其禮命。若崇義公承襲,則辨其嫡庶,具名上尚書省。其周嵩、慶、懿陵廟,命官以時緻享,若兇儀之節,宗室以服,臣僚以品,辨其喪紀而诏奠臨赙贈之制。禮儀成服,則卿掌贊導之儀,葬則預戒有司具鹵簿儀物。分案四,置吏九。其官屬十有二:往來國信所,掌大遼使介交聘之事。

清朝官制,鴻胪寺卿滿洲漢人各一人(初定滿洲三品,順治十六年定為漢人俱為正四品,少卿滿洲漢人各一人(從五品),鳴贊滿洲十四人,漢人兩人(從九品),序班漢人四人(從九品),主簿滿洲漢人各一人(從九品)。

相關職能

秦曰典客,漢改為大行令,武帝時又改名大鴻胪。鴻胪,本為大聲傳贊,引導儀節之意。大鴻胪主外賓之事。至北齊,置鴻胪寺,後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設,明清複置。清末廢。

都亭西驿及管幹所,掌河西蕃部貢奉之事。

禮賓院,掌回鹘、吐蕃、黨項、女真等國朝貢館設,及互市譯語之事。懷遠驿,掌南蕃交州,西蕃龜茲、大食、于阗、甘、沙、宗哥等國貢奉之事。中太一宮、建隆觀等各置提點所,掌殿宇齋宮、器用儀物、陳設錢币之事。在京寺務司及提點所,掌諸寺葺治之事。傳法院,掌譯經潤文。左、右街僧錄司,掌寺院僧尼帳籍及僧官補授之事。同文館及管勾所,掌高麗使命。

已上并屬鴻胪寺。中興後,廢鴻胪不置,并入禮部。

文獻記載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胪。屬官有行人、譯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長丞。”《後漢書。百官志二》:“大鴻胪,卿一人,中二千石。丞一人,比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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