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武幹部

專武幹部

負責武裝工作的幹部

專武幹部的全稱是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是地方政府和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院校中專門負責武裝工作的幹部,其職能包括兵員動員,基層民兵軍事訓練及組織建設。專武幹部是民兵預備役建設和兵役工作的基層指揮員,是地方黨委、政府和軍事機關加強同廣大民兵、兵役人員聯系的橋梁和紐帶,是平時基層單位進行民兵、兵役工作和帶領廣大民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的直接組織者,也是戰時動員群衆進行人民戰争的中堅和骨幹。專武幹部素質的高低,關系到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方針、原則、指示能否在基層得到落實,直接影響民兵預備役工作的質量。

    中文名:專武幹部 外文名: 别名: 民族: 籍貫: 畢業院校: 職業: 主要成就: 全稱:專職人民武裝幹部 屬于:地方政府和黨政部門等 職能:兵員動員,基層民兵軍事訓練

編制及身份

1,街道、鄉鎮人民武裝部的專武幹部為公務員編制。受當地區縣人武部和當地地方政府雙重領導管理。職務一般由參加公務員招考合格者或部隊複轉幹部擔任。其工資來源于地方财政。

2,在企業、院校人民武裝部的專武幹部為事業或企業幹部編制。受上層人武機構和企業雙重領導管理。職務一般由企業中幹部擔任,一般同時分管該企業消防保衛工作。其工資由企業負擔。

職能

專武幹部是民兵預備役建設和兵役工作的基層指揮員,是地方黨委、政府和軍事機關加強同廣大民兵、兵役人員聯系的橋梁和紐帶,是平時基層單位進行民兵、兵役工作和帶領廣大民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的直接組織者,也是戰時動員群衆進行人民戰争的中堅和骨幹。

任免

根據《關于基層人民武裝部機構設置、幹部配備原則等問題的通知》(中辦發[1999]24号文件)第三條規定,專職人民武裝幹部任免權限和程序是:部長、副部長的任免,由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商所在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提名,組織部門、人武部門共同考察,報縣(市、區)委審批後,以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部長、政委的名義任命,并報上級軍事機關備案;其他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任免,由縣(市、區)人民武裝部與所在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共同協商,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審批,以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部長、政委的名義任命,縣(市、區)委組織部備案。

重要性

專武幹部素質的高低,關系到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方針、原則、指示能否在基層得到落實,直接影響民兵預備役工作的質量。提高專武幹部的素質的重要途徑,在于加強教育管理。

服裝及标志

由于專武幹部工作的特殊性,專武幹部是唯一非現役人員可以日常穿着軍裝的群體。 在07式軍服中,專武幹部穿着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服裝(按照校尉官裝備标準);佩戴專武幹部肩章;根據地區、單位配置要求、裝備采購渠道不同分别佩戴"中國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或"XX軍區"臂章;不佩戴資曆章;佩戴現役或預備役姓名牌;陸軍或專武幹部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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