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會主席

監事會主席

監事會的日常工作負責人
監事會主席,是監事會的日常工作負責人,是監事會會議召集人和主持人,對股東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規模較大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産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中文名:監事會主席 外文名: 别名: 作用:監事會的日常工作負責人 地位:基本上與董事資格相同 任期:每屆為三年,可以連任

産生

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監事的資格基本上與董事資格相同,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必須經股東大會選出。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可在公司章程中約定産生方式,可以由股東選舉産生,也可由股東委派。

監事會人數不得少于3人。股東較少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而設1-2名監事。

監事會的組成

監事會成員組成可以是股東、公司職工,也可以是非公司專業人員。其專業組成類别應由公司法規定和公司章程具體規定。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經理不得兼任監事會成員。

監事會成員比例

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适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産生。

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成員産生

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産生。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監事會成員任期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會的會議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副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規範的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的議事規則是對公司章程關于監事會運作要求的具體化。

監事會主席的任職

任職資格

專職監事會主席的任職資格,由專門的資格評審機構統一認定。

任職條件

專職監事會主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二)能夠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忠于職守,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三)具有企業經營管理、财務、審計、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并有相應的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

監事會主席

崗位名稱:監事會主席

直接上級:監事會

下屬崗位:監事

主要職責:

·全面負責主持監事會工作;

·組織檢查、監督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行為;

·組織檢查、監督公司業務、财務狀況;

·有權組織檢查、查閱公司财務帳簿和其它會計資料;

·有權組織核對董事會拟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财務資料;

·有權組織對各級管理部門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有權對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工作提出質疑;

·有權組織對各部門和駐外機構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有權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有權對公司所發生的問題提出質詢;

·負責組織完成股東大會交辦其他重要工作;

·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來曆典故

主席一詞的來曆:我國古代沒有桌椅,人們席地而坐。席地而坐也頗講究,先鋪上房間那麼大小的席子叫“筵”,每個人坐的小墊子叫“席”。(跟現代的椅墊和蒲團差不多)而今要考查這一遺風,除了在電影戲劇中可看到之外,到日本和韓國的家庭拜訪一下,可知筵、席和席地而坐的情景,當然,他們的“筵”、“席”不一定是草、編制而成的了。現在大家常說的“酒席”、“筵席”“酒筵”意思相近,是從大小不同的筵、席來定名酒宴的。

古人進屋,先脫鞋,再走過筵,坐在席上。因此,現在把廣東人說的“埋位”叫“入席”。這正是我國古代席地而坐的遺風。入席時,客人有客座,主人中的長輩獨自坐在正位或主家席位,以示尊重叫做主席。“主席”一詞是中國人發明并流傳到世界各地的,在清末又由留學生引回中國。不過,西方較早有凳子和椅子,他們也沒有席地而坐的習俗,把“主席”這麼好的詞語翻譯成外文,便由坐在主家席位,黑心譯成“椅上人””(Chairman)了。這也符合外國古代習慣,他人古時宴請或開會,主持之人坐于高背大椅,其他客人坐于長凳,同中國的主席客席吻合。中國席地而坐曆史很長,但真正有椅子,最早記載在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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