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成立的科技公司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是2015年7月29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登记机关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司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19-23室。[1]2021年7月16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进驻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网络安全审查。2022年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2]
  • 公司名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外文名:
  • 所属行业:
  • 法定代表人:陈汀
  • 总部地点:
  • 经营范围:
  • 公司类型:
  • 公司口号:
  • 年营业额:
  • 员工数:
  •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 发照日期:2015年12月10日
  • 营业期限:2015年7月29日-2065年7月28日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商务及礼仪咨询服务;汽车租赁;市场营销咨询;汽车饰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及维修;货运代理;人才中介服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日用品及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的批发、零售;道路客运及货运经营(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运客运场站服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交通运输设备研发。

企业事件

乐清女孩遇害案

2018年8月24日,浙江温州乐清市20岁女孩赵某在虹桥镇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县,在向朋友发送“救命”信息后失联。

2018年8月25日,警方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该滴滴司机交代了对赵某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受害人尸体已找到。犯罪嫌疑人钟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8年8月24日下午17时30分许,受害人家属向乐清虹桥派出所报警其女儿失联,经初步了解后,民警于17时36分用接警电话与滴滴平台进行联系,平台客服称需3至4小时提供查询结果,民警表示情况紧急后,滴滴公司同意加急处理。17时49分,滴滴公司回电称需要提供介绍信以及两名民警的警官证等手续,后民警于18时04分通过邮件发送至滴滴公司。18时13分,乐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发来的车牌(车牌号为川A31J0Z)及驾驶员信息。

事发前一天也曾有人向滴滴平台投诉该司机,但未被及时处理。对此,滴滴平台表示深感抱歉,承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也已要求滴滴平台立即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在浙江区域的顺风车业务。

滴滴公司表示会继续积极配合警方,同时全力做好家属后续善后工作。并承诺,无论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责,以及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

公司整改

2018年8月26日,滴滴就乐清顺风车乘客遇害一事发表声明,并向公众公布以下内部自查进展。

公司经讨论做出如下决定:

1、自8月27日零时起,在中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内部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

2、客服体系继续整改升级,加大客服团队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加速梳理优化投诉分级、工单流转等机制;

3、免去黄洁莉的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免去黄金红的客服副总裁职务。

顺风车上线的三年多时间里,有幸服务了十多亿次出行。很抱歉顺风车不得不暂时下线,因为我们的问题,让大家失望了。

随着服务体量的增大,我们的安全管理和处置能力也面对巨大的挑战,特别在潜在风险识别、流程制度设计、快速响应等方面有许多亟待改善的地方,我们诚恳接受公众和监管部门的批评。

在此次案件中,涉案车主提供注册的证件信息齐全,且经过审查无犯罪记录并在当天接单前进行了人脸识别,但我们的客服处置流程仍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没有及时处理之前的用户投诉,在安全事件上调取信息流程繁琐僵化。就这次沉痛教训,我们恳请与警方以及社会各界探讨更高效可行的合作方案,共同打击犯罪,更好地保护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也希望能听到社会各界的建议和经验,如何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避免延误破案的时机。

我们计划邀请公众及相关专家参与到平台监督中来,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持续公布内部自查、整改及社会共建的进展。感谢警方快速侦破案件,使凶手得以伏法。再次向受害者表达最沉痛的悼念,并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最沉痛的歉意。

App下架事件

2021年7月4日,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2021年7月16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进驻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罚款事件

2022年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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