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国

王全国

广东省委原副书记
王全国同志1919年11月出生,湖北襄阳宜城人。1938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担任中共襄樊近郊工委书记、荆钟特区党委书记、中共当阳县委组织部部长、鄂豫皖区党委社会部及秘书工作部部长、京钟中心县委组织部部长、浠蕲县委书记、洪湖工委书记、东北局社会部第二科科长、营口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1]
    中文名:王全国 外文名: 别名: 性别:男 出生地:湖北襄阳 出生日期:1919年11月 逝世日期:2015年4月16日 政党: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襄樊工委书记,荆(门)钟(祥)特区书记,当阳县委组织部部长,鄂皖地区社会部副部长,京(山)钟(祥)中心县委组织部部长,浠(水)圻(春)边县委书记,洪湖工委书记。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局社会部科长,营口市公安局局长。

建国后,任武汉市公安总局处长,桂林市市长,代理市委书记,广东省工业厅厅长,省工业办公室副主任,省建委主任,省计委主任,中南局计委副主任,经委主任。

1963年——1966年,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

1970年——1975年01月任广东省韶关铁厂革委会副主任。

1975年01月——1975年06月任国家计委副主任。

1975年06月——1975年10月任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省计委主任。

1975年10月——1977年09月任广东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

1977年09月——1978年04月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分管经济),省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04月——1979年12月任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12月——1983年01月任广东省委书记,副省长。

1983年01月——1983年01月任湖北省委常务书记。

1983年01月——1983年12月任湖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83年12月——1984年11月任湖北省委副书记。

1984年11月——1994年任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共十二届中央委员。

人物逝世

2015年4月16日13时30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广东省委原副书记、原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全国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广州逝世,享年96岁。

2015年4月28日,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广东省委原副书记、原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全国同志遗体在广州火化。

习近平、张德江、刘云山、张高丽等表示深切悼念,胡春华、朱小丹、王荣、等前往送别。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湖北省、中广核集团,广东省有关地级以上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省直、中直有关单位,驻粤部队有关单位和王全国同志家乡负责同志,前往送别或以各种方式对王全国同志的逝世表示哀悼。王全国同志生前友好、干部群众代表也前往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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