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以暴力的手段来制压暴乱。如:「游行示威的群众恶意捣毁商店、房屋,警方屡劝不听,不得已只好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段镇压。」出处《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用法作谓语、定语、状语;常与“以眼还眼”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