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培华

马培华

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
马培华,男,汉族,1949年8月生,江苏溧阳人,民建成员,日本京都工芸纤维大学研究生院无机化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研究员。现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1]
  • 中文名:马培华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日本京都工芸纤维大学
  • 职务: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性别:男
  • 出生地:江苏溧阳

人物履历

1968.08—1970.11,西北冶金地质勘探八队工人

1970.12—1973.06,青海山川机床铸造厂工人;

1973.06—1976.12,东北工学院(东北大学)有色金属冶金系冶金物理化学专业学习;

1976.12—1986.06,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研习员;

1986.06—1990.12,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其间1986.01—1988.04日本国理化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1989.03—1992.12日本京都工芸纤维大学理学博士);

1990.12—1991.07,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

1991.07—1995.06,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1995.06—1998.06,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

1998.06—1999.05,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博士生导师(其中1995.10—1996.04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激光医学研究所客座教授,1997—1998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化工系客座教授);

1999.05—1999.06,青海省省长助理、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1999.06—1999.09,青海省省长助理、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所长;

1999.09—2002.06,青海省副省长、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所长;

2002.06—2002.12,青海省副省长、民建省委主委、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所长;

2002.12—2003.11,青海省副省长、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所长、民建中央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3.11—2007.03,民建中央副主席、青海省副省长、民建省委主委;

2007.03—2008.03,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常务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03—2008.10,十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10—2008.11,十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11—2009.08,十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2009.08—2013.03,十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中华职教社副理事长;

2013.03—2016.12,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

2016.12—2017.12,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

2017.12—,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

担任职务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科研成果

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分离科学与技术、无机材料科学与技术、激光化学领域的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50多篇,被SCI收录。获授权发明专利16项。主持完成国家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青海盐湖提锂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建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我国盐湖锂盐产业,成果获青海省重大科技贡献奖。完成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3项,国家863项目1项,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2项,青海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2项。曾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青海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九·五”国家科技重点攻关优秀奖、“十·五”国家科技重点攻关优秀奖。1992年被授予“中国科学院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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