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人类的认识来源、认识能力、认识形式、认识过程和认识真理性问题的科学认识理论。它首先是可知论。认为客观物质世界是可知的。人们不仅能够认识物质世界的现象,而且可以透过现象认识其本质。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的事物,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从而与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它的基本前提是反映论。
    中文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外文名: 别名: 类别:哲学

定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的来源、本质及其规律的学说。它坚持反映论的观点,认为客观的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对象和源泉,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反映不是对客观世界的消极被动的直观,而是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实践基础上发生的积极地、能动地再现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过程。

内容

实践观

一、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借助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而获得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使人类认识的发展。另外,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通过实践,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二、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正确的认识能够指导实践取得成功,错误的认识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真理观

1、真理的含义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3、真理是具体的(具体真理)

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4、真理是有条件的

任何真理如果超出了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5、真理与谬误的关系

真理

谬误

区别

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

联系

真理与谬误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超出了真理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认识观

1、认识具有反复

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要受到主观条件的限制。从认识的客体来看,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具有无限性

认识的对象是无限的变化着的物质世界,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是时代延续的,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认识是无限发展的,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终极真理是不存在的)。

3、认识具有前进行和上升性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表明,对真理的追求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启示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目的的归宿,要求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积极投身实践。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要求重视认识的反作用,发挥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要求正确对待错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

4、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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