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教

有偿家教

有偿的课外辅导
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主要是它的负面影响也很明显,容易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这些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会渐渐淡薄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渐渐失去师生互动中纯净的情感。因此,人们对有偿家教的看法是:在职教师搞家教,有损师德和师表;我的学生找家教,我的责任未尽到。
    中文名:有偿家教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Paid tutor 拼音:you chang jia jiao 时间:假期休息时间 对象:教师

概述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期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主要是它的负面影响也很明显,容易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这些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会渐渐淡薄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渐渐失去师生互动中纯净的情感。因此,人们对有偿家教的看法是:在职教师搞家教,有损师德和师表;我的学生找家教,我的责任未尽到。

“补课”、“家教,曾经是很多学生及家长心目中温暖动人的字眼,老师利用自己课外的休息时间给某方面课程欠缺的学生开小灶,弥补他们的不足,充分体现了教书育人的崇高。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有偿”概念广泛被接受,“有偿家教”也曾逐步被人接受和认可。应该明确一个问题,有偿家教的出现,有一个环境和社会心理的问题,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在大学教育明显难以承受求学者需求的现实状态中,在东方人对高等教育的热度追捧之上,家教这个怪胎也就成为了受教育者夹在施教者和家长之间的前程博弈筹码,不得不为之的事情。

但“有偿家教”的负面影响也很明显,容易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这些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会渐渐淡薄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渐渐失去师生互动中纯净的情感。

因此,人们对有偿家教的看法是:在职教师搞家教,有损师德和师表;我的学生找家教,我的责任未尽到。

当然,教育本身作为一种产业的观点已经有了一定得市场,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应该全面考虑:其一就是要尊师,要全面提高教师的待遇,一个博士毕业后从事教育与当公务员相比,如果收入相差太大,从哪里获得买房的钱呢?其二就是教育,如果你选择了教师的职业,就要对后代负责,充分认识教育的价值和意义,树立一种高尚的情操,我的工作我喜欢,这样就不会去想着去赚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鞠躬尽瘁为人民服务。

家教“之风”火热原因

1.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社会各行各业搞第二职业者数不胜数,这就不得不让教师产生“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业余时间进行力所能及的第二职业”的想法。

2.教师认为自己有精力再劳动。许多老师认为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下,自己有能力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既能让学生学习上受益,又能为自己和家人增加一些额外收入来补贴家用,两全其美的事,何乐而不为。

3.有市场需求。学校教育资源有限,学校里老师与学生的数量往往是1比几十,对于心理未发育成熟和自控能力相对较弱的未成年学生有的学生而言,老师无法照顾得到自然就陷入了学习的困境并容易恶性循环。在学校学习跟不上,需要请家教进行个别辅导;有的家长无暇顾及子女的课外学习,需要请人来帮助;越来越严峻的高考形式,使家长希望通过额外的辅导帮助孩子提高成绩,例如艺术生考生要把大量时间用于专业辅导,艺术考试结束后,就需要加强文化课的集训,可是许多学校并没有为本校艺术生考生安排适当的文化课安排;……家教有它存在的广阔市场。

立法

2009年10月1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面向社会公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如获通过,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将违法,这样的规定引起各方热议。

争议

“立法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被不少人质疑,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的法律身份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对照专业人员的一般管理要求,只要完成本职工作,在业余时间兼职并不违法。不宜立法一概禁止。、1.2008年7月,针对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广州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交的提案《变相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应叫停》中禁止公办学校在职教师课外兼职及举办有偿家教的建议,广州市教育局答复:这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行为,一经查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分或解聘。

2.2009年3月1日起,北京市新修订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公办学校教师如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将负法律责任,受到处理。

3,2009年10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打击“有偿家教”收入减少教师欲跳槽

为加强师德建设,学校出重拳打击“有偿家教”。就在上个月,上外附中要求全校教师签订一份“不做有偿家教”的承诺书,上面列出了“有偿家教”中的3根“避雷线”,规定所有教师都不得踩线。校方表示,哪位教师一旦踩线,将接受学校纪律处理,甚至中止其职称资格。

邢三多表示,学校出台严格的规范措施,目的就是不让承诺书成为一纸空文,正面教育加上制度的约束,可以保证教师在正常的课堂教学上投入更多精力。记者获悉,该校推出这份承诺书还有另一层深意,即为了保证学校招生时的公正性,特别严禁教师在学校“小升初”招生时搞“有偿家教”,语、数、外教师搭档在外办班补课的做法更是绝不允许。

“学校的‘小升初’招生一直很热门,因此过去免不了有学校教师在外补课,社会上也有些反映,所以学校现在抓一抓,也欢迎来自社会的监督。”邢三多表示,学校这次给教师上了“紧箍咒”,真正是要从源头上对不良家教问题予以制止。不过考虑到社会对名校教师家教需求的迫切之情,邢三多也表示,若是周围的亲戚朋友托过来的一两个学生,教师个别辅导一下也属正常。

不少教师明确表示,不会去踩学校的红线,出台这样的措施会在无形中对自己产生约束作用,但也担忧这样的规定最终是否会流于形式。该校初中英语(论坛)教师高老师表示,这次的措施力度大,希望能因此形成约束力,控制住教师“有偿家教”的势头。该校一位高三数学教师认为,该规定较难监管,但能起到警示作用。

学校规范教师家教行为是一种师德建设,不过家长对家教的需求却又十分迫切。不少家长表示,在请家教时都会首选孩子的任课教师,而且在请家教已成一种普遍现象的情况下,很少有家长不给孩子请家教的,名校教师因此变得更加“吃香”。

观点

如果教师精心备课,在课堂上将知识讲透,在作业设计上有科学性,想必大部分学生都能够在课堂上掌握,如果要补,也只有极个别的学生。即使有些学生没有完全理解,课下的辅导也是有必要的,但那也是老师职责范围内的事,不能离开了课堂就去收费,因为如果这样,是不是课下问一个问题也要逐条收费呢?

很多名校为了追逐名利,把本因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延伸给学生和家长,名校大都因名而求学者甚众,1个班级少则50人,多则70人,老师的精力不够,责任心降低,于是大量要求家长“积极”配合。更有甚之,在临近大考前(小升初,中考,高考),用各种手段逼迫学习不够好的学生和家长转退学,从而保证本校的高分率,“名气”就是这样增加的。这就是现在的教学资源分配不平均造成的。影响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严重增加了学生的负担,这也就是立法禁止“一刀切”出台的原因。

媒体评论

有偿家教纯粹是为了提高“分数”,增加了学生负担,异化了教育本质,是应该加以制约的。治理有偿家教,一方面需要正本清源,提高对教师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增强师德修养。另一方面,立法也很重要,面对有偿家教的乱象,我们的确需要有法可依,问题是立了法就要坚决执行,以维护法规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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