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法则

罗伯特议事法则

美国议事规范
《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 Rules of Order,RONR)是一本由美国将领亨利·马丁·罗伯特于1876年出版的手册,搜集并改编美国国会的议事程序,使之普及于美国民间组织,也是目前美国最广为使用的议事规范。《罗伯特议事规则》历经百年修改,最新版本(第11版)于2011年发行,由丹尼尔·希柏德(Daniel E. Seabold)、萨谬尔·葛柏(Shmuel Gerber)等议事学者参与修订。《罗伯特议事规则》本质上属于对社团和会议进行有效率的民主化运营的操作手册,可以为制度设计提供一套编码,可以为不同群体间交换意见、达成和谐提供约定俗成的语法。《21世纪经济报道》曾刊发报道《推广“罗伯特议事规则”是我的事业》[1]
    中文名: 外文名: 适用领域: 所属学科: 书名:罗伯特议事法则 又名:议事规则袖珍手册 作者:亨利·罗伯特 原版名称:Robert's Rules of Order 译者:孙涤/袁天鹏 ISBN:7543214210, 9787543214217 类别:书籍.社会.会议.人际关系.议事规则.组织管理.社会学.政治学 页数:582页 定价:48.00元 出版社:世纪出版集团 格致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年1月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作者介绍

亨利·马丁·罗伯特(Henry Martyn Robert,1837年5月2日-1923年5月11日)是一位美国陆军准将,曾参与猪战与南北战争,也是《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作者。他撰写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广为美国各级组织采用为议事程序,确立美国组织的议事规则。

罗伯特生于美国南卡罗莱纳州杰斯帕县,后举家搬迁至俄亥俄州,原因是他的牧师父亲约瑟夫·汤玛士·罗伯特(Joseph Thomas Robert)坚决反对奴隶制;约瑟夫·罗伯特后为莫豪斯学院校长,至今该校仍有一栋宿舍以他的名字命名。亨利·罗伯特长大后离开俄亥俄州,前往纽约州就读西点军校,1875年毕业,之后就成为一位工兵。

猪战期间,他在西拉·凯西将军指挥下于圣磺岛上修筑防御工事。南北战争期间,他被调派进美国陆军工程兵团,协防华盛顿特区与几座新英格兰地区港口。1867年至1871年间,他在太平洋指挥部担任陆军工程师,用两年时间治理奥勒冈及华盛顿州地区河川,用六年时间扩建格林贝、北威斯康辛及密歇根州的港口。其后又参与改建欧斯维格、费城、长岛海湾的港口,与坎伯兰河及田纳西河上的水闸与水坝。1897年至1901年间调往西南指挥部,开始研究如河濬深密西西比河上的西南通道。

1897年至1901年间,罗伯特出任工程师委员会(Board of Engineers)主席,该委员会曾在加尔维斯敦暴风雨后参与修建加尔维斯敦市的海堤,1901年4月30日升为准将,且被委派为陆军工程兵团首席工程师。罗伯特在1901年5月2日退伍。

亨利·罗伯特在1923年5月11日逝世于纽约州霍内尔,其后下葬于阿灵顿国家公墓。

罗伯特最著名的成就是撰写《议事规则袖珍手册》(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 for Deliberative Assemblies),简称为《罗伯特议事规则》,初版发行于1876年,参考美国众议院议事程序,整理成民间团体也可用的议事规则。罗伯特撰写此书的动机来自某次由他担任主席的教会会议;位于麻塞诸塞州新伯福威廉街149号的第一浸信会教会,当时正因废奴主义陷入激烈辩论。罗伯特的那场会议失败了,于是下定决心要学习议事程序。他出版《罗伯特议事规则》时,从未预期这本书会成为日后美国国会、各州议会与其它各种美国组织的议事规范。

内容简介

美国人崇尚自由,但美国人对待开会却是严肃认真的,美国人是会少规矩多。说到开会的规矩,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得上美国人的规矩大了。他们有一本厚厚的开会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RulesofOrder)。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部由亨利·马丁·罗伯特撰写的《议事规则袖珍手册》(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于1876年出版,几经修改后于2000年出了第十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容非常详细,包罗万象,有专门讲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有针对会议秘书的规则,当然大量是有关普通与会者的规则,有针对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的规则,有关辩论的规则,还有非常重要的、不同情况下的表决规则。

有一些细节规则后面的逻辑原则是十分有意思的。比如,有关动议、附议、反对和表决的一些规则是为了避免争执。原则上,现在在美国的国会、法院和大大小小的会议上,在规范的制约下,是不允许争执的。如果一个人对某动议有不同意见,怎么办呢?他首先必须想到的是,按照规则是不是还有他的发言时间以及是什么时候。其次,当他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时,要向会议主持者说话,而不能向意见不同的对手说话。在不同意见的对手之间的你来我往的对话,是规则所禁止的。

在国会辩论的时候就是这样。说是辩论,不同意见的议员在规定的时间里,名义上是在向主持的议长或委员会主席说话,而不能向自己的对手"叫板"。自己发言的时候拖堂延时,或者强行要求发言,或者在别人发言的时候插嘴打断,都是不允许的。

在美国的法庭上也是这样,当事双方的律师是不能直接对话的,因为一对话必吵无疑,法庭就会变成吵架的场所。规则规定,律师只能和法官对话,向陪审团呈示证据;而陪审团按照规则自始至终是"哑巴"。不同观点和不同利益之间的针锋相对,就是这样在规则的约束下,间接地实现的。

像议事规则这样的技术细节,对于美国这样的多元化而又强调个人自由、人人平等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否则的话,如果发生分歧就互不相让,各持己见,争吵得不亦乐乎,很可能永远达不成统一的决议,什么事也办不成。即使能够得出可行的结果,效率也将十分低下。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像一部设计良好的机器一样,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各自内心私利的膨胀冲动,求同存异,然后按照规则表决。这种规则及所设计的操作程序,既保障了民主,也保障了效率。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在洞彻人性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琢磨而设计的。正是这种对细节把握得精致完美的规则,才最大化地实现了公平与效率。

所以,任何一个真正成熟的管理,无论是社会管理,还是经济管理,必然是靠在对细节精确把握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则来运行的。管理离开不开规则和标准,而规则和标准正是精致的完美表现。

我们应该从哪里着手学习《罗伯特议事规则》呢?

我们说有规则是最重要的,并不是说规则是什么并不重要。我们不能规定什么样的规则是最好的,是绝对正确的,但是我们一定知道我们想追求什么样的原则,什么样的精神,这些原则和精神正是议事规则的精华和意义所在。

这些原则包括:

根本原则

平衡:保护各种人和人群的权利,包括意见占多数的人,也包括意见占少数的人,甚至是每一个人,即使那些没有出席会议的人,从而最终做到保护所有这些人组成的整体的权利。正是几百年来,人们对这种平衡的不懈追求,才换来了议事规则今天的发展。

对领袖权力的制约:集体的全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领袖,并将一部分权力交给领袖,但是同时,集体必须保留一部分权力,使自己仍旧能够直接控制自己的事务,避免领袖的权力过大,避免领袖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集体的头上。

多数原则:多数人的意志将成为总体的意志。

辩论原则:所有决定必须是在经过了充分而且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甚至一直到这个意志变成总体的意志。

集体的意志自由:在最大程度上保护集体自身,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和平衡集体成员的权利,然后,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事。

具体原则

1689年英国议会出现了一本手册叫做《议会》(Lex Parliamentaria),罗列了三十五部当时的议学着,已经开始呈现我们今天的很多原则和规则的端倪。比如:

同时只能有一个议题:一旦一个提议被提出来以后,它就是当前唯一可以讨论的议题,必须先把它解决了,或者经表决同意把它先搁置了,然后才能提下一个提议。

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辩论的时候有人请求发言,主席应该先问他持的是哪一方的观点,如果其观点与上一位发言人相反,那么他有优先权(比如有若干人同时要求发言)。

主席必须请反方表决:必须进行正、反两方分别的表决,缺一不可。不可以正方表决后,发现已经达到表决额度的要求,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请反对方表决。

反对人身攻击:必须制止脱离议题本身的人身攻击。禁止辱骂或讥讽的语言。

辩论必须围绕当前待决议题:如果发言人的言论显得与议题无关,而且其他与会成员已表现出了对此的反感(如嘘声),发言人的发言应该得到制止。

拆分议题:如果一个待决议题可以被分成若干小的议题,而且与会成员倾向于就其中小的问题分别讨论,可以提议将议题拆分。例如,将一个选举两个骑士的议题拆分成两个议题分别表决。

改变一个既成决议比通过一个新决议需要更大的努力。这是为了避免由于类似出席人数的变化这样的因素所可能导致的组织决策的不稳定。

在一届会议期间,一旦会议对某一议题做出了决定,同一个议题,或者本质上的同一个议题,不能再次讨论,除非发生了特殊情况。

如果对某个议题做了暂时性的处理(disposed of),并没有形成最终决定,那么不可以引入任何一旦通过就会干扰到会议再对原议题讨论时的立场的提议,无论新提议对原提议有正面还是负面的影响。

历史

《罗伯特议事规则》初版原名为《议事规则袖珍手册》(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 for Deliberative Assemblies),由美国陆军准将亨利·马丁·罗伯特发行于1876年2月,封面上简称其书名为《罗伯特议事规则》。此书所规范的议事程序,大多参考自美国众议院的议事规则,改写、修正以适用于普通的美国组织。罗伯特对议事程序的兴趣始于1863年一场由他担任主席的教会会议,他在那场会议中深刻体悟自己并不具备主持会议所需的知识。

在他日后参与的组织中,他发现来自全美各地的与会对议事规则有着非常不同的观点,这些不同往往导致冲突,阻碍组织运作。他最终确信应该要有一本手册,使各种组织能有相同的议事规则。

目录

作者简介

中文版序一

中文版序二

译者导读

中文版使用说明

原着第10版前言

原着导言

通用议事规则的根本原则

第一章 协商会议的类型和规则体系

协商会议

协商会议的特征

协商会议的类型

小董事会或小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灵活应用

2.会议组织的规则体系

法人证书

章程

议事规则

管理规章

第二章 协商会议的议事程序

3.基本规则和程序

.协商会议的最小构成

礼节规范

宣布开会与会议程序

将事务提交会议考虑的方法

取得和分配发言权

4.提议的处理

将提议提交会议考虑

对提议的考虑

一致同意

其他提议与主提议的关系

第三章 提议总述

5.提议的分类及优先级顺序

提议的分类

辅提议的基本概念

6.各提议的描述

主提议

附属提议

优先提议

偶发提议

重新提交会议考虑类提议

7.提议的标准描述特征

第四章 会议的次与届

8.次与届、休息与休会

概念

概念之间的关联

届的重要性

9.会议的具体类型

……

第五章 主提议

第六章 附属提议

第七章 优先提议

第八章 偶发提议

第九章 重新提交会议考虑类提议

第十章 提议的重提和不良提议

第十一章 法定人数与会议程序

第十二章 发言与辩论

第十三章 表决

第十四章 提名与选举

第十五章 官员、会议纪要和官员报告

第十六章 董事会和委员会

第十七章 公众集会和组建社团

第十八章 章程

第十九章 代表大会

第二十章 纪律审查

附录

索引

英汉对照表

译后记

译者简介

孙涤

1979年跳级以第一名考入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修国际金融。1982年留美后取得经济硕士和管理博士学位。1995年越级晋升为加州州立大学(长堤)商学院终身正教授。并任上海交通大学顾问教授;北京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等的兼任教授。2005年起任深圳发展银行的首席信息官。

袁天鹏

1998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电信工程学院,期间任该校学生会主席;1999年赴美国阿拉斯加大学学习电子工程,留学期间任该校“学生议会”议员,开始接触“罗伯特议事规则”。先后服务于中国电信和美国Sprint,负责通信网络建设工作。2003年回国创办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月启动本书的翻译工作。2007年起在继续本书的出版工作的同时,展开关于“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推广和培训项目。2007年8月加入“美国议事专家协会”(NAP)成为其在中国的第一名会员。被《南风窗》杂志评选为“2007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