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

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

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
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China prophylactic vaccination Day),也有人称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其时间是每年4月25日,通过宣传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让大家了解计划免疫的重要性,给孩子及时接种相应疫苗,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 中文名: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
  • 外文名:
  • 别名: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
  • 外文名称:China prophylactic vaccination Day
  • 节日意义:免疫接种率
  • 设定时间:每年4月25日
  • 庆祝缘由: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简介

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China prophylactic vaccination Day),也有人称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其时间是4月25日,每个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的宣传主题都不一样,但目的都是一样的,通过宣传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让大家了解计划免疫的重要性,带动大爱给孩子进行相关疫苗的接种,让孩子得到最全面保护。

疫苗接种是预防疾病、增进健康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手段之一,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保持人群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儿童家长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及时带着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疫苗接种。

历史背景

我国使用疫苗接种来预防传染病可以追溯到公元10世纪的人痘防天花。

新中国建立后,全国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建立和发展,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3亿多人,减少死亡400万人。

1978年,中国的儿童计划免疫开始。

1986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协调小组,并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以后每年全国都在这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参加与计划免疫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国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起到很大作用。

1988年以省为单位、1990年以县为单位、1995年以乡为单位相继实现儿童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率达到85%目标。

二十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扩大计划免疫规划(EPT,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广泛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度,促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保证免疫接种率和接种质量,有效地防止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达到最终消灭疾病的目的。

由于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过去严重危害儿童健康和生存的白喉、百日咳、麻疹等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2000年经世界卫生组织确认我国已达到无脊髓灰质炎区的要求,2002年进一步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2000年我国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实施乙肝疫苗接种后,全国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75%降至2006年的7.18%,由于接种疫苗而减少了乙肝病毒感染者3000多万人。乙脑、流脑等发病人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2007年,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了“今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现状

目前,中国免疫规划工作的现状并不乐观。

2004年卫生部组织在全国开展计划免疫评审,调查的273个县中,卡介苗有11个县、百白破联合疫苗33个县、脊灰疫苗28个县、麻疹疫苗37个县接种率均低于85%;“四苗”(指卡介苗、百白破联合疫苗、脊灰疫苗、麻疹)全程接种率低于85%的县有74个,占调查县总数的27.11%;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在部分地区进展缓慢,有72个县乙肝疫苗接种率低于85%,儿童出生后24小时以内接种乙肝疫苗的首针及时接种率低于60%的有9个省。

另外,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问题日渐突出。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加大,人员流动性强,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对流动人口有效的预防接种管理机制,加上多数流动儿童来源于经济较为落后的偏远地区,儿童家长又缺乏必要的预防接种知识,有的甚至拒绝接种,在一些地区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率大大低于本地儿童,导致出现麻疹等疾病流行,这种现象即使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也不能幸免。

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对计划免疫工作认识淡化、管理不善、队伍萎缩、经费投入严重匮乏等现象,造成接种率有所下降,计划免疫工作出现滑坡的危险。

历届主题

1991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儿童的权利与机会——免疫、消灭脊髓灰质炎

1992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消灭脊髓灰质炎,开展乙型肝炎疫苗接种,保护儿童健康

1993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社会参与——消灭脊髓灰质炎

1994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1995年——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

1995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无脊髓灰质炎世界

1996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普及儿童免疫,向孩子们献出一片爱心

1997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让每一个未免疫的儿童得到免疫

1998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免疫――孩子健康与家庭幸福

1999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乙肝―健康的大敌;疫苗―预防的武器

2000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免疫――关注流动人口中的儿童

2001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2002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为了孩子健康注射乙肝疫苗

2003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乙肝疫苗—献给新生命的爱

2004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免疫接种,预防乙肝

2005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儿童健康

2006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

2007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让每个儿童都能按时接种疫苗是各级政府的责任

2008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预防接种,健康的保障

2009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及时接种疫苗,人人享有健康

2010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消除麻疹,控制乙肝,你我共参与

2011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接种疫苗,宝宝健康

2012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接种疫苗,家庭有责

2013年第27届主题: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

2014年第28届主题:接种疫苗,保障健康

2015年第29届主题: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利,社会的责任

2016年第30届主题: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

2017年第31届主题:规范接种疫苗,共建健康中国

2018年第32届主题:预防接种,守护生命

2019年第33届主题:防控传染病,接种疫苗最有效

2020年第34届主题:及时接种疫苗,共筑健康屏障

2021年第35届主题:接种疫苗,防控疾病,守卫健康,守护一生

宣传形式

通过现场咨询、悬挂标语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预防疾病和保护健康的重要性,强调及时接种疫苗的必要性,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向群众宣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相关政策,告知广大家长获得预防接种服务的方式、方法。

宣传效果

通过现场发放相关健康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使广大群众和儿童家长进一步了解掌握了免疫预防接种知识,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疫苗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进行接种;第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它疫苗。

2007年,儿童免费疫苗的种类及可预防的疾病被进一步扩展,目前通过接种免费疫苗可以预防12种疾病。

出生时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

1月龄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

2月龄接种第一剂糖丸(脊髓灰质炎)疫苗;

3月龄接种第二剂糖丸疫苗和第一剂百白破疫苗;

4月龄接种第三剂糖丸疫苗和第二剂百白破疫苗;

5月龄接种第三剂百白破疫苗;

6月龄接种第三剂乙肝疫苗和第一剂A群流脑疫苗;

8月龄接种麻风联合疫苗和第一剂乙脑减毒活疫苗;

9月龄接种第二剂A群流脑疫苗;

18—24月龄接种第四剂百白破、甲肝减毒活疫苗和麻腮风联合疫苗;

2周岁接种第二剂乙脑减毒活疫苗;

3周岁接种第一剂A+C流脑疫苗;

4周岁接种第四剂糖丸疫苗;

6周岁接种第二剂A+C流脑疫苗和白破二联疫苗。

除按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外,还应及时自费接种以下二类疫苗

安尔宝:预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感染引起的肺炎、脑膜炎、败血症等疾病。

轮状病毒疫苗:预防婴幼儿腹泻。

流感疫苗:预防流行性感冒。每年应在疾病流行季节前接种一次。

水痘:预防水痘。

肺炎疫苗:预防肺炎。

狂犬疫苗:预防狂犬病。

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与狂犬疫苗联合使用,预防狂犬病。

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预防甲肝、乙肝。

乙肝免疫球蛋白:与乙肝疫苗联和使用,有效阻断乙肝母婴传播。

霍乱疫苗:预防霍乱、产毒性大肠杆菌引起的腹泻。

微卡:双向免疫调节剂,适用于结核病、慢支、哮喘,体弱多病等病症辅助治疗。

ACYW135流脑:预防A、C、Y及W135群脑膜炎奈瑟氏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用于预防小儿麻痹症,抗体阳转率高,免疫保护效力持久。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三章 疫苗接种

第十九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并根据疫苗的国家标准,结合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制定、公布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其他疫苗的免疫程序或者使用指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结合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各自职责,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或者接种方案,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

第二十一条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二)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第二十二条 接种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 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 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第二十八条 接种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对居住在其责任区域内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接种,并达到国家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向接种单位分发第一类疫苗。

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要求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的,提供服务的接种单位应当告知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有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接种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种单位在完成国家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部分地区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部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物资调用等工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第三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需要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

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应当包含所针对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相关的接种方案等内容,但不得涉及具体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

相关知识

儿童免费接种疫苗可预防12种病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方法之一。

各地提供免费接种的疫苗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国家规定,孩子出生后1个月内,就要建立预防接种证,并要长期保存。给孩子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都要检查预防接种证。还有,一定要到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合格资质的接种单位去接种疫苗。

如何看待接种反应

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接种疫苗是安全的。不过疫苗毕竟是一种异物,部分儿童因个体差异会在接种部位发生红肿、疼痛、硬结等,或出现发热、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状,这些都是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病情轻微,多在1~2天内自行恢复,必要时就医。极少数儿童在接种后可出现罕见的异常反应,如无菌性脓肿、过敏反应等,病情相对较重,需要及时治疗。另外,如果儿童在接种疫苗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发病前期,或存在某种潜在的疾病,在接种后碰巧发病,被称为“偶合症”,与疫苗本身无关,很容易与接种的不良反应混淆。

为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儿童家长应该在接种前了解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配合接种人员,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并了解儿童的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儿童要在接种门诊留观30分钟,一旦出现可疑反应可得到及时处理。

疫苗是防控麻疹的最有效手段

麻疹是传染性最强的传染病之一。麻疹病毒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日常生活中的密切接触亦可以传播。麻疹发病最初表现为发热、结膜炎、流涕、咳嗽等,第3~7天开始出红色斑疹,首先是面部,而后遍及全身,持续4~7天,出疹前后5天内具有传染性。

人类对麻疹病毒普遍易感,接种麻疹疫苗是预防和控制麻疹的最有效手段。在实施麻疹疫苗接种前,几乎每个儿童都难以幸免感染。我国广泛使用疫苗后,麻疹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大幅下降。但在部分地区仍有麻疹病例暴发。及时全程接种麻疹疫苗,能有效预防麻疹的感染。麻疹疫苗应接种两次,初种月龄为8月龄,复种为18—24月龄。2008年以后,我国开始使用含麻疹成分的联合疫苗替代麻疹单价疫苗,如麻疹—风疹联合疫苗,即一次接种可以预防麻疹、风疹两种疾病。

接种脊灰疫苗需注意哪些问题

人体感染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病毒后,绝大多数为隐性感染,临床上无任何症状,仅有极少数感染者,由于病毒侵入中枢神经系统,引起脊髓灰质炎,会导致肌肉麻痹,俗称“小儿麻痹症”。

儿童服用脊灰疫苗(俗称小儿麻痹症糖丸),是预防此病的重要手段。满2、3、4月龄的儿童,各服糖丸一粒,一岁以内共服3次,满4岁再服一粒。糖丸采用直接口/嚼服或溶于凉开水送服,服苗后半小时内不要喝热水及哺乳,以免降低疫苗活性。

目前,中国是无脊髓灰质炎病例的国家,但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仍然有脊灰流行,特别是与我国接壤的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尼泊尔等国家仍然有脊灰的暴发流行,发生输入性病例的危险始终存在,因此各个国家仍旧对适龄儿童接种脊灰疫苗,直至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

让流行性乙型脑炎不再流行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感染乙脑病毒所致。乙脑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猪是乙脑最重要的传染源。蚊子叮咬了感染乙脑病毒的猪后,再去叮人,可以造成乙脑在人群中的传播。乙脑常见症状是发热、头疼、喷射性呕吐等,病死率高达5%~35%,约30%的幸存者有神经系统后遗症,主要有失语、肢体瘫痪、痴呆等。

给儿童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乙脑最经济、有效的手段。2008年起,中国将乙脑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儿童要及时全程接种乙脑疫苗。中国目前使用的乙脑疫苗有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两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全程共打2针,分别在8月龄和2周岁接种;灭活疫苗接种全程共打4针,分别在8月龄打2针(间隔7~10天打第2针),2周岁、6周岁各接种1针。从非流行区到流行区的人,也最好在来流行区前1个月完成接种。另外,除了接种乙脑疫苗,还要积极灭蚊、防蚊,预防乙脑传播。

及时接种疫苗可有效阻断乙肝病毒传播

中国是乙肝大国,约有93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经血传播。在无任何干预措施的情况下,40%携带乙肝病毒的母亲可将病毒传染给孩子。婴幼儿感染乙肝病毒后,90%~95%发展成慢性携带病毒状态,而成人仅为10%左右。

2002年,中国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为所有新生儿免费接种乙肝疫苗。接受乙肝疫苗全程免疫后,几乎所有的儿童都可受到保护,并且效力持久。

新生儿出生后立即按照0、1、6月龄的接种程序,全程接种3次乙肝疫苗。由于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在怀孕、分娩及产后,有可能将乙肝病毒传染给新生儿,所以乙肝疫苗接种更强调首针的及时性——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应立即接种第一针。如果孕妇已经明确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新生儿的接种时间越早越好,同时还要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以提高阻断病毒传播效果。

重要意义

儿童免疫规划是通过接种疫苗达到控制和消除相关传染病的最有效措施,是公共卫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直接关系到免疫针对传染病发病趋势的消长,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社会的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事关中华民族健康素质的提高。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是一个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的宣传日,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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