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专门机构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在大会的通盘领导下协调联合国及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经济和社会工作。经社理事会作为讨论国际经济和社会问题并就此拟订政策建议的中心论坛,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发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经社理事会还同非政府组织进行咨商,从而在联合国与民间社会之间保持着关键的联系。[1]
  • 中文名:
  • 外文名:
  • 简称:
  • 主管单位:
  • 登记单位:
  • 属性:联合国6个主要机构之一
  • 社团地址:
  • 主要成就:
  • 中文名称: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 英文名: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ECOSOC
  • 总部所在地:美国
  • 官方语言:英语
  • 中文简称:经社理事会

主要职能

协调联合国及各专门机构的经济和社会工作,研究有关国际间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及有关问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召开国际会议,并起草公约草案提交联合国大会审议;其他联合国大会建议执行的职能。其54个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其席位按地区分配,每年由联大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通常能当选为经社理事会理事国。理事会实质性会议每年7月举行一次,会期4周,在纽约和日内瓦之间交替举行。经社理事会设有9个职司委员会、5个区域性机构以及5个常设委员会,处理有关工作。此外,经社理事会还同14个有关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建立工作关系,以及与四、五百个非政府组织,与各国议会联盟、国际红十字会等,建立咨询关系。 

2006 年联合国首脑会议决定成立发展合作论坛,论坛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7年实质性会议上正式启动,以帮助各国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调整国际合作。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之一,它的任务是协助联合国大会促进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和发展。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共有54个理事国,其中非洲占14个、西欧及其他各国13个、亚洲11个、中美洲、南美洲10个、东欧6个席位,每年在联合国大会上选举出18个国家,各理事国有一票选举权,投票数需过半数,任期为3年。

改革历史

长时期内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只是一个讨论机构,它几乎没有任何采取行动的权利,许多成员国认为其作用无几。从1992年开始,一些国家开始加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经济、社会以及相关事务,尤其发展事务的责任和权利。这些改革的结果是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对联合国发展项目以及对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机关有监督和设定政策的责任。除此之外它在一些交叉领域内,如麻醉剂控制、人权、克服饥饿和克服艾滋病等有协调各个机关行动的作用。

这个改革的另一个成果是联合国发展机构在克服天灾人祸时动作更加一致。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决定的一个例子是1994年决定建立一个联合国克服艾滋病的项目。这个项目将联合国现有的有关的资源和经验如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会、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起来,加强和统一各机关和各成员国对艾滋病的斗争。这个项目从1996年1月开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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