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军训

学生军训

就学期间所接受的基本军事训练
学生军训是指学生在就学期间所接受的基本军事训练[1]
  • 中文名:军训
  • 外文名:military raining

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炼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为军队培养合格的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世界许多国家都对大、中学校学生进行军事训练。俄罗斯普通中学9~10年级、14~15岁的学生,中等专业和职业学校的学生,都要接受军事训练。在校学生的军事训练主要由学校的在编军事教官负责组织实施,并得到当地驻军的积极配合和帮助。学生在校的军事训练一般为每周两小时,在寒、暑假期间还要参加学校和当地驻军共同组织的野外训练和军事夏(冬)令营。每一训练科目结束时要进行考核验收。大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所在院校的军事教研室根据国防部制定的大学生预备役军官训练大纲实施。平时的军事训练由军事教研室在校内的军事专修室和训练基地进行,军事集训在训练中心或当地驻军的野外训练基地进行。大学生在军事训练过程中和军事训练结束时要进行考核。美国大学生的军事训练主要由后备军官训练团负责。对中学生进行军事教育与训练,主要通过后备军官训练团初级部以开设选修课和初级职业军校的形式进行。在开设选修课的中学,由在军队服役20年以上的退役军官负责教学与训练。对参训的青年学生,按照军队的体制编制进行编组,采用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训练。学生毕业时颁发学术等级证书。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在部分高等院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中曾进行学生军训试点。80年代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中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学生军训试点工作。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学生军训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规划和要求、领导和组织等,学生军训工作由此在全国普遍开展。中国的学生军训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生的必修课。内容主要包括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两部分。军事理论课内容主要有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等,采取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军事技能训练内容主要是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轻武器射击、战术、军事地形学、综合训练等,主要采取在校内集中组织实施或在军训基地训练的形式进行。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的学生军训,统一纳入社会实践课程进行。中国的学生军训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教育部和军队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负责区域内的学生军训工作。学生军训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具体实施学生军训。军事机关负责向普通高等学校派出派遣军官,安排承训部队和帮训官兵,提供学生军训所需武器弹药的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联合办公制度,提出做好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中国的学生军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依据,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中国地方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军地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严防发生事故;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要把学生军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按照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规定,确保军训内容、时间的落实;加强军事教师队伍和军事教学学科的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定期组织培训,努力提高军事课教学质量;不断完善军训教学设施,改进教学手段,为学生军训创造良好的条件。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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