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來源
諾貝爾獎是根據諾貝爾遺囑所設基金提供的獎項(1969年起由5個獎項增加到6個),每年由4個機構 (瑞典3個,挪威1個)評選。1901年12月10日即諾貝爾逝世5周年時首次頒發。諾貝爾在其遺矚中規定,該獎應授予在物理學、化學、生理學或醫學、文學與和平領域内“在前一年中對人類作出最大貢獻的人”。
評選過程
初諾貝爾生理醫學獎的評選是由卡羅琳醫學院的教員完成的,後來根據諾貝爾基金會的相關章程,評選由卡羅琳醫學院諾貝爾大會負責,大會由50名選舉出來的卡羅琳醫學院名教授組成。
卡羅琳醫學院的諾貝爾大會任命一個工作委員會——諾貝爾委員會負責前期工作,邀請生理醫學領域的代表提名候選人,提名截至日期為每年2月1日,諾貝爾委員會對提名進行初步篩選,然後候選人提交給諾貝爾大會。
諾貝爾大會最終決定得主,并對外公布(一般在每年10月份),每年12月10日在斯德哥爾摩音樂廳舉行頒獎儀式。
中國籍得主
2015年10月,屠呦呦獲得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理由是她發現了如何将青蒿素從青蒿中更高效率地提取出來,這種藥品可以有效降低瘧疾患者的死亡率。她成為首獲科學類諾貝爾獎的中國人。
屠呦呦是第一位獲得諾貝爾科學獎項的中國本土科學家、第一位獲得諾貝爾生理醫學獎的華人科學家。是中國醫學界迄今為止獲得的最高獎項,也是中醫藥成果獲得的最高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