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曆史
新餘師範學校
1985年,新餘師範學校創建。
2002年2月,新餘師範學校及其附屬小學并入新餘高等專科學校。
新餘衛生學校
1960年,新餘衛生學校成立。
2002年2月,新餘衛生學校并入新餘高等專科學校。
江西廣播電視大學新餘分校
1985年,成立江西廣播電視大學新餘分校
1987年,江西廣播電視大學新餘分校并入新餘職業大學。
1992年4月,江西廣播電視大學新餘分校歸屬新餘高等專科學校領導。
1998年,因職能歸屬,江西廣播電視大學新餘分校獨立辦學。
江西師範大學新餘專科班
1987年,設立江西師範大學新餘專科班。
1987年,江西師範大學新餘專科班并入新餘職業大學。
1992年4月,江西師範大學新餘大專班自然消失。
1985年,創辦新餘職業大學。
1992年4月,經國家教委批準,新餘職業大學更名為新餘高等專科學校。
2002年2月,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新餘師範學校及其附屬小學、新餘衛生學校成建制地并入新餘高等專科學校,成立了新的新餘高等專科學校。
2009年5月18日至20日,學校通過了省教育廳設置本科學校專家組的評估。
2009年12月27日,通過了國家高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組的評估。
2010年1月21日,在廣西南甯召開的全國高校設置評議委員會五屆四次會議上,在新餘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設置新餘學院獲得通過。
2010年3月18日,國家教育部正式批複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在新餘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建立新餘學院。
2015年,被确定為江西省本科高校首批向應用技術型高校轉型發展試點院校。
2020年4月8日,新餘學院公共衛生與健康學院揭牌成立。
學校享有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等活動;n
(二)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n
(三)制定招生方案,調節招生比例;n
(四)制定學校規劃并組織實施;n
(五)設置教學、科研及行政職能機構;n
(六)任免校内機構負責人;n
(七)确定内部收入分配原則;n
(八)招聘、管理和使用工作人員;n
(九)使用與管理學校的财産和經費;n
(十)開展國際教育合作與交流;n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n
第九條學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n
(一)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n
(三)提高教育水平,保證教學質量;n
(四)為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為達到規定學術要求的學生頒發學位證書;n
(五)維護學生、教職工的合法權益;n
(六)以适當方式為學生或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n
(七)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n
(八)依據法律法規公開有關信息,接受師生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