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

深圳海關

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領導
深圳海關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領導,并受廣東分署的監督指導,總部位于深圳市,其業務管轄區域包括深圳市及惠州市。深圳海關靈活運用現有區域通關改革項目“軟資源”及具有接駁功能的海關監管場所“硬資源”,将粵港跨境快速通關與跨關區“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組合運行,企業在屬地海關辦理跨關區“屬地申報、口岸驗放”報關手續時,以中途接駁地海關作為報關口岸,在接駁地海關與公路口岸之間使用跨境快速通關模式實行快速通關驗放。
  • 中文名:深圳海關
  • 外文名:Shenzhen Customs
  • 别名:

曆史沿革

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前身為“九龍關”,1887年4月在香港成立。1949 年 10 月,人民政府接管了九龍關并将其總部機構由香港撤回深圳。1950 年1月,根據海關總署的決定,“九龍關”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九龍海關”,保留“九龍”這個關名,其意義在于顯示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決心。

更名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本着“一國兩制”的原則,根據國務院的決定,“九龍海關”更名為“深圳海關”,江澤民總書記親筆題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的新關名。

主要職能

依法對經深圳口岸進出境的貨物、運輸工具、行李郵遞物品等進行監管;征收關稅和其它法定由海關征收的稅費;查緝走私;開展貿易統計并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深圳海關旅檢業務占中國55%,加工貿易監管占中國1/5,快件監管業務占中國1/3,稅收征管約占中國9%,運輸工具監管約占中國70%。

深圳口岸是中國最繁忙的口岸之一,深圳海關也是中國任務最繁重的海關之一,深圳海關以自身特有的位置,在新中國經濟和社會建設的各個時期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深圳海關主動适應經濟特區發展需要,深化業務改革,加強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和改進自身工作,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機構服務

綜述

深圳海關為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中央擴大内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決策部署,按照海關總署要求,深圳海關于2008年11月研究出台了12項支持進出口企業的措施。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該關相關負責人對已出台的《支持幫助進出口企業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十二項措施》進行了詳細解讀。該

負責人将《十二項措施》概括為一個“減輕”、兩個“簡化”、三個“改革”、四個“提速”,以方便廣大企業更好地了解運用海關政策,齊心協力共度金融危機。

12項措施的主要内容為:一是建立專門協調工作機制;二是繼續推進重點業務改革;三是積極促進保稅物流發展;四是優化加工貿易企業風險擔保制度;五是簡化加工貿易企業外發加工審批手續;六是支持加工貿易企業開展轉型升級;七是方便加工貿易企業開展内銷業務;八是縮短審核時限提高通關效率;九是優化通關環境,增強口岸輻射功能;十是提高企業分類、稽查核查等工作水平;十一是依法高效處理違規案件;十二是強化海關内部聯系配合。

減輕壓力

加工貿易行業的台賬保證金、風險擔保金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業資金周轉的壓力。為此,深圳海關在綜合評估企業的類别、資信、守法狀況的基礎上,大幅度縮小征收風險擔保金的範圍,

對高信用企業或已實行台賬保證金實轉、且未涉嫌走私違規的企業一律免予收取風險擔保金。同時,深圳海關擴大了風險擔保形式,允許企業采取符合海關法規的非現金形式的擔保,包括銀行保函、資産質押等。另外,海關總署和商務部于11月底聯合下發了97号公告,對台賬保證金也做出了調整。據初步測算,深圳海關僅減免台賬保證金和風險擔保金一項,将可以減少企業資金占壓近25億元。

簡化手續

(1)簡化外發加工審批手續,實現提前審批、事後報備

外發加工是生産企業降低成本的有效而普遍的做法,在當前形勢下尤為突出,但以前審批條件較為嚴格、手續較為繁瑣。為此,深圳海關進一步簡化了審批手續、規範了審批标準。實施“提前申報、一次審批、分批報備”的辦法,企業可在向海關備案時提前申報合同涉及的所有外發加工業務,經海關審核同意後,企業可通過填寫紙質登記表或者通過外發加工管理系統在事後規定時間内報備外發加工實際收發貨情況。企業可以開展部分工序或全部工序外發加工,對企業申請在關區範圍内開展全工序外發加工的,隻要資料真實、齊全、有效,一律同意辦理;對企業在關區外開展全工序外發加工的,區别企業管理類别收取風險擔保。

(2) 簡化内銷作業程序,實現先銷後稅、集中申報

擴大内需是中國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當企業因國際市場萎縮等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外銷合同時,深圳海關大幅簡化加工貿易成品、半成品以及邊角餘料的内銷手續,主動幫助企業開拓中國市場。海關減少内銷申請單證、加快内銷審批速度,一律實現計算機自動審單;邊角料内銷不再需多個環節審批,做到了“一個窗口、一次受理、限時辦結”。對符合條件的高信用企業,海關還實行了“先銷後稅、集中申報”模式,企業可以先内銷,事後再集中辦理申報和繳稅手續。海關還及時調研、掌握和更新内銷商品的最新價格資料,努力避免國際市場價格波動而海關估價資料滞後給企業帶來的影響。

三項

三項改革

推進集中接單、保稅監管和區域通關三項改革

(1)推進集中接單改革,提供優質的集中接單服務

在位于深圳中心區的深圳海關科技信息綜合樓業務大廳建立了接單中心,提供跨口岸、一站式通關服務,企業可以集中辦理皇崗、文錦渡、沙頭角、深圳灣、蛇口、大鵬等一線口岸的報關手續,避免了企業反複奔波,節省其人力和運作成本。同時,深圳海關還進一步改革通關作業模式,大力推行無紙化誠信通關和網上支付,企業可通過電子口岸方式全天候聯網辦理報關手續或稅費擔保,海關予以放行貨物,企業事後再集中遞交報關單證并支付稅款,不僅大大方便企業,也會降低通關成本。

(2)推進保稅監管改革,促進保稅物流發展

深圳海關全力支持深圳海港和空港的新一輪規劃建設,促進提升深圳現代物流競争力,配合推進鹽田港東港區、大鏟灣港區建設和前海灣保稅港區籌備,做好機場片區保稅物流的研究規劃,積極研究解決UPS亞太轉運中心關務需求,吸引國際知名的第三方物流龍頭企業設立區域總部。積極配合鹽田港網絡化港區建設,以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整合業務模式,實現不同監管區域與鹽田碼頭之間的快速通關。推進特殊監管區域的功能整合,簡化保稅倉儲貨物進出境、進出倉的報關手續,實現“一次申報、一次審單、一次查驗”、7×24小時運作的目标。支持和促進特殊監管區域研發、檢測、維修業務的發展,探索利用保稅物流監管載體解決出口産品售後維修服務難題,促進加工貿易産業鍊和價值鍊的延伸。

(3) 推進區域通關改革,優化區域通關環境

為了提高區域間物流進出境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行“屬地申報,口岸驗放”,企業可以自主選擇向其屬地海關申報納稅而直接在口岸驗放貨物和進出境,無需辦理轉關手續,企業可靈活安排運輸時間和運輸路線。深圳海關靈活運用現有區域通關改革項目“軟資源”及具有接駁功能的海關監管場所“硬資源”,将粵港跨境快速通關與跨關區“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組合運行,企業在屬地海關辦理跨關區“屬地申報、口岸驗放”報關手續時,以中途接駁地海關作為報關口岸,在接駁地海關與公路口岸之間使用跨境快速通關模式實行快速通關驗放。繼續深化深港海關通關業務合作,鞏固公路口岸查驗貨物施加綠色關鎖工作成果,在鹽田、蛇口等海運口岸開展兩地海關查驗結果參考互認合作工作,使企業免于重複查驗。

四個提速

提高加工貿易、口岸查驗、企業分類、案件辦理的速度和效率

(1)提高加工貿易業務審核效率,縮短審核時限

進一步簡化加工貿易單證審核業務環節,切實兌現對外承諾,業務審核工作時限一律不超過3個工作日,其中報關憑證數據庫審核時限縮短到2個工作日、部分業務還實現了即到即辦。保稅設備和料件的承接在一般情況下海關審核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2)提高公路口岸查驗效率,簡化查驗處置程序

為解決公路口岸查驗車輛在口岸滞留時間較長等問題,海關簡化口岸查驗處置程序,一般均可在當天(或當班次)完成查驗;查驗後發現車載貨物中僅有部分存在違法嫌疑的,對與違法嫌疑無關的其他貨物或者車輛,海關盡快按規定辦理通關放行手續。

(3)提高後續管理工作水平,縮短企業分類審批時間

改革企業分類按月集中報批制度,即時審核上報企業分類申請,縮短AA類、A類企業審批時間,企業獲得AA類資格時間最多縮短55天、A類資格時間最多縮短40天。同時,深圳海關按照守法便利原則,及時落實AA類、A類企業的提前申報、預約報關、門到門服務、适用較低查驗率、優先辦理貨物申報和驗放手續、優先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換證及報關員注冊登記手續等通關便利措施。

(4)提高案件辦理速度,簡易從快處理一般性違規

企業因工作失誤或技術性差錯而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情況不可避免,涉案企業希望海關加快案件辦理速度、減輕處罰。深圳海關按照“寬嚴相濟、理性執法”的要求,加大對案件性質的甄别力度,有效區分過失和故意、輕微和惡劣等具體情形,加快案件辦理速度,對程序性、技術性等違法情節輕微、危害後果不大的簡單即決案件,平均在3個工作日内辦結。後續管理案件辦理速度力争在原有基礎上加快20%。對于依法适用簡單案件處理程序的案件,在進行現場調查後,可以直接制發行政處罰告知單,當場由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收。對于企業生産經營過程中産生的僅涉及擅自外發加工或擅自搬遷違法行為,海關監管貨物未脫離監管或者能夠恢複監管的,案值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不再報緝私局審批,由查發單位按照簡易程序從快處理。

現任領導

王光克

深圳海關黨組書記、關長(正廳局級)

男,1956年3月出生,漢族,天津薊縣人,中共黨員,大學普通班畢業。1976年1月參加工作,先後任九龍海關隸屬文錦渡海關關長,皇崗海關關長,海關總署政治部副主任、人事教育司副司長、九龍海關副關長,深圳海關副關長,廣州海關副關長,大連海關關長,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13年7月任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兼深圳海關黨組書記,一級關務監督。

負責全面工作,聯系羅湖海關、羅湖海關緝私分局、深圳灣海關、深圳灣海關緝私分局、駐郵局辦事處。

王志

深圳海關副關長、黨組副書記兼深圳海關緝私局局長、黨組書記(副廳局級)

男,1962年1月出生,漢族,山東濟南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畢業。1984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任公安部政治部警務處副處長,政治部辦公室副主任,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政治部副主任,技術情報處處長,海關總署緝私局副局長兼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地區情報聯絡中心主任,深圳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兼深圳海關緝私局局長、黨組書記,2013年7月任深圳海關副關長、黨組副書記兼深圳海關緝私局局長、黨組書記,二級警監。

分管辦公室、緝私、稽查、風險管理、企業管理工作,聯系深圳報關協會,聯系南頭海關、南頭海關緝私分局、沙灣海關、沙灣海關緝私分局、布吉海關、同樂海關。

鐘保華

深圳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副廳局級)

男,1956年8月出生,漢族,廣東梅州人,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畢業。1973年8月參加工作,先後任九龍海關辦公室副主任、主任,沙頭角海關關長,深圳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副局長、局長,深圳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兼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局長,深圳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上海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2013年12月任深圳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二級關務監督。

分管法規、加工貿易監管、綜合統計工作,聯系廣東保稅區域協會駐深圳辦事處,聯系深圳機場海關、深圳機場海關緝私分局、福田保稅區海關、筍崗海關、梅林海關、現場業務一處、駐經濟特區辦事處。

相關報道

案件破獲

搗毀走私商品深圳海關2008年12月24日對外公布,海關緝私部門日前搗毀了一個走私保稅木料的團夥,抓獲周某旺等9名犯罪嫌疑人,該團夥共走私木料2.3億元,偷逃稅額達4003萬元。

據介紹,2008年年初,深圳海關緝私局獲得線索,深圳市龍崗區外商獨資企業——龍某家具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從事倒賣進口木料活動,走私數量巨大。偵查人員對龍某家具公司進行調查後發現,該公司在海關注冊的地址上沒有生産廠房,隻有一間約10平方米的辦公室,但近兩三年來,從皇崗、鹽田港等口岸大量進口高檔保稅木材入境,平均一個月進口30個至40個貨櫃;該公司在深圳龍崗設立家具廠,并在東莞市設立分廠,将走私進口木料運至分廠後,再租用中國貨車承運銷售給各地買主,并通過低價購買中國木材邊角料生産成品出口,達到平衡海關合同手冊的目的。

2008年4月27日,海關緝私警察在東莞市将正在裝卸走私木料的團夥頭目周某旺及其主要成員一網打盡,現場查扣了價值1000多萬元的進口保稅木料。據初步審查,周某旺(香港人)在深圳龍崗區投資設立的龍某家具公司,近6年時間走私木料達2.3億元,偷逃稅額4003萬元。周某旺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

媒體報道

深圳海關投七億為員工建保障房

打着保障房的旗号,卻是海關的福利房。深圳海關投資7億元在寶安建房,以解決員工住房問題。這一項目還被深圳市納入保障房項目,被指是在以保障房之名行福利房之實,是在搞特權。深圳海關昨日回應稱,符合政策,不存在違法違規。深圳市住房與建設局亦回應,這一項目取得了海關總署及深圳市有關批複。另外,針對深圳海關福利房海馨苑存在違規租售的情況,深圳海關與深圳市住建局均表示介入調查。

深圳海關建房給誰住?住建局:解決海關員工住房問題

深圳海關位于寶安的保障房項目,占地4 .19萬平方米。深圳市住建局網站上的項目信息顯示,這一項目報建時間為12月,建設單位為深圳海關,計劃總投資為7.56億元。

根據深圳海關的通報,為了解決員工住房困難,2012年4月,深圳市住建局批準深圳海關建設寶安生活區單身宿舍和保障房項目,并納入2012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其中單身宿舍400套、保障性住房約1000套。面積35平方米到90平方米。

該項目原計劃用地為海關自有用地,由于原地塊周邊中小學教育設施十分緊張,為支持深圳市教育事業發展,深圳海關根據市政府要求,同意将該關原自有土地調整至寶安區新安上川片區44-03地塊,已經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方案圖》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保障房又分公租房、安居房等多種類型,前者隻能租賃,後者可以低價購買。上述房産是租賃還是出售給員工?深圳市住建局回應稱,“深圳海關寶安上川片區項目為保障性住房項目,目前正在抓緊開展前期工作,具體類型尚未确定,建成後将用于解決海關員工住房問題。”

針對質疑,深圳海關還表示,深圳海關屬中央駐深國家機關單位,在職工住房建設、出售和管理等方面,均執行屬地有關政策規定。無論是單身職工宿舍還是保障性住房建設,均經過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嚴格審核批準,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存在違規建設、違規出售等情況。

為何能成深圳保障房?住建局:符合人才安居工程規定

國家早已取消福利分房,深圳海關的行為是否屬于福利分房?為何又能打着保障房的名義建設?深圳市住建局回應稱,“深圳海關提出,該關每年新錄取公務員超過150人,加上現有單身員工600人,預計未來3年單身員工總數将超過1000人,同時,現有約1100名員工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為妥善解決海關員工上述住房問題,海關申請在寶安上川片區44-03地塊建設保障性住房,并已取得海關總署及市有關批複,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中加快解決重點企事業單位人才安居問題有關規定,原則同意深圳海關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性住房。”

上述回複引述的政策依據為《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不過這一決定主要是“重點解決我市支柱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其他鼓勵發展的産業,科技含量高、納稅額度大、對城市轉型發展帶動性強、成長性好的各類重點企事業單位、産業園區,以及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領域的人才安居問題”。但其中亦提到,“機關事業單位人才符合條件的,也可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購買安居型商品房。”

而對于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設,決定中則較為寬泛的提到要多渠道……多種方式對建設用地進行保障。這是否意味着機關單位隻要有地均可以建設安居型商品房?

福利分房叫停已十年深圳海關:還有3376員工未分到房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自1984年開始,海關竣工驗收的住宅項目多達10餘個,遍及鹽田、羅湖、福田、南山和寶安等5個行政區,海關擁有住房數千套。而昨日,深圳海關則回應稱,該關目前有幹部職工9437人,仍有3376人未分配政策性住房。

深圳海關介紹,1980年,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來,深圳市對外開放迅猛發展,開放口岸快速增加,并實行無假日、全天候24小時通關,為了适應深圳市對外開放的需求,深圳海關機構和人員短時間内迅速增長。經國家批準,深圳海關所屬海關機構,由特區成立前的11個(科級),增加到49個(副廳級2個,處級47個),幹部職工由特區成立前的862人,增加到9437人。盡管地方政府對深圳海關住房問題按政策規定給予了很大的支持,但職工住房困難仍然非常突出。

據統計,深圳關職工現有住房4604套,除海馨苑外,大部分為上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初建設的标準較低的住房,面積多在六七十平方米左右。深圳海關仍有3376人未分配政策性住房。

實際上,2003年,深圳市政府104号文件《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币化改革實施方案》發布實施,宣布停止建設和分配全成本微利房,職工要面向市場購買商品房。

回應

深圳海關:已着手調查核實

昨日有媒體反映個别職工違規出租、出售住房的情況,我關高度重視,并已着手調查核實,如發現違規出租、出售的情況,将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按規定予以處理。我關将嚴格按照深圳市有關職工住房的相關政策規定,解決職工住房困難,并進一步加強與職能管理部門合作,嚴格住房管理。歡迎并感謝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

市住建局:已介入調查了解

根據我局了解的情況,海馨苑是2003年批準立項,由深圳海關投資建設,專門用于解決深圳海關員工曆史遺留住房問題的項目,屬于政策性住房性質,目前尚未辦理房改審批手續。

該項目于2005年動工建設,2009年辦理項目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2012年完成了初始産權登記并辦理了全部戶型的單位集體房産證。該項目共11棟1300套,其中,一部分房源作為拆遷安置房,一部分用于解決員工的曆史遺留住房困難問題。深圳海關屬于中央駐深單位,按照海關總署的規定,其政策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可參照所在地的有關政策。根據我市政策性住房有關規定,未取得安居房全部産權的政策性住房不得轉租、轉售。海馨苑有關問題的詳細情況,我局也正在介入調查了解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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