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稅務局

成都市地方稅務局

國家機關
成都市地方稅務局于1994年9月由原成都市稅務局分設成立,局機關下設14個處(室):辦公室、法制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财産行為稅管理處、農業稅收管理處、國際稅務管理處、基金管理處、征收管理處、計劃統計處、财務管理處、人事教育處、監察室(審計處)、局機關黨委辦公室。市局下轄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驿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縣、雙流縣、郫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等20個區(市)縣的地方稅務局和市局第一直屬分局、第二直屬分局、第三直屬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等下屬單位以及機關服務中心一個事業單位。
    中文名: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中文名稱:成都市地方稅務局 辦公駐地:成都市 機構類型:國家機關 主要負責:施地方稅收和基金的征收、管理

單位榮譽

市局領導班子繼1996—1997年度成為“四好”班子之後,2000年被市委命名為1998—1999年度“四好”班子,2004年被市委命名為2002—2003年度“四好”班子。市局被市政府授予“1994—1998年度先進集體”,被四川省政府授予“1995—1999年度先進單位”。連年被市政府評為完成目标任務先進單位。

2002年12月30日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文明單位”稱号,2003年被國家稅務總局命名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2004年被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市級“文明行業”,2005年被省文明委評為“全省文明行業活動示範系統”,被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從1999年至今連續6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幫扶工作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成都市地方稅務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稅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2.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和基金(附加費)的征收、管理、稽查;

3.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各納稅單位和個人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4.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實施強化稅收征管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辦法和措施;

5.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不斷充裕地方稅源。

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市局機關日常政務處理,起草重要文稿,審核有關文件、報告,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信訪,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法制處

負責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立法前準備工作,對有關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承辦市級相關規章制度涉稅事項。組織實施地方稅收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議工作。

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

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

财産稅收管理處

負責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車船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屠宰稅、筵席稅等稅種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

行為稅收管理處

負責農業稅、農業特産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

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涉外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國際稅收協定的貫徹執行。

基金管理處

負責國家及地方各項基金(附加、費)政策的貫徹執行。

征收管理處

負責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工作,組織地方稅務系統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規定,拟定綜合性稅收征管辦法、制度并監督實施,協調處理地方稅收管轄權。

計劃統計處

貫徹執行稅務會計、統計制度、負責會統核算、編報,編制下達地方稅收收入計劃,監督、檢查、分析稅收收入計劃執行情況。

财務管理處

貫徹落實國家财務制度,建立健全地稅系統稅務經費管理辦法,負責地稅系統内部财務監督、檢查、審計。

人事教育處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人員、機構、編制的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

監察室(審計處)

監督檢查地稅系統機關和黨組織、黨員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稅收政策的情況。

機關黨辦

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員管理。領導市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衆組織。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市局安全保衛、愛國衛生、環保綠化、抗災搶險、消防、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和機關服務中心及其下屬單位的财務管理。負責承辦市局委托管理的綜合治理、固定資産和基本建設管理、公費醫療和醫療制度改革工作。

第一直屬分局

負責稅務登記的管理、協調、指導、監督;綜合治稅工作的日常管理;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直屬分局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實施、管理、服務和監督;負責稅收信息的處理、監控、分析;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稅收數據集中、傳遞暢通、信息共享;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三直屬分局

負責五城區(含高新區)範圍内的契稅征收管理;負責五城區(含高新區)出租汽車及車船使用稅的代征工作;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一稽查局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稽查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負責全市(五城區除外)的偷、逃、抗、騙稅大案、要案的查處;負責受理舉報案件及其他部門轉辦案件;負責稅務稽查司法保障的協調和涉稅案件的移送工作;負責與工商、銀行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系;負責組織已查結案件的抽查和複查;協調跨區域涉稅案件的查處;負責全市反偷稅、反避稅的調查研究工作;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二稽查局

負責武侯區、成華區範圍内對納稅人的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和發票檢查,并協助做好清理漏征漏管戶工作;負責轄區内群衆舉報、上級轉辦案件的查處及辦理涉稅案件的移送;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三稽查局

負責錦江區、青羊區範圍内對納稅人的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和發票檢查,并協助做好清理漏征漏管戶工作;負責轄區内群衆舉報、上級轉辦案件的查處及辦理涉稅案件的移送;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四稽查局

負責金牛區範圍内對納稅人的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和發票檢查,并協助做好清理漏征漏管戶工作;負責轄區内群衆舉報、上級轉辦案件的查處及辦理涉稅案件的移送;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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