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慘案

湄公河慘案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
2011年10月5日上午,中國籍船隻“華平号”和緬甸籍船隻“玉興8号”在湄公河流域被兩艘不明身份的武裝快艇劫持。“華平号”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号”上的7名中國船員,13人全部遇難。中老緬泰四國執法部門開展了大量偵查工作,成功抓獲了糯康、桑康、依萊、紮西卡、紮波、紮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紮西卡,2013年3月1日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死刑。
    中文名:湄公河慘案 外文名: 别名: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

簡介

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号”和“玉興8号” 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 水域遭遇襲擊。“華平号”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号”上的7名中國船員,13人全部遇難。中老緬泰四國警方很快查明,湄公河“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首犯糯康及其骨幹成員與泰國個别不法軍人勾結策劃、分工實施了“10·5”案件。此後,中老緬泰四國執法部門成功抓獲了糯康、桑康、依萊、紮西卡、紮波、紮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2012年9月20日,慘案主犯糯康等人受審;11月6日,慘案一審宣判糯康被判死刑。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 、桑康·乍薩 、依萊 、紮西卡 ,2013年3月1日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死刑。

背景

瀾滄江發源于中國青藏高原,在西雙版納中緬邊境243号界碑處出境後稱湄公河。瀾滄江-湄公河流經中國、緬甸、老撾、泰國、柬埔寨、越南六國,是六國進行友好交往,促進經濟、商貿旅遊發展的“黃金水道”。2001年6月26日,中老緬泰四國在瀾滄江-湄公河800多公裡的航道上實現自由通航。

來自雲南省航務管理局的數據稱,目前(2010年)從事瀾滄江國際航運的船舶達98艘,共473客位,年貨運量達40餘萬噸。貨運方式從件雜貨運輸逐步擴大到集裝箱、冷藏、大件運輸;開通了旅遊定期航班,客運量每年近萬人次。瀾滄江-湄公河國際航運貨物出口主要為寒溫帶水果、冷藏蔬菜、農副産品、大牲畜、花卉等;進口主要有熱帶水果、飲料、棕榈油等。從2000年到2009年,中國通過瀾滄江-湄公河國際航運完成累計運輸量達300萬噸以上,累計進出口額和邊民互市貿易超過300億元。

搶劫

2010年4月,一群武裝分子跟蹤了3艘商船,這些船是金三角地區一家賭場用來向中國進口産品的,一艘運輸掘石切割機,兩艘運輸石頭。武裝分子劫持了船長及29名船員作為人質,将商船停在老撾波喬省班橋正對面湄公河中間,并要求賭場給30萬铢的贖金,經過讨價還價的協商後決定贖金為15萬铢。

2010年8月22日,雲南康輝出境旅遊團17名遊客乘船途經湄公河水域泰國、老撾、緬甸交界地,遭遇了不明身份的武裝人員搶劫。當天下午5點40分左右,遊客所乘的“金三角1”号船行至緬甸與老撾段的湄公河水域(距泰國清盛碼頭約30公裡、名為“三顆石”附近的地方),被一夥不明身份的武裝人員持槍攔截。當時武裝人員開着兩條小船,來到船頭前方堵截,7名持有沖鋒槍、手槍、刀具的蒙面武裝人員威脅逼停了遊船,并要求船上所有人員全部下船後對船上财物實施了搶劫。武裝分子還曾朝天鳴了3槍以示威脅。整個搶劫過程共持續約50分鐘時間,在船上财物被搜刮一空後,才放人和船離開。同時還威脅船員及旅客不準報警。

毒品

1995年5月,中國雲南西雙版納州公安局正式成立了瀾滄江水上公安分局,專門對江上和流域的治安和航運實施管理,從源頭上堵住境外的毒品通過這條國際大通道進入中國境内。

2003年初,西雙版納水上公安分局在緬甸撣邦東部第四特區配合下,在小勐拉破獲了一起販毒案,并通過該案獲悉在緬泰邊境的密林深處,有一座毒品加工廠在日夜加班生産毒品。根據這一情況,中緬雙方聯合制定了聯手打掉這個毒品加工廠的“獵豹行動”,共繳獲海洛因、鴉片等毒品400餘公斤,大量的制毒器材、制毒配劑及大批武器裝備,當場擊斃了頑抗的毒販9名,抓獲37名。

2004年,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D91”項目亞洲協調員松薩蒂先生到瀾滄江考察,要求瀾滄江水上公安分局在關累碼頭建立辦公地點,由聯合國資助,與老撾、緬甸和泰國沿湄公河的各國警方建立“D91”項目,互派禁毒聯絡官。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還提供了必需的車輛、衛星電話、電腦等設備和部分經費,對相關部門進行禁毒業務培訓,為沿湄公河兩岸各國警方跨境偵辦毒品案件創造必要的條件。

2008年2月,中國警方在湄公河的金三角地區跟緬甸毒品走私犯發生交火。一艘大約6名走私嫌犯乘坐的船隻,在接近警方巡邏艇時突然向他們開槍。3名水上警察被打傷。由于在其他國家境内,按照國際法規定,4位警察都未攜帶任何武器。

事件回顧

船隻被劫持

2011年10月5日上午9:30 ,中國籍船隻“華平号”和緬甸籍船隻“玉興8号”在湄公河流域被兩艘不明身份的武裝快艇劫持。兩條共載有13名中國船員的貨船即将抵達緬甸萬崩碼頭,在湄公河流域遭兩艘快艇攔截,七八名疑為毒販的江匪持槍登船并挾船離開。當時與被劫船隻一起的還有“華鑫6号”,但由于位置靠後,未被攔截。“華鑫6号”船員證實,看到有7到8名武裝匪徒登上兩艘船後挾船離去,随後便與其失去聯系。

船長緊急呼救

2011年10月5日12時許,“玉興8号”船長向兄弟船隻發出了急促呼救,隻說了四句話:我現在在吊車碼頭!馬上叫救護車!馬上報警!有人受傷了!

泰警方與毒販交火

2011年10月5日13:30,泰國警方與毒販交火,打死其中一人,此時13名中國船員下落不明,船上已到處是血迹。

對于之後發生的交火,《曼谷郵報》6日報道稱,泰國軍方5日接到毒品走私入境線索,在當天下午發現事發船隻,并與船上5名武裝分子交火,其中1名武裝分子被擊斃,其餘逃離。被擊斃武裝分子不是中國籍。随後幾天内,泰國警方從湄公河相繼撈起了11具中國船員屍體。據判斷,船隻應該是被毒販劫持,殺害船員也是劫匪所為。

中國船員屍體找到

2011年10月7日、8日 ,泰國警方陸續從湄公河裡打撈起12具中國船員的屍體,他們均被蒙眼、綁手,身上有槍眼刀口,死狀凄慘。

事發後,50多位船員家屬已經到達事發地。中國外交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指示駐泰國使領館迅速查明情況,全力搜尋失蹤中國公民下落,做好善後等後續工作,同時要求相關國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在湄公河相關水域航行的中國船舶船員的保護。駐清邁總領事已在第一時間率員赴事發現場開展工作。

破案

尋找幕後黑手

2011年10月10日,泰國軍方和警方稱,由緬甸佤邦毒枭諾坎指揮的販毒集團被認為是在湄公河槍殺中國船員的幕後黑手。但緬甸佤邦政府發言人當天聲明,佤邦方面與事件無關。緬甸佤邦發言人李祖烈表示,媒體上公布了這個事情跟佤邦有染以後,佤邦也進行了調查,找到了當時在泰國清盛碼頭的一個目擊者,根據這個目擊者的說法,當發現這個船隻下來時候,泰國警察曾經對這個船從岸上對船隻鳴槍示警,中國貨船停了,随後泰警登船,發現了一具船員的屍體和五名船員,片刻之後,目擊者證人看見泰警槍擊這五名船員,并将六具屍體推入江中。

20年前的舊照是唯一線索

“10·5”案案發時,中國警方掌握的糯康集團的情報僅有:盤踞“金三角”水域的最大武裝團夥,販毒、運槍、劫财、綁架、殺人,以及一張20年前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糯康的舊照。2011年10月10日,中國外交部通報湄公河慘案案情。13日,中國向泰國、老撾、緬甸三方提出緊急交涉。此案非辦不可,非快辦不可。

專案組最先鎖定緬北一名毒販,此人特務出身,人脈較廣。他供出糯康集團底下一名小頭目——運毒者岩相宰。”中國聯手相關國家警方設下埋伏圈,在岩相宰的船經過時将其抓捕。必須押解回國審訊,中國幹警喬裝、收買、突圍,這是境外執法的灰色地帶。岩相宰被押至中國境内,其口供成為案情突破的關鍵。

三号人物“軍師”依萊落網

2011年末,依靠岩相宰的口供,糯康集團的組織架構在專案組分析下逐漸清晰:一号人物糯康,二号人物桑康,三号人物依萊,四号人物翁蔑。糯康的指揮部設于湄公河老撾和緬甸交界處的江心小島孟喜島,沿岸有百餘名武裝人員巡查警戒,這夥人邊販毒牟利,邊以保護費為名勒索過往船隻。

集團中分管販毒運槍船隻的依萊首先浮出水面。他是岩相宰的直接上司。2011年12月13日,依萊在老撾被抓捕歸案。此前,他頻繁周轉孟喜島、泰國和老撾,專案組捕捉到其從老撾萬象乘車離開的情報,一場精心設計的抓捕令依萊落網。據“10·5”案專案組審訊組長描述,這夥人被捕後說,他們沒想到,中國政府辦案力度這麼大。“10·5”案幕後主使就是糯康。根據依萊的最終供述,糯康本人一手策劃此案,并親口下令“将船上的中國人全部幹掉”。而“玉興8”号和“華平”号上13名中國船員慘遭殺害,隻因船主未繳保護費,且兩艘船被誤認為是緬軍征用來襲擊糯康指揮部的船隻。中國商船在湄公河流域是吃水最深的,船大而堅固。

曾準備使用無人機

專案組有人曾設想,用無人機運載20公斤TNT炸藥,一下子轟下去,“方案報上去後被否了,要抓活的”。這次是緬甸少數民族地方武裝打頭陣,緬甸政府軍殿後,急行軍在螞蟥叮咬、猛獸栖息的深山老林走到第5天5夜,帳篷已在幾百米外。一名隊員碰到糯康的暗哨,開槍,但行動組的包圍圈尚未合攏,糯康等人聞聲四散逃脫。

糯康要抓活的

2012年4月20日,集團二号人物桑康被抓捕歸案。25日,專案組接到情報,幾乎已是孤家寡人的糯康驚惶中從緬甸深山出逃。專案組敏銳地猜測到糯康想從重重包圍的緬甸逃往老撾躲藏的意圖,立即協調老撾警方加強沿岸布防。糯康的最終被捕不是一部驚險大戲。當天夜裡,糯康和兩名手下在老撾波喬省孟莫港附近剛一上岸,就被已部署在此的專案組及老撾警察擒獲。此後,“10·5”案實施指揮者、集團四号人物翁蔑向緬甸政府軍投降。至此,湄公河“10·5”慘案告破。

主犯被判死刑

2012年11月6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10·5”案,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萊死刑。2012年12月26日雲南省高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遇難名單

中國思茅籍船舶“華平号”船員基本信息表

黃勇 三等船長 貴州省赤水市學怨街法院宿舍 

蔡方華 三等輪機員 四川省習水縣習酒鎮二郎廟 

楊應東 水手 雲南省普洱市墨江縣龍壩鄉土樹樹字組70号

李燕 炊事員 雲南省宣威市海岱村委會海嘎存25号

王建軍 三等駕駛員 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港口路5号6棟6号 班納籍 

邱家海 三等輪機長 貴州省享縣岩架鎮岩架輪船公司宿舍 

緬甸籍船舶“玉興8号”船員基本信息表 

何熙倫 三等船長 四川省屏山縣福延鎮廟壩村四組 據了解為船舶所有人 

郭志強 三等船長 四川省屏山縣樓東鄉田壩村六組 據了解為船舶所有人 

楊德毅 三等船長 雲南省昭通市綏江縣會儀鎮和平村24組155号 

王貴超 三等輪機長 雲南省昭通市綏江縣會儀鎮和平村24組2号

文代洪 三等駕駛員 雲南省昭通市綏江縣會儀鎮和平村24組131号 

何熙行 四川省屏山縣福延鎮廟壩村四組 

曾保成 四川省屏山縣樓東鄉田壩村六組 

楊植緯 雲南省昭通市綏江縣會儀鎮和平村24組155号 楊德毅之子 

陳國英 四川省屏山縣福延鎮廟壩村四組

時間表

2011年10月5日,“華平号”和“玉興8号”兩艘貨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劫持和襲擊 13名中國船員不幸遇害。事件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要求盡快查明案情,緝拿兇手,保護中國人民生命财産安全。中國外交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敦促泰方盡快查明情況。

2011年10月10日,緬甸政府否認佤邦毒枭劫殺中國船員,并稱泰國警方槍擊中國船員。

2011年10月12日,人保财險雲南省西雙版納分公司向湄公河流域慘案中遇難的楊德毅、文代洪、何熙行、曾保成、陳國英5人兌現保險賠款50萬元(人均給付10萬元)。

2011年10月13日,外交部召見泰國、老撾及緬甸駐華使節提出緊急交涉。遇難船員家屬抵達泰國認領親人遺體。

2011年10月14日,遇難船員遺體告别儀式舉行。滞留泰國的28艘中國貨船啟程回國。

2011年10月23日,滞留泰國的全部中方船隻平安返回國内。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在雲南西雙版納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處理“10.5”中國貨船遇襲事件有關事宜,并專程乘船實地考察瀾滄江——湄公河流域航道情況。中國公安代表團抵達泰國展開調查。

2011年10月26日,中國公安代表團調查案發現場。

2011年10月28日,中國船員遇襲案件基本告破已鎖定 9名嫌疑人。

2011年10月2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泰國總理英拉通電話。溫家寶要求泰方加緊審理此案,依法嚴懲兇手,希望中泰老緬四國協商建立聯合執法安全合作機制,共同維護湄公河航運秩序。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緬泰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國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泰國副總理哥威,老撾副總理兼國防部長隆再,緬甸内政部部長哥哥分别率團出席。

2011年12月10日,四國聯合執法巡航首航儀式在關累港舉行,因“10·5”案中斷的湄公河水路恢複通航。

2012年5月10日,糯康被抓獲後15天,被老撾政府正式移交給中方。

2012年9月20日,慘案主犯糯康等人受審。

2012年11月6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10·5”案,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萊死刑。

2012年12月26日,雲南省高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3年1月28日,雲南省公安邊防總隊四艘巡邏船結束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任務,抵靠雲南關累港,此次行動四方出動執法人員130名,為期4天,航行486公裡。這是中方與緬甸、老撾、泰國執法部門第八次聯合執法巡邏。

2013年3月1日,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紮西卡,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死刑。

應對措施

2011年12月10日上午10點30分,中國雲南西雙版納關累港碼頭,中國、老撾、緬甸、泰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行動正式啟動。

2011年12月11日,根據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部長級會議聯合聲明,四國将共同組織實施聯合行動,打擊危害湄公河流域安全的嚴重治安問題。

2011年12月12日,全副武裝的中國公安邊防警察,在雲南公安邊防武警總隊水上支隊53901、53903等艇上,與其他國家執法船一起,開始執行聯合巡邏執法任務。

2012年02月17日,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反拐進程第三屆部長級磋商會議舉行。會上提出了推動湄公河次區域6國打擊跨國拐賣犯罪合作機制建設,積極開展聯合行動、案件偵查、緝捕和遣返犯罪嫌疑人、救助拐賣犯罪受害人等務實執法合作,分享打擊拐賣犯罪經驗,促進區域整體執法能力建設等合作倡議。

2012年03月28日,中老緬泰四國執法部門再次開展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行動。3月25日啟航開展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的雲南公安邊防總隊水上支隊53901、53902執法船徐徐靠泊在中國雲南關累港碼頭,标志着由中老緬泰四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指揮部統一指揮的湄公河再次聯合巡邏執法任務圓滿完成。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