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證書編号

學位證書編号

學位證所對應的編号
學位證書編号是作為高等學曆畢業後,從事工作的一個标簽,學位證書編号具有唯一性,一人對應一個編碼,具有較高的權威性。
    中文名:學位證書編号 外文名:Degree certificate number 别名: 學位等級:三級 證書編号:17位

學位證書編号

學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标準的學術稱号。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證書編号是由于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對所頒發的學位證書予以編号便于管理

學位證書編号規則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要求,為了進一步規範學位證書編号方式,現決定對我省學位證書編号方式進行調整,各種學位的證書編号方式如下:

一、普通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号為十六位數字: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别(博士2、碩士3、學士4),第七至十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如2008),第十一位為0或者1,後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位人員的順序碼,即後六位必須在000001—199999範圍内。

二、專業學位證書編号以字母“Z”開頭,後續16位編碼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号方式相同。(取消原專業證書編号中用來區分專業的字母碼)

三、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号以字母“T”開頭,并在第十一位用數字“0”加以區别,其餘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号方式相同。

四、學士學位中的“雙學位”和“第二學位”證書,分别在第十一位用數字“2”和“3”加以區别,成人學士學位證書,在第十一位用數字“4” 加以區别, 成人自考學士學位證書,在第十一位用數字“5” 加以區别,其餘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編号方式相同。

五、來華留學人員學位證書編号在第十一位采用數字“6” 加以區别。其餘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号方式相同。

六、“高校教師”、“中職教師”碩士學位證書編号,以字母“T”開頭,并在第十一位用數字“7”加以區别,其餘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号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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