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烈度區劃圖

地震烈度區劃圖

表示地震區劃的地圖
地震烈度區劃是根據國家抗震設防需要和當前的科學技術水平,按照長時期内各地可能遭受的地震危險程度對國土進行劃分,以圖件的形式展示地區間潛在地震危險性的差異。地震區劃圖是有關地震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标準。國家的基本建設項目都要按地震區劃圖來制定抗震設計标準。目前,中國正在編制第五代“地震烈度區劃圖”。
  • 中文名:地震烈度區劃圖
  • 外文名:
  • 别名:
  • 定義:表示地震區劃的地圖
  • 作用:提供合理的抗震設防指标
  • 中國開始時間:20世紀30年代

基本概念

地震烈度區劃是預測某地區在未來一定時期内,在一般場地條件下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烈度,它為國家經濟建設規劃和工程設計提供合理的抗震設防指标。

世界各國為了防禦地震災害而把國土按地震危險程度劃分為若幹區域的工作。表示地震區劃的地圖稱為地震區劃圖。

作用

編制地震區劃圖是地震區劃工作的中心任務。地震區劃圖是有關地震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标準。國家的基本建設項目都要按地震區劃圖來制定抗震設計标準。

地震區劃實質上屬于長期地震預報範疇。由于地震預測目前尚處于探索階段,在科學上遠未得到解決,因此地震區劃圖隻是暫行的,本身通過科研工作的深入還在不斷修改和完善。 

地震區劃圖适用于新建、改建、擴建一般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以及編制社會經濟發展和國土規劃。 

類别

國際上大緻有三類地震烈度區劃圖:

①第一類,以前蘇聯戈爾什可夫編制的前蘇聯區劃圖為代表,它以宏觀烈度為區劃标志,根據曆史地震和地震地質資料編制;

②第二類,以日本河角廣編制的日本地震烈度區劃圖為代表,它以曆史地震資料為依據,考慮地震發生頻率,用地面加速率峰值等值線勾繪;

③第三類,用科内爾提出的地震危險性分析方法,以阿爾傑米森和珀金斯編制的美國地震區劃圖為代表。

中國地震區劃曆史

中國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做地震區劃工作。新中國建立以來,曾四次(1956年、1977年、1990年、2001年)編制全國性的地震烈度區劃圖。

中國編制的第四代地震區劃圖《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2001年8月開始實施。

2008年汶川地震後,中國地震局曾對災區的地震區劃圖進行了修訂。 

目前(2011年),中國正在編制第五代“地震烈度區劃圖”。 

1990年版

 1990年版的1∶400萬《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的編制采用當前國際上通用的地震危險性分析的綜合概率法,并作了重要的改進。1992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地震局和建設部聯合頒布使用。圖上所标示的地震烈度值系指在50年期限内、一般場地土條件下、可能遭遇的地震事件中超越概率為10%所對應的烈度值(50年期限内超越概率為10%的風險水平是國際上普遍采用的一般建築物抗震設計标準)。因此 這張圖可以作為中小工程(不包括大型工程)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依據、國家經濟建設和國土利用規劃的基礎資料,同時也是制定減輕和防禦地震災害對策的依據。

1990年版《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是用基本烈度表征地震危險性,将全國劃分為、<6°、6°、7°、8°、≥9°五類地區。鑒于該區劃圖采用的是四百萬分之一的小比例尺,它不能用來預測地震破壞作用的小範圍内和特定場地條件下的地震烈度變化。

使用規定

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1990)使用規定 

第一條 為更好地服務于國民經濟建設,保證準确地使用“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1990)”,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地震烈度區劃圖上所标示的地震烈度值,系指在50年期限内,一般場地條件下,可能遭遇超越概率為10%的烈度值。該烈度值稱為地震基本烈度。 

第三條 本地震烈度區劃圖,系國家經濟建設中地震設防的法規圖件。在其适用範圍内,建設項目的抗震設計和已建項目的抗震加固,均應遵照執行。 

第四條 本地震烈度區劃圖和适用範圍如下: 

(一)國家經濟建設和國土利用規劃的基礎資料; 

(二)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地震設防依據; 

(三)制定減輕和防禦地震災害對策的依據。 

第五條 在本地震烈度區劃圖的基礎上,應進行專門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工程和地區有: 

(一)地震設防要求高于本地震烈度區劃圖設防标準的重大工程、特殊工程、可能産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 

(二)位于地震烈度區分界線附近的新建工程; 

(三)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資料詳細程度較差的邊遠地區; 

(四)占地範圍較大,跨着不同工程地質條件區域的大城市和大型廠礦企業,以及新建設開發區。 

第六條 對進行過專門的地震危險性分析、地震烈度複核、地震小區劃等工作的工程和地區,凡其結果經國家地震烈度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均有效。 

第七條 國家地震烈度評定委員會由國家地震局會同建設部等有關工程建設項目的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成。 

第八條 對不執行本規定并造成嚴重後果的部門或單位應追究其責任。 

第九條 本地震烈度區劃圖自國務院批準頒布之日起生效。原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1997)和原省級地震烈度區劃圖停止使用。   

第十條 本地震烈度區劃圖及使用規定由國家地震局負責解釋。

中國實施現狀

中國在建設領域長期存在城鄉二元體制,雖然國家有抗震标準,但在農村中,尤其是農民自建房管理比較亂,建設時很少考慮地震設防。

如何使用

(一)區劃圖是強制性國家标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标準化法》的規定,标準根據制定主體和使用範圍的不同劃分為國家标準、行業标準、地方标準和企業标準。對需要在全國範圍内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由國務院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标準。根據法律效力的不同,國家标準和行業标準又分為強制性标準和推薦性标準。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财産安全的标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标準是強制性标準,其他标準是推薦性标準。建設工程的安全對于全社會的抗災能力、公民的人身和财産安全至關重要。因此,作為防災減災的重要手段、作為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技術要求,作為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财産安全的标準,區劃圖是強制性國家标準。

(二)區劃圖是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法定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三十四條明确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是全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的制定主體。第三十五條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除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外,一般工程應按照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所确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區劃圖作為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标準,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有關條文的精準技術表達,是法律的延伸。

(三)同類标準要依法與之“銜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三十六條要求“有關建設工程的強制性标準,應當與抗震設防要求相銜接。”從工程建設的全流程來看,首先需要一套科學可行的抗震設防要求,然後依據抗震設防要求制定抗震設計标準,再依據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标準進行施工和監督管理,最終轉化為建設工程抗禦地震風險的能力。這是一個多行業合作、缺一不可的完整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區劃圖是基礎性标準、上遊标準。其他有關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标準是下遊标準,下遊标準應當與上遊标準銜接。

(四)适用最安全标準的原則。對于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在确保達到區劃圖要求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以依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制定出更适宜本地區的抗震設防要求。地方的要求可以高于國家标準,但國家标準是底線,不得低于國家标準進行抗震設防。尤其是在交界區域、一些争議地區和數據資料不充足地區,應鼓勵當地采用就高原則進行抗震設防。n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