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解備忘錄

諒解備忘錄

文本的方式記錄雙方協商
諒解備忘錄是國際協議一種通常的叫法,“諒解備忘錄”相應的英文表達為“memorandumofunderstanding”,有時也可寫成“memoofunderstanding”或“MOU”。直譯為諒解備忘錄。用中國人的說法就是協議。意指“雙方經過協商、談判達成共識後,用文本的方式記錄下來”,“諒解”旨在表明“協議雙方要互相體諒,妥善處理彼此的分歧和争議”。日常生活中,memorandum(memo)常用來形容“為防遺忘而寫的便條”,如memopad(記事本)。此外,與其搭配的詞組有engagementmemorandum(業務備忘錄),auditmemorandum(查帳備忘錄)。
    中文名:諒解備忘錄 外文名: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emo of understanding,MOU 别名: 名詞類型:協議 具有:法律效力 範圍:國際

​組成

諒解備忘錄的組成内容一般包括:

1、合作機會thePotentialCooperation

2、保密Confidentiality

3、協議語言Language

4、協議期限Duration

5、不可變更Modification

6、終止Termination

7、法律适用GoverningLaw

8、其他細節OtherConditions

法律義務

在諒解備忘錄中,除保密(Confidentiality)、終止(Termination)、法律适用(GoverningLaw)、費用分攤、排他性談判、争議解決條款之外,其餘的條款對雙方都不具備法律約束力。

在正式條約簽訂之前,諒解備忘錄雙方對該協議均不具有任何法律義務。

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于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