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試

院試

古代參加正式科舉考試前的測試
院試是為了取得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先要參加的一種考試。各地考生在縣或府裡參加考試,由省裡的提督學政主持,考取者稱生員,俗稱秀才(茂才)或相公。明清時代科舉制度由地方主持的初級考試辦法,包括童試、院試、歲試、科試等步驟。童試又稱小考,由各府、州縣長官主持,考選本地的童生。最後被錄取的童生名冊被送往本縣儒學署,然後再往上送督學院,等中央所派的督學使者(又稱學政)來監即舉行院試。被錄取者即成為所在地縣學(州學或府學)的生員,初學的稱附學生,逐步升為增廣生和廪膳生,他們統稱為秀才。
  • 中文名:院試
  • 考取者稱:生員、增廣生、廪膳生統稱秀才
  • 詞條标簽:科舉制度
  • 屬于: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考試

釋義

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考試。曾經府試錄取的士子可參加院試。因學政稱提督學院﹐故由學政主持的考試﹐亦名院試﹐又以舊制稱提學道﹐故亦沿稱道考。錄取者即為生員﹐送入府﹑縣學宮﹐曰入學﹐受教官的月課與考校。

院試簡述

三年之内兩次,院考兩場,考試内容與府,縣考大緻相同。

評卷由五百裡外較遠的書院山長或幕友當任。第一場錄取人數,為當取秀才名額之一倍,用圓圈揭曉,寫坐号,不寫姓名,稱之「草案」。第二場覆試後,拆彌封,寫姓名,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權。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禀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縣考,府考,院考三次末場,均為案首,俗稱「小三元」。

乾隆年間,為防止保結廪生徇情受賄,與考生共同作弊,增加「派保」。府考後将錄取考生名冊,按五人一組,分配給若幹派保廪生,先期公告,考生必須先請認保廪生,再請派保廪生,有認保派保雙重保險,至院考才給準考。學政點名,認保派保廪生均在旁監視,遇考生有疑問者,随即查究或扣考,重則枷示。(派保公告院考由「學政」主持。學政由皇帝欽派翰林充任,每省一人,三年一任,學政考文童兼考武童,故加提督銜,全部官銜「欽命提督某省學政」,身份等同欽差,輿巡撫平行,三品以上官充任。

考試場景

考試科目,分帖經、雜文、策論三場,分别考記誦、辭章和政見時務,共錄五十人,分甲、乙兩等,前十名為甲等。

卯時一刻,貢院開門,數千名考生依次接受初查,魚貫入場,在四名執燈小童的帶領下分别進入四個考場,又在門口再次接受軍士的搜身檢查後方才最後進入考場,按考引(即準考證)尋到自己的位子,這次考試除考引外,考生任何一物都不準帶入,筆、墨、特用紙張等都由考場提供,頭兩場各考一天,第三場策論需考兩天,過夜的棉被也由考場提供,每名考生都被隔開,各占一席之地。

要求通三經以上,通五經者為上上《孝經》和《論語》為必選;大經的《禮記》《左傳》可選一,也可都選;中經的《詩經》《周禮》和《儀禮》可選一經或二經;小經的《易經》、《尚書》、《公羊傳》和《毂梁傳》可選一經,按指定段落默寫,這一方面即可考記憶,又可考書法。一天裡可休息三次,有人會送來飯食和清水,要入廁的,也有人專門引導并監視。黃昏時分,開始有考生交卷,隻要拉動身邊的小鈴、就會有兩人過來糊名,将考卷放入專用匣内,并收走一切物什,考生即可離開。

右圖是四川南充市阆中貢院。至今已有2300多年的曆史。曆代王朝都在這裡設置郡、州、府、道。三國時期名将張飛鎮守阆中達七年之久。清代考棚在城内學道街、清嘉靖年間重建、原由山門、廊道、考房、大殿、二殿、後殿和考生宿房組成。現存有卷棚式廊道,縱橫共長50多米,廊道兩旁的木欄上帶有飛仙椅。左右有兩排考室,各室相隔,飾以雕花。至今保護較好,是全國僅存的兩處考棚之一。

清代考棚,是川北道貢院的俗稱。科舉制度是封建王朝分科考試選拔文武官員後備人才的一鐘制度。明清時,阆中代行四川臨時省會10年,在這裡共舉行鄉試四科。省會遷徙後,阆中貢院考棚又作縣試、府試場所至廢除科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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