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背景
為了促進中國生命科學、醫學、藥學及相關領域的科技進步和産業發展,促使生物技術産業的領軍人物不斷湧現,由國家科技部批準、聯合基因集團出資設立、上海市生物醫藥行業協會承辦的“談家桢生命科學獎”正式啟動。
而以談家桢命名該獎項,源于談家桢為中國現代遺傳學奠基人之一。談家桢為遺傳學研究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建立了中國第一個遺傳學專業,創建了第一個遺傳學研究所,組建了第一個生命科學院。他的主要作品有《生物學引論》、《遺傳與物種起源》、《基因與遺傳》、《談談摩爾根學派的遺傳學說》、《基因工程》、《談家桢論文集》、《談家桢論文選》、《基因的萦夢》。
設立單位聯合基因集團1997年發源于複旦大學,由毛裕民教授、謝毅教授帶領複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的一批教師和博士、碩士研究生發起組建。由100萬起步,迄今已經形成資産超過60億、擁有30多家企業(兩家為香港主闆上市)的以基因技術為主的高科技産業集團。該獎是在生命科學領域由企業設立的第一個獎項,也是聯合基因集團在樹立生物技術領域的品牌後,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
設獎宗旨
2008年,談家桢先生迎來他的百年誕辰。談先生是中國現代遺傳學奠基人之一,是中國現代傑出的科學家和教育家。他将畢生獻給了遺傳學事業,為遺傳學研究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建立了中國第一個遺傳學專業,創建了第一個遺傳學研究所,組建了第一個生命科學院。
該獎的設立旨在秉承談先生對生命科學事業的奉獻精神,促進生命科學研究成果産業化,激勵中國生命科學工作者不斷創新。
承辦單位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由上海市生物醫藥行業協會承辦。上海市生物醫藥行業協會成立于2002年12月,是由上海市生物醫藥企業和相關大學、科研院所等單位自願結成的社會團體。協會會員涵蓋現代生物技術和醫藥領域從研發、生産到流通等整個産業鍊,現有會員單位190餘家,行業覆蓋率達75%以上,具有較強的行業代表性。協會是國家民政部授予的全國先進民間組織和上海4A級行業協會。協會設有生物制品專業委員會等分支機構,以及由生物技術和醫藥領域百餘位專家組成的“專家庫”。
評選機構
獎項評選機構由評審(獎勵)委員會和評審專家委員會組成。評審(獎勵)委員會由生物技術領域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精深學術造詣、熱心科技獎勵事業的中國科技權威和著名學者組成。評審(獎勵)委員會聘請的評審專家經過評審(獎勵)委員會批準、頒發聘任書後,獨立行使職能、負責評選工作。評審(獎勵)委員會委員最多不超過20人。
獎勵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從事生命科學事業做出成就的科學家、教授,以及取得創新研究成果的青年學者;對生命科學科技成果産業化過程有突出貢獻的人士。
獎項設置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下設“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和“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兩個獎項,每年獎勵費用為人民币100萬元。其中獎勵“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2名,各獎勵人民币25萬元;“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10名,各獎勵人民币5萬元。
評選程序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每年評獎一次,參照國際慣例,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按提名推薦、資格認定、函評、複評、公示、終評、頒獎的程序進行。
經評審(獎勵)委員會核準的中國有關學科領域的著名專家、學術權威、主管領導和學科帶頭人為推薦人。評審(獎勵)委員會和評審專家委員會委員每人每年可提出兩名被推薦人,其他推薦人每人每年可提出一名被推薦人,向評審(獎勵)委員會推薦。也歡迎有突出成就的個人通過自薦方式參加評選。
推薦結果經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管理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認定後,由評審專家委員會和評審專家組進行函評,對各位申請人打分并對申請人給出評價,産生“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申請人的複評名單。
每年八月,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專家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進行正式專家評審,逐一聽取介紹并進行評議,最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确定獲獎候選人。“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須得到評審專家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須得到評審專家委員會委員半數以上同意。評審專家委員會評審後産生的“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和“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候選人名單,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可提交評審(獎勵)委員會進行終評。
每年九月,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獎勵)委員會召開終評會議,會議須有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獎勵)委員會半數以上委員參加方能舉行。提名的談家桢生命科學獎候選人須經在場的評審(獎勵)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批準為本年度“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或“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獲得者。
評審原則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的申報、評審和授獎,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的非法幹涉。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規範》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為了推動我國生命科學領域科學研究、技術創新與開發的發展,促進生命科學創新成果推廣應用、實現高新技術産業化,激勵我國生命科學領域科學技術人員的積極性,特設立“談家桢生命科學獎”,并制訂本章程。
第三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由聯合基因集團捐資設立,上海市生物醫藥行業協會承辦。
第四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貫徹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方針,鼓勵自主創新,努力攀登科學技術高峰。
第五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的申報、評審和授獎,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的非法幹涉。
第六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設立下列獎項:
(一)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每年2名,每名獎金人民币250,000元;
(二)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每年10名,每名獎金人民币50,000元。
“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和“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根據申請人情況,沒有符合條件的,經評審(獎勵)委員會決議可以空缺。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獎勵)委員會負責獎項的評審組織和管理工作。評審(獎勵)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若幹。評審(獎勵)委員會由出資人聯合基因集團和承辦方上海市生物醫藥行業協會共同協商任命和更換。
第八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獎勵)委員會聘請有關方面的知名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專家委員會。評審專家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若幹。評審專家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3年。
第九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獎勵)委員會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對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獎勵工作的領導與管理;
(二)任命和更換評審專家委員會委員,确定評審專家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人選;
(三)審定評審專家委員會的評審結果;
(四)提出完善獎勵工作的指導性意見。
第十條
評審專家委員會的職責為:
(一)負責談家桢生命科學獎候選人選的評審工作,提出評審結論和獎勵人選建議;
(二)對評審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三)對完善獎勵工作提出建議及改進措施。
第三章 評獎範圍與評審标準
第十一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為成就獎,同一人隻授一次,申報人選沒有年齡限制。
“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獎勵中青年生命科學科技工作者,獲獎者申報獎勵時必須50周歲以下。
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從事生命科學領域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生産的科技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均可申報談家桢生命科學獎:
(一)在基礎研究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具有原始創新成果;
(二)在生命科學領域重大項目産業化上具有突破性成果,科研成果國内領先或達到國際水平;
(三)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産品産業化,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第十三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獎範圍不涉及與國防秘密和國家安全相關的人才、技術和項目。
第四章 評審和授予
第十四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每年評審一次。
第十五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每一年度的評獎程序和細則,由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獎勵)委員會根據本章程制訂,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申請人由下列單位和個人推薦:
(一)具有合法資格高等院校有關專業的院系;
(二)科研院所;
(三)相關專業領域的企業;
(四)相關專業領域的行業協會或者學術協會;
(五)相關專業領域的知名科技專家。
第十七條
符合第十六條的單位和個人限額推薦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申請人;推薦時,申請人應當填寫統一格式的推薦書,在指定申報截止日期之前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價材料。
第十八條
評審專家委員會作出認定獲獎成果的結論,并向評審(獎勵)委員會提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的建議。評審(獎勵)委員會根據評審專家委員會的建議,作出獲獎人選的決議。
第十九條
評審(獎勵)委員會、評審專家委員會和相關工作人員應當對候選人所完成項目的技術内容、知識産權及評審情況嚴格保密。
第二十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實行回避制度。凡評審(獎勵)委員會或評審專家委員會成員為申請人,在評審(獎勵)委員會或評審專家委員會讨論該獎項時應予回避。與申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評審(獎勵)委員會或評審專家委員會委員不得擔任主審人。
第二十一條
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獲獎由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獎勵)委員會頒發證書和獎金。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二條
剽竊、侵奪他人研究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談家桢生命科學獎的,由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獎勵)委員會批準後撤銷獎勵,追回獎金。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談家桢生命科學獎評審(獎勵)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曆年獲獎
第九屆
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
中國工程院院士丁健;中國工程院院士程京
談家桢生命科學臨床醫學獎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蘭娟;複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院長樊嘉教授
談家桢生命科學産業化獎
江南大學食品學院院長陳衛教授
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
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王豔麗,北京大學湯富酬,中科院上海生科院許琛琦,清華大學楊茂君,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陳大華,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周榮斌,浙江大學胡海岚,複旦大學藍斐,北京大學魏文勝。
第八屆
2015年第八屆“談家桢生命科學獎”把成就獎頒給了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學學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趙國屏院士和中科院動物研究所康樂院士。國家獸用藥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田克恭獲得産業化獎。
9人獲得了第八屆“談家桢生命科學獎”創新獎,他們分别是:
中科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研究員劉文
清華大學醫學院教授祁海
電子科技大學附屬醫院、四川省人民醫院研究員楊正林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營養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斌
中科院上海藥物研究所研究員趙強
複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教授欽倫秀
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員徐濤
複旦大學生物醫學研究院研究員徐彥輝
同濟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教授高紹榮。
第七屆
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按姓氏筆畫排序)
鄧宏魁男北京大學幹細胞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生命科學聯合中心高級研究員。
高福男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員、博導;中國科學院北京生命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談家桢生命科學産業化獎
宣利江男中國科學院上海藥物研究所研究員,課題組長。
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按姓氏筆畫排序)
師詠勇男上海交通大學,Bio-X研究院教授,特聘教授,課題組組長。
朱冰男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組長,研究員。
吳蓓麗女中國科學院上海藥物研究所研究員。
宋保亮男武漢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院長。
李勁松男中國科學院上海生科院生化與細胞所研究員。
範祖森男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感染免疫中心副主任;中科院感染與免疫重點實驗室副主任。
郭紅衛男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院長。
惠利健男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院生化與細胞所研究組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裴端卿男中國科學院廣州生物醫藥與健康研究院院長、研究員。
第六屆
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共2人)
韓家淮,男,廈門大學醫學與生命科學學部主任;廈門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
張學敏,男,中國科學院院士;軍事醫學科學院國家生物醫學分析中心主任、研究員;蛋白質組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副主任。
談家桢生命科學産業化獎(共1人)
陳代傑,男,中國醫藥工業研究總院副院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共9人)
王俊,男,深圳華大基因研究院院長,研究員。
朱學良,男,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生物化學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細胞生物學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
吳嘉炜,女,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
張宏,男,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員。
張衛東,男,第二軍醫大學藥學院天然藥化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第二軍醫大學現代中藥研究中心主任。
周儉,男,複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肝外科副主任、主任醫師;複旦大學肝癌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
周琪,男,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計劃生育生殖生物學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
俞立,男,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蔣争凡,男,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
第五屆
談家桢生命科學成就獎
陳潤生,中科院院士;
孟安明,中科院院士;
談家桢生命科學産業化獎
郭亞軍,教授
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
許田,教授;
李黨生,研究員;
周鋼橋,研究員;
鄭永唐,研究員;
金力,教授;
徐國良,研究員;
曾凡一,研究員;
管敏鑫,教授;
顔甯,教授;
第四屆
曹雪濤,第二軍醫大學免疫學教研室教授、第二軍醫大學免疫學研究所所長、醫學免疫學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醫學科學院副院長;
裴鋼,同濟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生物化學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研究員、課題組長;
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名單(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紅豔,複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院長、複旦大學遺傳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副主任、複旦大學生物醫學研究院雙聘PI;
張學,中國醫學科學院基礎醫學研究所—北京協和醫學院基礎學院教授;
張樹義,華東師範大學生命科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陳佺,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生物膜與膜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員、南開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
陳國強,清華大學生物科學與技術系微生物學教授;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終身教授;
陳雁,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營養科學研究所所長;
羅振革,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助理;
柴繼傑,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
曾科,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院長、教授;
葛均波,複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心内科主任、上海市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長、複旦大學生物醫學研究院雙聘傑出PI;
第三屆
施一公、賀林;
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按姓氏筆畫排序)
劉廷析、江濤、湯其群、趙世民、徐天樂、宿兵、戚益軍、韓澤廣、賴仞、譚仁祥;
第二屆
張亞平、賀福初;
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磊、孔祥銀、史慶華、任東、劉吉開、宋爾衛、唐宏、舒紅兵、譚天偉;
第一屆
饒子和、薛京倫;
談家桢生命科學創新獎(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文中、戈寶學、許建和、張克勤、張辰宇、徐林、高翔、高福、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