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設備工程師

公用設備工程師

公用設備方面的技術人員
公用設備工程師,是指從事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等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4号),國家對從事公用設備專業性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中文名:公用設備工程師 外文名: 别名: 工作領域: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等專業工程

崗位職責

1、根據施工發展或項目需要,協同上級制訂新設備采購、投資計劃,組織公用設備的選型和采購;

2、負責各類公用設備(水、電、空調、空壓機、其餘廠房設施)運行情況的檢查、記錄以及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工作,保證規範、安全、低成本運行;

3、編制公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對操作人員進行技術操作考核;

4、負責驗收,保證涉及公用系統的改、擴建項目符合國家及公司的規範和規定;

5、協助上級領導處理重大的公用設備事故,參加事故的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并按時準确填報有關統計報表。

薪資行情

月薪一般為20000+(因地域差異而定)

報考指南

考試介紹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4号),國家對從事公用設備專業性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

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包括基礎上和基礎下兩部分内容;專業考試包括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個科目,專業知識分為專業知識上和專業知識下兩部分内容,專業案例分為專業案例上和專業案例下兩部分内容。

考試性質

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全國勘察設計工程師公用設備專業管理委員會承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适用對象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适用于從事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等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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