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

河長制

水資源管理制度
“河長(zhǎng)制”,即由中國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河長制”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六個方面。2003年,浙江省長興縣在全國率先實行河長制。2016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2016年12月,中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文名:河長制 外文名:the River Chief System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制度首創:浙江省長興縣 針對現象:水環境狀況惡化、河湖功能退化等

基本原則

1、堅持生态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處理好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強化規劃約束,促進河湖休養生息、維護河湖生态功能;

2、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明确各級河長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協調各方力量,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3、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區不同河湖實際,統籌上下遊、左右岸,實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決好河湖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

4、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拓展公衆參與渠道,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組織形式

建立中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總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内主要河湖設立河長,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各河湖所在市、縣、鄉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同級負責同志擔任。縣級及以上河長設置相應的河長制辦公室,具體組成由各地根據實際确定。

主要任務

1、加強水資源保護落實

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強化地方各級政府責任,嚴格考核評估和監督。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實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堅持節水優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資源短缺地區、生态脆弱地區要嚴格限制發展高耗水項目,加快實施農業、工業和城鄉節水技術改造,堅決遏制用水浪費。

嚴格水功能區管理監督,根據水功能區劃确定的河流水域納污容量和限制排污總量,落實污染物達标排放要求,切實監管入河湖排污口,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

2、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

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态空間管控,依法劃定河湖管理範圍。落實規劃岸線分區管理要求,強化岸線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嚴禁以各種名義侵占河道、圍墾湖泊、非法采砂,對岸線亂占濫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問題開展清理整治,恢複河湖水域岸線生态功能。

3、加強水污染防治

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務,統籌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機制和考核體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強綜合防治,嚴格治理工礦企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畜禽養殖污染、水産養殖污染、農業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環境質量。優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實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4、加強水環境治理

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區确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标。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規範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内違法建築和排污口。加強河湖水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水環境治理網格化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水環境風險評估排查、預警預報與響應機制。

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因地制宜建設親水生态岸線,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實現河湖環境整潔優美、水清岸綠。以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為重點,綜合整治農村水環境,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5、加強水生态修複

推進河湖生态修複和保護,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在規劃的基礎上穩步實施退田還湖還濕、退漁還湖,恢複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開展河湖健康評估。

強化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加大江河源頭區、水源涵養區、生态敏感區保護力度,對三江源區、南水北調水源區等重要生态保護區實行更嚴格的保護。積極推進建立生态保護補償機制,加強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和綜合整治,建設生态清潔型小流域,維護河湖生态環境

6、加強執法監管

建立健全法規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護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河湖日常監管巡查制度,實行河湖動态監管。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執法監管責任主體、人員、設備和經費。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堅決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設障、捕撈、養殖、采砂、采礦、圍墾、侵占水域岸線等活動。

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中國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長制作為推進生态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

2、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河長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的重點難點問題,定期通報河湖管理保護情況,對河長制實施情況和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察。

3、強化考核問責

根據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問題,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将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參考。

4、加強社會監督

建立河湖管理保護信息發布平台,通過主要媒體向社會公告河長名單,在河湖岸邊顯著位置豎立河長公示牌,标明河長職責、河湖概況、管護目标、監督電話等内容,接受社會監督。

推行意義

全面推行河長制,目的是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複水生态為主要任務,構建責任明确、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強對河長的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對造成生态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