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

金融工具
金融創新(英語:financial innovation),是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在利潤,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廣義的金融創新是指發生在金融領域的一切形式的創新活動,包括金融制度創新、機制創新、機構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和業務創新。狹義的金融創新主要指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務等業務創新。通常所說的創新主要是指狹義的金融創新。随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确立,金融發展将主要依靠社會經濟機體的内部力量——金融創新來推動。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各種新型理财品種的推出,深圳中小企業闆塊的建立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
  • 中文名:金融創新
  • 外文名:financial innovation
  • 提 出:熊彼特
  • 創新範圍:技術創新、組織管理上的創新

觀點

但與此同時,金融市場的結構不合理,企業的融資結構不合理,金融工具品種單一,金融産品的發展不規範,無法律保護等問題仍然存在,如何将金融創新對金融發展的推動力效應發揮到最大,如何消除制約金融創新的因素,中國未來金融創新的發展方向和重點是什麼等問題将是重點需要研究的。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金融業的發展也仍處于初級階段,在這樣一種特殊的國情,照搬西方的金融創新理論顯然是不可取的。如何在吸納的過程中進行創造?如何将金融創新問題融合到我國的金融發展問題中仍是我們需要探讨的一個重要課題。

金融創新概念是由熊彼特提出的,當時指新的産品的生産、新技術或新的生産方法的應用、新的市場開辟、原材料新供應來源的發現和掌握、新的生産組織方式的實行等。金融創新正是循着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創新背後的根本經濟力量是競争,它通常導緻了執行金融功能的方式的改進。

金融創新的含義,目前國内外尚無統一的解釋。有關金融創新的定義,大多是根據美籍奧地利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JosephAloisSchumpeter,1883~1950)的觀點衍生而來。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成名作《經濟發展理論》(TheoryofEconoforcDeveloPment)中對創新所下的定義是:創新是指新的生産函數的建立,也就是企業家對企業要素實行新的組合。

形式

按照這個觀點,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産品創新與工藝創新)與組織管理上的創新,因為兩者均可導緻生産函數或供應函數的變化。具體地講,創新包括五種情形:

(1)新産品的出現;(2)新工藝的應用;(3)新資源的開發;(4)新市場的開拓;(5)新的生産組織與管理方式的确立,也稱為組織創新。

内涵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于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内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于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宏觀層面

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将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曆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曆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将整個貨币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涉及的範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服務,産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組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産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付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産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币制度等方面的曆次變革。如此長的曆史跨度和如此廣的研究空間使得金融創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中觀層面

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别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産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制造新産品時。采用新的生産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産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産品創新是指産品的供給方生産比傳統産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産品的過程。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從這個層面上,可将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适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内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确的内涵,因此,大多數關于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采用此概念。

微觀層面

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緻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内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币互換、利率互換等;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種類

中國學者對此的定義為:金融創新是指金融内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創造或引進的新事物。并認為金融創新大緻可歸為七類:(1)金融制度創新;(2)金融市場創新(3)金融産品創新(4)金融機構創新(5)金融資源創新(6)金融科技創新(7)金融管理創新

(1)金融制度創新

一國的金融制度總是随着金融環境的變化,如政治、經濟、信用制度、金融政策等的變化而逐漸演變的,這種演變不僅是結構性的變化,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本質上的變化。金融制度創新包括金融組織體系、調控體系、市場體系的變革及發展。它影響和決定着金融産權、信用制度、各金融主體的行為及金融市場機制等方面的狀況和運作質量。

(2)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是指銀行經營者根據一定時期的經營環境所造成的機會開發出新的市場。現代金融市場大緻包括:1.差異性市場,如按不同的内容劃分的貨币市場、外彙市場、資本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抵押市場、保險市場等。2.時間性市場,按期限長短劃分,短期的有資金拆借市場、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借貸市場、短期債券市場等;長期的有資本市場,如長期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等。3.地區性市場,如國内金融市場、國際金融市場等。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指的是微觀經濟主體開辟新的金融市場或宏觀經濟主體建立新型的金融市場。由于金融市場向更高級金融市場的過渡和轉化,由封閉型金融市場向開放金融市場的進入和拓展。

(3)金融産品創新

金融産品的核心是滿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銀行服務。金融産品的形式是客戶所要求的産品種類、特色、方式、質量和信譽,使客戶方便、安全、盈利。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創新的大部分屬于金融産品的創新。

(4)金融機構創新

金融機構創新,是從金融創新經營的内容和特征出發,以創造出新型的經營機構為目的,建立完整的機構體系。

(5)金融資源創新

金融資源是指人才、資金、财務、信息等,它是保證銀行正常經營的必要前提,金融資源創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内容:1.金融資源的來源創新。首先,金融業經營的正常進行必須有專門的人才,人才來源包括自己培養、吸收其他機構高級人才和引進國外高級專業人才;其次,必須有資金來源的充分保證,它要求金融機構經營者随時掌握資金供應市場的動态,挖掘和尋求新的資金供應渠道,開辟新的負債業務。2.金融資源的結構創新。金融資源結構包括及時、準确地掌握各種信息,高級專業人才比重大,負債結構合理,财務管理先進。它能創造出比同行領先的經營效率和方法。3.金融資源聚集方式創新。對不同的金融資源有不同的吸引和聚集方式,銀行經營者要不斷創造新的手段,用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去聚集自己所需的金融經營資源,合理地配置這些資源,以求得經營上的最大效益。

(6)金融科技創新

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金融技術革新和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服務講究速度和效率,以及科學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對金融業務産生了劃時代的影響。它一方面使金融市場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距離縮小,另一方面又使金融服務多元化、國際化。

(7)金融管理創新

金融業管理創新機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國家通過立法間接對金融業進行管理,目标是穩定通貨和發展經濟;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内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内控機制,包括機構管理、信貸資金管理、投資風險管理、财務管理、勞動人事管理等方面。目前,金融機構管理,其着眼點都是通過資金來源制約資金運用,實現銀行資産和負債雙方總量和結構的動态平衡,不斷創造新的管理方法

從思維層次上看,"創新"有三層涵義:(1)原創性思想的躍進,如第一份期權合約的産生;(2)整合性将已有觀念的重新理解和運用,如期貨合約的産生;(3)組合性創性,如蝶式期權的産生。

主要影響

短期影響

金融創新在增加利潤的同時,短期來看,還會導緻信貸規模的擴大,為經濟繁榮提供融資手段,在投機需求存在的情況下,可能産生由于“過度交易”引發的投機泡沫。

長期影響

長期來看,金融創新還意味着對既有金融結構和監管制度的突破,它擴大了金融市場的範圍,加劇了金融市場的競争,提高了金融機構的杠杆率,使得金融系統既有的穩定結構被打破,金融系統變革更加脆弱。

影響概括

金融創新使對貨币的定義和貨币層次的劃分更加複雜,同時對貨币流通速度也産生了較大的影響。從貨币乘數和貨币流通速度的反向關系對傳統的貨币乘數進行修正,從而可以得出:金融創新使貨币流通速度降低。同時通過近年來中國貨币流通速度和貨币乘數的實證檢驗,上述結論基本成立。下面就從修正的貨币乘數角度,來分析金融創新對貨币流通速度的影響:

影響類型

一、貨币流通速度的模型

1、交易型的貨币數量模型

原始貨币數量論認為,經濟中貨币需求量與所需滿足的商品交易量成正比,用公式表示就是費雪的貨币交易方程:MV—PQ。

其中M為貨币數量,V為貨币流通速度,P為商品價格,Q為商品交易量,PQ乘積即為某一時期内的商品交易額。可見,貨币流通速度最早的定義乃是指年度内單位貨币被使用的平均次數,因而又被稱為貨币交易流通速度。

2、收入型貨币數量模型

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以弗裡德曼為首的貨币主義學派發展了貨币數量論,新的貨币數量論,方程式如下:MV=PY,其中PY指名義貨币收入,伴随這一轉變貨币流通速度亦有了新的含義:一定時期内單位貨币周轉(這裡所指的周轉包括再生産的全過程)的平均次數。因而又被稱為貨币收入流通速度。

從上述模型可以看出,二者在原理上基本統一,它們的區别主要在于前者是源于貨币作為交易手段的職能來解釋貨币流通速度;而後者則是從貨币儲藏手段(永久性收入)的職能來解釋。根據貨币均衡理論,貨币市場均衡的條件為Ms=Md,所以貨币的流通速度V和貨币的供給量具有直接的關系,衆所周知,M2是由M1和準貨币(M2−M1)構成的,其中M1對應貨币的交易職能,準貨币對應貨币的貯藏職能。把二者加以綜合可以得出貨币流通速度的一般公式為:

M2V=GDP(1)

二、金融創新對貨币流通速度的影響

1、金融創新對貨币定義和貨币劃分的影響

從整個貨币發展的裡程來看,一般認為貨币經曆了樸素的商品貨币階段、貴金屬貨币階段、代用符号貨币階段、電子貨币階段四個階段。各階段就其作為貨币的價值與本身所包含的價值而言,具有實物貨币、金屬貨币、信用貨币、電子貨币、數字貨币等多種形式(其中數字現金是電子貨币發展的較高階段形式)。金融創新的日新月異使得理論界對貨币的定義變得日益困難。貨币到底是什麼?傳統的貨币定義認為貨币是為廣大公衆所普遍接受的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馬克思和一些當代主流經濟學家均認為“貨币是一種社會關系”;而米爾頓·弗裡德曼和新凱恩斯主義的經濟學家、哈佛大學的年輕教授曼昆卻說“貨币是經濟中人們經常用于購買其他人的物品與勞務的一組資産”;社會學家西美爾則把貨币視作為“一切價值的公分母”、“價值的現金化”:“貨币是人與人之間交換活動的物化,是一種純粹功能的具體化。”在圍繞着理解和把握貨币到底是什麼這一問題上,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們被長期困擾,特别是金融創新使貨币的外延越來越廣泛,所以對貨币的界定越發複雜。

金融創新,特别是大量金融業務創新後,湧現了許多新型賬戶,這些賬戶的出現使傳統貨币供給層次劃分出現混亂,例如NOW、ATS、MMDA等新型賬戶都具有開具支票的功能,類似于活期存款,理應劃入M1,但這些賬戶餘額又大部分放在投資性儲蓄賬戶上,實際上它應屬于M2。由于類似的金融創新,各國對貨币供給層次的劃分不斷進行修改。英國已有M1、M2、M3、DCE、PSL1、PSL2等8個貨币供給指标,從1970年到1984年間修改貨币定義9次之多。美國在1971—1984年間共修改貨币定義7次,貨币供給指标發展到目前的M1、M2、M3、L和Debt5個。盡管頻繁修改,金融創新帶來的難題并未完全解決,如電子賬戶、多功能信用卡和網絡支付賬戶等對應的貨币層次,各國中央銀行目前尚無明确答案。所以金融創新使得對與貨币的定義和貨币層次劃分更加難以界定,從而直接影響到貨币流通速度的分析與測定。

2、貨币流通速度和貨币乘數的關系

貨币乘數是指在基礎貨币(高能貨币)基礎上貨币供給量通過商業銀行的創造存款貨币功能産生派生存款的作用産生的信用擴張倍數。在一定的名義GDP下,貨币乘數B和貨币流通速度V之間存在着反比關系,即在一定的産出水平下,貨币流通速度增大,則貨币乘數減少;反之亦然。所以要分析金融創新對貨币流通速度的影響,隻要找出影響貨币乘數的因素,就可以得出相應的結論。

3、從修正的貨币乘數看金融創新對貨币流通速度的影響

金融創新對貨币的定義和貨币層次的劃分産生了深刻的影響,随着金融工具種類的不斷豐富,無論是流通中的現金、各類存款等流動性不同的貨币供給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金融創新對貨币乘數的各種影響因素的影響變化如下。

1)對現金的影響

随着電子技術的日益成熟,電子貨币的發展将會成為貨币的主流。經濟體之間的借貸、消費、轉帳等将無一不是通過網絡進行結算,支票和現金結算将逐步減少。特别是數字現金是在銀行存款轉移支付工具的逐漸深化和對現金通貨的逐漸擠占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電子貨币的高級發育形态,是貨币經曆實物貨币、貴金屬貨币、代用符号貨币(紙币)等各種發育階段類型的電子貨币的不斷發展和演化的産物,具有良好的匿名性、無限的分割性、真實的價值性、快捷便利和可交換性等一系列的優點,可以推知,數字現金對貨币形态演化的這種影響趨勢将使數字現金不斷擠占現金通貨紙币和存款通貨的某些形态而逐漸成為未來數字貨币時代的最主要流通貨币形式之一,它是現金紙币通貨和存款通貨的最佳替代者,因此,從其一問世以來便迅速擠占現金和存款通貨中數字現金前期各種發育形态的電子貨币的位置,并且後來居上。不難推知,随着數字經濟對整體經濟增長貢獻率的提高,實體經濟對現行的現金紙币通貨的需求将因數字現金的逐漸擠占而大幅縮減到少量存在,數字現金則會廣為流行,而結算性臨時存款通貨的大部分将逐步轉化為數字現金形态,小部分仍将以卡型電子貨币形态和存款轉賬型電子貨币形态存在,但也将逐漸向數字現金形态轉化。

2)金融創新對貨币層次和貨币乘數的影響

金融創新使傳統的貨币層次的劃分變得越來越模糊,各種貨币之間轉變的交易成本越來越低,而且貨币層次越來越多,如NOW賬戶、ATS賬戶等。特别在西方國家金融市場,由于金融産品不斷創新,金融産品日益增多,不同流動性的金融創新産品在不同程度上充當了商品交換的媒介。成為了事實上的貨币。這樣一來使貨币的供應規模量在不斷擴大。這裡可以引入一個金融創新下的可以充當貨币媒介的可替代性金融資産的一個量,即在貨币供應量上加入一個量Mc,所以金融創新下貨币供應量為:

M=C+Dr+Dt+Ce+Mc(4)

金融創新對貨币流通速度的影響可以從不同的方面得到解釋,其中現金漏損率的降低、替代性金融資産的比例增大和超額準備率的下降都使貨币的流通速度降低,而數字現金占活期存款比例則會使貨币的流通速度加快。總的來說,由于數字現金和活期存款的流動性都比較強,所以在一定時期内産生較大的相互替代可能性不大(但是長遠來看ce還是增大的),所以要考察在一定時期内貨币的流通速度或者貨币乘數發生變換總的趨勢是:金融創新使貨币乘數增大,流通速度下降。

三、中國貨币流通速度和貨币乘數變化的實證檢驗

中國金融創新起步較晚,所以金融創新的水平相對與西方國家來說還處于較低的水平上。但是近年來随着中國金融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金融創新也獲得了階段性發展。特别是電子技術的應用帶來的技術創新以及金融體制改革方面的制度創新都取得了較大成果。現階段金融産品更加豐富,金融的市場化改革步伐越來越快。這些舉措無疑都會對中國的貨币流通速度産生一定的影響。下面分别采用中國上世紀90年代到2005年的貨币流通速度和貨币乘數的有關數據,來對前述的有關理論做出實證檢驗。貨币流通速度和貨币乘數的變化趨勢。從檢驗的數據來看,中國近年來貨币的流通速度和貨币乘數呈反向關系,基本符合理論上成立的關系;同時,檢驗結果基本滿足金融創新發展的趨勢,特别是近年來金融創新的步伐加快,貨币流通速度和貨币乘數變化的速度加快。

現狀

中國

我國中央銀行成立以來一直是身兼二任,既是貨币政策的制定者,又是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者,兩者往往顧此失彼,也有一定的内在沖突。各專業性金融監管機構建立以後,使金融監管更加專業化和科學化,一方面使中央銀行可以專司貨币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的職能,從而提高貨币政策的效能.完善金融宏觀調控;另一方面使各專業性金融監管機構通過自身建設。加深、做細具體領域的金融監管,使監管更加到位,更有效力。

歐美

作為金融危機的始作俑者與歐債危機的推波助瀾力量,歐美銀行理應有更多反思和自省。為了攫取暴利而不惜推出帶有“毒性”的高杠杆金融工具,或為了分割房地産行業的誘人蛋糕而不惜放大自己的風險敞口,歐美銀行的創新和冒險之舉實際都是建立在愈來愈濃厚的高薪文化基礎之上,而高薪文化熏陶出來的員工必然是見利忘義或損人利己的投機分子。無論彙豐的“洗錢”醜聞,還是巴克萊操縱Libor劣行,都足以說明盛行于歐美銀行之中的高薪文化并沒有随着金融危機之後監管力度的收緊而淡化,相反甚嚣塵上。顯然,簡單的外科手術,對于歐美銀行已無濟于事,而必須敦促和引領其進行深刻的文化再造——從高薪文化矯正到敬業文化與服務文化上來,其中法律和股東等各種對銀行高薪實際規制和監督力量的強化不可或缺。

必須強調,金融創新是銀行的天然職能,但同樣也應是監管機構的職責。如随着金融創新,越來越多的金融衍生品和銀行業務方式成為洗錢的工具,在這種情況下,歐美金融監管層的視角就不應還停留在銀行傳統業務上;又如,在Libor變革問題上,如果不能摒棄對傳統報價方法的固守态度,就無法通過增加報價行數量、采用實際交易利率等新方法封堵銀行的操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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