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監督管理鐵路運輸安全、鐵路工程質量安全、鐵路運輸設備産品質量安全。
2.監督相關鐵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标準規範執行情況,負責鐵路行政執法監察工作,受理相關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3.依法組織或參與鐵路交通事故和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統計、報告、通報、分析等工作
4.研究分析鐵路安全形勢、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措施要求并監督實施。
5.監督規範鐵路運輸和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實施情況,監督檢查鐵路行政許可産品和許可企業,監督鐵路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企業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情況,監督鐵路運輸設備和工程建設招标投标工作
6.負責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的工作聯系,指導協調地方鐵路相關部門工作,建立相關信息通報和監管協調機制。協調組織開展鐵路沿線安全綜合治理和相關鐵路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7.完成國家鐵路局及其他領導機關交辦事項。
管理範圍
結合鐵路管理實際,負責成都、昆明鐵路局管界内的相關鐵路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設綜合處(黨群工作部)、安全監察處、運輸監察處、工程監察處、設備監察處、執法監察辦公室6個内設機構。
(一)綜合處(黨群工作部)
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政務公開、電子政務、機要、保密、信訪、宣傳、财務和資産管理、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管理、檔案管理、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應急管理辦公室工作。負責轄區内相關統計數據的彙總上報。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辦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組織的日常工作。
(二)安全監察處
監督檢查鐵路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标準規範執行情況,分析鐵路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建議。組織或參與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事故統計、報告、通報、分析等工作。
(三)運輸監察處
監督鐵路運輸安全、鐵路運輸服務質量、鐵路企業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情況。監督規範鐵路運輸市場秩序政策措施等的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相關許可企業,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參與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四)工程監察處
監督鐵路工程質量安全和建設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監督規範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實施情況,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或參與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參與相關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五)設備監察處
監督鐵路運輸設備産品質量安全,組織開展對相關許可企業和許可産品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實施缺陷産品召回工作。參與相關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六)執法監察辦公室
組織落實鐵路行政執法工作制度。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分析、報告工作,管理行政執法專用印章和法律文書,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和執法人員培訓。受理相關投訴舉報和行政複議,組織或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調查處理。參與相關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領導班子
局長:黃 卿
領導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羅加明
負責鐵路工程質量安全、建設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政務事務、黨建和黨風廉政及反腐敗工作、新聞宣傳、扶貧、外事和保密等方面的工作
副局長:舒華武
負責鐵路運輸安全、服務質量和設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行政執法、應急管理、局安委會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