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2019年10月20日19時許,公安機關接到報警,遼甯省大連市沙河口區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歲)被害身亡。
案件處置
警方調查
接警後,大連市公安局經連夜工作。
2019年10月20日23時許,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後,蔡某某如實供述其殺害某某的事實。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收容教養
2019年10月24日,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準,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申請公布調查結果
2019年12月,賀美玲夫婦曾向大連市人民檢察院遞交材料,要求官方公布調查結果,并澄清加害人的父母是否參與作案。
開庭審理
2020年5月9日上午,前述民事訴訟在沙河口區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開審理,法院宣布擇期宣判。當天被告蔡某某家屬無一人出庭。經曆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2020年8月6日,被害女童小淇母親賀美玲當天收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的傳票,稱該院受理的小淇生命權糾紛案定于2020年8月10日14時30分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207法庭複庭宣判。收到前述複庭宣判的法院傳票後,賀美玲發帖稱,女兒淇淇離開已有九個多月,失去後才知道痛苦的滋味,“我才知道堅強兩個字做起來真的很難”。
複庭宣判
2020年8月10日14時30分,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207法庭複庭宣判。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遼甯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小淇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内容需經法院審核),此外民事賠償部分,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賠償原告合計1286024元。
截至2020年9月7日,女孩母親賀女士表示,案發至今,男孩家人始終沒有露面。
強制執行申請
2020年9月7日,大連10歲遇害女孩的母親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已受理該案。
案件回應
2019年10月25日上午,琪琪的舅舅賀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目前已聘請律師,考慮上訴,希望兇手受到最嚴重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