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傷

徒手傷

機械性損傷
徒手傷屬于機械性損傷中的鈍器傷。未使用身體以外的任何工具所形成的損傷。[1]最常見的徒手傷有拳擊、掌擊、手扼、足踢、頭撞、牙咬等。徒手傷多發于傷害案中,運用自身肢體部位人為地作用于物體所造成的,但有時也可緻人死亡。鈍器損傷是指沒有銳利的鋒刃與尖端的物體作用于人體或由于運動的人體碰撞于靜止的物體或是兩者互相對撞造成的損傷。
  • 中文名:徒手傷
  • 外文名:
  • 适用領域:醫學
  • 所屬學科:
  • 分類:手、足所緻損傷等
  • 後果:輕者可緻表皮剝脫皮下出血和淺表的挫裂創,重者可緻骨折、内髒破裂以至死亡

手所緻的損傷

用手抓、扼、捂壓、掌擊或拳擊可形成多種損傷,重者可緻死亡。

1、抓痕(scratch,finger-nail abrasion)是指甲掠過皮膚表面并使表皮移位而形成。可呈扇形或幾條平行的溝狀痕,或者兩者并存。

2、手指傷:手指尤其是指端以一定力量壓迫身體表面一段時間,特别是頸部,受傷部位皮膚可形成局限性圓形或橢圓形皮下出血,前部可伴有新月狀表皮剝脫,多分布在頸前兩側。

3、掌擊傷(injury by palm)是指以手掌面打擊人體所造成的損傷,多見于傷害案件,主要攻擊部位為面部。損傷較輕者,肉眼檢查可無明顯改變;重者可見較大面積的皮内出血或皮下出血。

4、拳擊傷(punching)是指緊握的拳頭打擊人體造成的損傷。拳擊時常以食、中、環、小指的第一指骨和掌指關節的背側面作為打擊面,作用力較集中。

足所緻損傷

1、足踢傷(injury by kicking)多見于人體下部,如雙下肢、會陰部、臀部或腰腹部,入被害人處于蹲位、坐位或卧位,則可見與身體任何部位。

2、足踩傷。

肘、膝、頭所緻的損傷

1、肘擊傷:躲在受傷局部形成類圓形皮下出血,重者可緻肋骨、顱骨骨折、腹腔内髒器官破裂或穿孔,與拳擊傷類似。

2、膝部緻傷:膝部頂撞多傷及會陰部或腹部,可形成類圓形皮下出血,但更常見的是受傷局部并無外傷征象。

3、頭撞擊傷:以頭撞擊他人頭面部可緻頭面部軟組織、五官甚至腦損傷。

咬傷

咬傷(bite mark)是指人或動物的上下颌牙齒咬合所緻的損傷,在攻擊和防禦時均可形成。

手指所緻的損傷

手指所緻損傷以末節指腹、指甲損傷以多見。

拳擊傷

緊握手掌猛擊人體組織所緻的損傷稱拳擊傷,拳擊時常以食、中、環、小指的第一指骨和指掌關節的背側作為打擊面,作用力較集中,拳擊傷可發生于任何部位,但以頭面部居多,拳擊一般可導緻以下損傷:

1.皮下出血。

2.肌肉出血。

3.挫裂創。

4.内髒損傷。

5.骨折。

腳踢、腳跺傷

用腳緻傷常作為一種輔助手段。腳跺指腳踺向下踩跺人體所緻的局部損傷,可造成輕重不同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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