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所緻的損傷
用手抓、扼、捂壓、掌擊或拳擊可形成多種損傷,重者可緻死亡。
1、抓痕(scratch,finger-nail abrasion)是指甲掠過皮膚表面并使表皮移位而形成。可呈扇形或幾條平行的溝狀痕,或者兩者并存。
2、手指傷:手指尤其是指端以一定力量壓迫身體表面一段時間,特别是頸部,受傷部位皮膚可形成局限性圓形或橢圓形皮下出血,前部可伴有新月狀表皮剝脫,多分布在頸前兩側。
3、掌擊傷(injury by palm)是指以手掌面打擊人體所造成的損傷,多見于傷害案件,主要攻擊部位為面部。損傷較輕者,肉眼檢查可無明顯改變;重者可見較大面積的皮内出血或皮下出血。
4、拳擊傷(punching)是指緊握的拳頭打擊人體造成的損傷。拳擊時常以食、中、環、小指的第一指骨和掌指關節的背側面作為打擊面,作用力較集中。
足所緻損傷
1、足踢傷(injury by kicking)多見于人體下部,如雙下肢、會陰部、臀部或腰腹部,入被害人處于蹲位、坐位或卧位,則可見與身體任何部位。
2、足踩傷。
肘、膝、頭所緻的損傷
1、肘擊傷:躲在受傷局部形成類圓形皮下出血,重者可緻肋骨、顱骨骨折、腹腔内髒器官破裂或穿孔,與拳擊傷類似。
2、膝部緻傷:膝部頂撞多傷及會陰部或腹部,可形成類圓形皮下出血,但更常見的是受傷局部并無外傷征象。
3、頭撞擊傷:以頭撞擊他人頭面部可緻頭面部軟組織、五官甚至腦損傷。
咬傷
咬傷(bite mark)是指人或動物的上下颌牙齒咬合所緻的損傷,在攻擊和防禦時均可形成。
手指所緻的損傷
手指所緻損傷以末節指腹、指甲損傷以多見。
拳擊傷
緊握手掌猛擊人體組織所緻的損傷稱拳擊傷,拳擊時常以食、中、環、小指的第一指骨和指掌關節的背側作為打擊面,作用力較集中,拳擊傷可發生于任何部位,但以頭面部居多,拳擊一般可導緻以下損傷:
1.皮下出血。
2.肌肉出血。
3.挫裂創。
4.内髒損傷。
5.骨折。
腳踢、腳跺傷
用腳緻傷常作為一種輔助手段。腳跺指腳踺向下踩跺人體所緻的局部損傷,可造成輕重不同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