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師

招标師

從事招标采購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招标師是指在通過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方式,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具備招标采購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單位、招标代理機構等從事招标采購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自行辦理招标事宜的單位和在依法設立的招标代理機構中專門從事招标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職業水平評價,取得招标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具備招标采購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注冊方可以招标師名義執業。
    中文名:招标師 外文名: 别名: 民族: 籍貫: 畢業院校: 職務: 就職企業: 主要成就: 英文名:zhaobiaos 條件:中國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 證書: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 考試: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方式 單位:招标單位、招标代理

管理辦法

2013年3月4日頒布《關于印發招标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招标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19号),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在總結招标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實施情況的基礎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招标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招标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原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印發〈招标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63号)同時廢止。

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标采購專業工作滿4年;(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曆,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标采購專業工作滿3年;(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在内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标采購專業工作滿2年;(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标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招标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曆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标采購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報名時間

山東2013年招标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6日-7月30日

黑龍江2013年招标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8日-7月10日

新疆2013年招标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5日-8月15日

廣東2013年招标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5日-8月9日

2013年海南招标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8日至9月4日

2013年安徽招标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0日至8月5日

2013年江蘇招标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8日~7月18日

2013年河北招标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日至7月22日

2013年貴州招标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2日至31日

2013各地報名時間如下:

地區報名時間

北京非首次報考人員:6月26日10:00至7月11日17:00

首次報考人員:6月26日10:00至7月4日12:00

天津7月5日-9日

河北7月12日-8月3日

山西6月11日-22日(節假日不審核)

内蒙古6月11日-17日

遼甯6月18日-7月16日

吉林6月16日-27日

黑龍江6月13日-20日

上海6月20日-7月7日

江蘇6月25日-7月18日

江蘇泰州6月12日-7月2日

江蘇蘇州6月14日-29日

浙江6月27日-7月11日

安徽6月11日-21日

福建6月18日-7月1日

江西7月15日-28日

山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安排

山東濱州6月20日-7月6日

河南2012年7月18日至8月15日

湖北6月26日-7月8日

湖南7月2日-13日

廣東7月16日-8月10日

深圳2012年7月24日10:00至8月15日17:00截止

廣西7月30日-8月2日

海南2012年7月18日至8月15日

重慶6月11日-7月2日

四川7月1日-30日

貴州2012年7月12日至28日9:00-16:00

雲南2012-07-05至2012-08-06

陝西6月22日-7月17日

甘肅6月20日-7月10日

青海6月11日-23日

甯夏6月20日-7月13日

新疆7月1日-31日

考試信息

時間

2016年度招标師考試時間:11月12、13日

2015年度招标師考試時間:11月7、8日

2014年度招标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11月1、2日

2013年度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時間:10月19、20日

2012年度招标師考試時間:10月20、21日

2011年招标師考試時間為10月29、30日

2010年招标師考試時間為6月19、20日

2009年為第一年考試,其考試時間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流程

參加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及相關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查合格後,核發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2014年全國招标師考試科目

《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

《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

《招标采購專業實務》

《招标采購合同管理》

成績查詢

2013年四川招标師成績查詢:12月18日開始

證書發放

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的,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制,中國招标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内有效。參加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人員,在考完3個月攜帶本人免冠照片和相關證件及證明原件到相關部門進行資格複核,複核合格後方能領取證書。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并合格的,當年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不得頒發合格證書。

培訓

面授培訓--中國招标投标協會推薦了48家培訓機構,作為面授培訓指定機構。

網絡培訓--中國招标師在線網絡課程培訓,為中國招标投标協會推薦的唯一一家網絡培訓官方平台。

考試論壇--中國招标投标協會論壇(有專家解答問題),中國招标師在線論壇(有特聘答疑專家解答問題)

考試用書

全國招标師職業考試考試大綱

全國招标師職業考試考試大綱

招标師考試教材包括了《全國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招标采購專業實務》、《招标采購合同管理》,共一個大綱、四門考試用書。

圖書信息

作者:招标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專家委員會

出版社:中國計劃出版社

版次:2009-5-1

印次:2009-6-1

開本:大32開

作者:全國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輔導教材指導委員會

出版社:中國計劃出版社

《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定價:34.00元。

《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定價:46.00元。

《招标采購專業實務》定價:42.00元。

《招标采購案例分析》定價:34.00元。

全國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定價:5.00元。

收費

考試收費标準按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标準收取。舉例:海南省考試收費标準為:客觀題《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和《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收費标準為每人每科125元;主觀題《招标采購專業實務》和《招标采購案例分析》收費标準為每人每科145元。根據《關于非稅收入實行銀行卡刷卡繳款的通知》(瓊财非稅〔2007〕1773号)精神,考試費用需通過銀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現金繳納考試費用。

制度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關于做好2009年度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為滾動考試,滾動周期為兩個考試年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内通過應試科目。

通知還指出了四科目考試題型、及考試時所需帶工具:

《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和《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兩個科目為客觀題,

《招标采購專業實務》科目既有客觀題,也有主觀題;

《招标采購案例分析》為主觀題。

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作答)、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免考規定:

符合《暫行規定》中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招标采購項目管理和招标采購合同管理2個科目,隻參加招标采購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和招标采購專業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經濟師或者高級工程師職稱;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或者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證書的。

周期

2015年開始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可免試相應科目,其考試成績按2年為一個滾動周期的辦法管理。

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内有效。凡是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2年内不得再次參加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

考試大綱

法律法規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運用招标投标法律法規分析解決招标采購實際問題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考試内容和要求

1.招标投标的法律體系

1.1熟悉招标投标法律體系的構成内容。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有關政策。

1.2掌握《招标投标法》适用範圍、招标投标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基本程序。

1.3掌握《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的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的當事人與監督管理

2.1熟悉招标人的分類和具備的條件。

2.2熟悉投标人的分類和資格條件。

2.3掌握招标代理機構的性質、職責、分類、資格條件、業務範圍和服務收費的相應要求。

2.4熟悉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招标投标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内容與方式。

招标的規定

3.1掌握必須招标的範圍和規模标準。

3.2掌握招标的條件、招标方式和組織方式。

3.3掌握資格預審公告、招标公告與投标邀請書的要點以及選擇發布媒介的要求。

3.4掌握資格預審文件構成和編制的要求,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的方法、程序和确定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3.5掌握招标文件的構成和編制要求。

投标的規定

4.1熟悉投标文件的構成及要求。

4.2掌握投标文件的送達、修改、撤回、撤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證金和聯合體投标的要求。

4.3熟悉投标的限制性規定。

開标和評标的規定

5.1掌握招标的開标程序、開标時間、地點和參與人。

5.2熟悉評标專家的條件與評标紀律,評标委員會的構成和組建。

5.3掌握評标原則、标準方法和程序,評标報告的編寫要求,推薦中标候選人的原則。

5.4掌握否決投标和重新招标的法定情形。

中标與簽約的規定

6.1掌握确定中标人的原則和程序要求。

6.2熟悉合同簽訂的原則、履約保證金的要求。

招标投标争議的解決

7.1掌握招标異議、質疑的規定和答複的要求。

7.2熟悉投訴的受理、處理的程序和要求。

7.3了解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程序。

7.4了解仲裁和民事訴訟程序。

招标投标的法律責任

8.1了解招标投标活動的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

8.2熟悉招标投标活動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機構、評标委員會成員以及行政監督機關等不同主體的法律責任。

招标投标的相關法律和規定

9.1掌握《政府采購法》的适用範圍,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政策規定、采購方式、程序、采購當事人和法律責任。

9.2熟悉《合同法》中關于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轉讓、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熟悉解決合同争議的方式。

9.3了解《民法通則》中關于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民事權利和責任的主要内容。

9.4熟悉工程建設項目投融資決策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的市場準入、發包與承包等主要管理規定,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産的主要管理規定。

9.5了解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國有企業産權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科技研究、藥品采購等招标的主要規定。

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貸款項目招标采購的規定

10.1了解中國政府對利用外國政府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進行項目審批的程序、招标采購的規定。

10.2了解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議》、聯合國貿法委《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示範法》的主要内容。

項目管理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應用項目管理相關知識組織實施招标采購項目管理以及配合實施整個項目系統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考試内容和要求

1.項目管理應用體系

1.1熟悉項目管理的特點,項目生命周期以及管理内容。

1.2掌握項目管理目标的制定與考核辦法、項目管理方案的内容與特點。

1.3掌握項目管理組織結構方式,以及不同組織結構類型的适用範圍與選擇。

2.1熟悉建設項目全過程各種階段劃分方式,投資決策階段的程序、主要工作、規定條件和許可管理要求,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特點、審批程序、條件和審批資料的要求,企業投資項目的類型、核準和備案的程序、條件及資料要求。

2.2了解建設項目經濟評價、社會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的内容與程序。

2.3熟悉建設項目管理模式和建設監理制度的運用。

2.4熟悉建設項目建造階段的程序、主要工作、規定條件和許可管理要求。

2.5熟悉建築業專業分類、工程設計、施工和咨詢單位資質和市場準入管理,建築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管理,依據工程項目的技術要求選擇符合相應資格的企業和從業人員。

2.6熟悉建設項目各階段進度計劃的類型、特點及編制依據、方法。

2.7了解建設項目各階段進度管理的原則、方法和措施。

2.8了解建設項目質量管理的内容、主要管理環節和方法。

2.9熟悉建設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審查和施工質量驗收的依據、内容、程序和方法。

2.10了解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條件及标準,建設項目質量、環境、安全一體化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

2.11了解建設項目投資及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構成,計價依據和方法,以及在建設項目決策、實施和竣工階段的表現形式。

2.12熟悉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的環節、程序和方法。

2.13了解建設項目風險的分類與特征,風險的分析應對,以及風險管理程序。

2.14熟悉建設項目風險轉移方式和工程保險的種類、适用及承保範圍,依據不同項目類型和條件選擇工程保險。

2.15熟悉工程建設項目合同類型、适用範圍,依據建設項目特點選擇适用的合同類型及合同履行擔保方式。

2.16掌握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和其他咨詢服務合同的要點及示範文本的應用。

2.17熟悉FIDIC主要标準示範合同的類型、特點、适用範圍。

2.18熟悉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内容、方法、措施和程序以及合同糾紛解決的方式和程序。

3.1了解貨物生産過程,貨物生産制造許可管理的條件,貨物生産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産品質量鑒定與監督的作用和分類。

3.2熟悉貨物生産制造質量計劃、質量控制的主要環節、質量檢驗标準、貨物環保和節能指标與标識。

3.3了解貨物生産供應鍊,應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對各類貨物信息進行分類設置和管理。

3.4熟悉國内貨物貿易的合同類型,運輸交貨方式和交接驗收程序,産品售後服務的内容和方式。

3.5了解國際貿易的特點、應該遵循的基本貿易準則、法律體系和國際慣例,貿易術語的含義和選用,國際貿易的支付方式和工具、信用證支付方式的應用。

3.6熟悉國際貨物貿易流程、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貨物貿易的運輸交貨方式、保險和理賠、通關管制、商品檢驗的要求。

4.1掌握服務項目管理的特點和方法,服務項目生命周期,服務計劃編制和實施要點,服務成果的驗收與評價。

4.2熟悉投融資服務項目、科技研究開發與咨詢服務項目、物流管理項目的特點、服務方式和管理程序以及服務質量、進度、費用控制的方法、措施。

5.1熟悉招标采購的性質定位及與項目管理的相互關系和作用。

5.2掌握招标采購項目管理方案的制定、實施與檢查,招标采購項目的服務質量、進度、成本控制和信息管理的目标、方法及措施,招标采購項目的服務要素管理和考核評價。

5.3了解招标采購項目的風險,招标采購項目風險的分析與應對辦法。

5.4熟悉應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實施招标采購項目管理。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應用招标采購相關理論、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工程、貨物、服務招标采購實際問題,組織實施招标采購工作的業務水平和能力。

考試内容和要求

1.招标采購制度

1.1掌握招标師的職業定位、權利、義務和責任範圍。

1.2掌握招标師必須具備的職業道德、業務素質和行為規範。

1.3熟悉采購的目标、原則、任務範圍,采購的分類和實施條件,選擇采購的目标控制要素和策略。

1.4掌握招标采購、競争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等采購方式的運用特點、适用範圍、實施程序及其工作要點。

1.5熟悉政府采購的原則、範圍和程序,集中和分散采購的特點。

1.6熟悉招标投标的特性、原則、範圍和作用,采購、招标、合同之間的關系;了解招标投标行政監督和行業自律對規範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同作用,招标投标制度的發展方向。

1.7掌握工程施工、工程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标的方式、特點和适用範圍,分析判别必須招标、免予招标和重新招标的情形。

1.8熟悉招标組織形式和運用條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機構的資格能力要求、權利義務和責任範圍。

1.9掌握工程施工、工程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标和機電産品國際招标的實施條件和基本程序。

1.10掌握招标投标争議類型、表達方式及相關主體,争議的預防,争議解決的方式、程序要求和應當注意的問題。

1.11熟悉招标投标主要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的判别。

2.1掌握工程施工與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标采購項目的技術、經濟、管理要素特征和采購需求的分析,編制和實施招标采購方案,确定招标内容範圍、标段(包)規模範圍、招标方式和實施順序,制定招标采購工作目标、計劃和工作責任分解。

2.2依據招标采購項目相應的技術管理要求和投标企業的資格标準、業務範圍等規定,掌握工程施工與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标采購項目招标資格審查的原則、方法,制定資格預審或後審的标準和程序;掌握起草發布招标(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組織資格預審,選擇合格投标人。

熟悉《标準施工招标資格預審文件》的運用。

3.1根據工程施工與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标采購項目的相應技術管理要素特征和采購要求,掌握編寫招标文件的投标邀請書、投标人須知;掌握工程、貨物、服務評标方法和要素的區别,選擇評标方法和要素;掌握合同類型選擇,通用合同條款運用和專用合同條款設置。

熟悉《标準施工招标文件》、《标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标文件》的運用,了解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

熟悉《機電産品采購國際競争性招标文件》的運用。

熟悉特許經營項目融資、建設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建設項目管理,科技研究開發等服務項目招标文件的編寫和相關運用。

3.2掌握招标文件編寫、補充、澄清、發售中應注意的技術和法律問題,招标文件中的違法、歧視性條款判别。

4.1熟悉工程、貨物、服務投标文件的構成,投标函及其附錄、投标保證金、授權委托書、聯合體協議書、分項清單(工程量清單)報價表與說明、技術和服務管理方案等内容和格式。

4.2熟悉投标文件編寫、修改、簽署、裝訂、密封、遞交、接收、投标有效期等相應要求。

5.1掌握開标的程序、内容和組織實施要點。

5.2掌握評标專家的産生、評标委員會的組建以及組織實施評标的要求,工程施工和總承包、貨物、服務的評标原則,各類評标方法、步驟的特點和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性評定的主要内容和依據,廢标和無效投标的情形;熟悉投标報價的評價分析及其資金時間價值的運用,标底的編制方法和使用;掌握編制評标報告和推薦中标候選人。

熟悉機電産品國際招标的評标要求,分析主要貿易術語的投标報價構成和風險責任範圍。

5.3掌握确定中标人的原則、步驟、評标報告備案、中标候選人公示和編發中标通知書。

5.4掌握合同協議書簽訂的依據、步驟和履約擔保以及合同文件的構成。

6.1了解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示範法》的主要内容。

6.2了解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采購工程、貨物、服務的分類、方式、程序等特點;了解世行、亞行采購工程、貨物、服務的資格審查方法和程序、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評标方法和定标程序、合同簽訂和履行等特點及其與國内招标運作的主要區别。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應用招标采購相關理論、法律知識對招标采購活動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進行系統分析、原因判斷和提出解決辦法的綜合能力。

考試内容和要求

運用《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招标采購專業實務》三科專業知識,按照案例分析要求,正确理解給定案例背景材料所反映的問題,通過分析、提煉,提出自己的判斷和解決方案,運用準确文字(數據或圖表形式)表達出來。

後續事宜

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職責分工對招标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根據《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取得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首次登記後,每3年進行再登記。再登記的受理期限為上一次登記有效期滿前3個月,至登記有效期滿後3個月。超過登記或在登記受理期限的,不予登記。

通過率

首次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已順利結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正式下發《關于2009年度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标準有關問題的通知》,4個科目合格标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2010年

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4個科目合格标準均為60分年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共有61307人報名,實際應考人數44353人,應考比例72.35%。合格人數為8455人,通過率19.06%。其中,《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通過率約為11.35%;《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通過率約為38.17%;《招标采購專業實務》通過率約為22.87%;《招标采購案例分析》通過率約為36.93%。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已陸續公布考試成績。

2011年

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共有46419人報名,實際參考人數31703人,參考比例68.30%。合格人數4894人,通過率15.44%。其中,《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通過率53.35%;《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通過率25.96%;《招标采購專業實務》通過率20.23%;《招标采購案例分析》通過率19.45%。

2012年

2012年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試卷評判工作已經全部完成,考試成績已陸續在各地人事考試網及中國招标投标協會網站公布。人社部辦公廳下發《關于2012年度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标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115号),确定2012年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四科科目合格标準均為每科試卷總分的60%,即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均為72分合格,招标采購專業實務、招标采購案例分析均為60分合格。

2012年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共有51895人報名,實際應考35013人,應考率67.47%,考試合格人數為3977人,通過率11.36%。其中,招标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通過率為18.29%,項目管理與招标采購通過率為20.59%,招标采購專業實務通過率為20.17%,招标采購案例分析通過率為21.64%。

職業範圍

招标師證書

2010年3月起,江西、吉林、沈陽、山西、北京、上海等地已開始領取招标師證書。

證書封面:

十八、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通知及(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各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規範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工作,加強招标采購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原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招标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7〕63号)的規定,制定了《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

(試行)

第一條為規範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管理工作,加強招标采購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根據《招标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标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7]63号)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招标師,是指通過全國招标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

第三條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實行登記服務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是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工作的主管部門。中國招标投标協會負責登記服務的具體工作,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登記情況。

第四條取得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

第五條申請首次登記和再登記的人員應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内,登錄指定的登記服務系統,依照規定的登記内容、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線登記手續。

第六條申請首次登記的人員在填寫在線登記信息的同時,應提供本人招投标工作業績和信譽證明的書面材料。

第七條申請再登記的人員,應當提供以下信息或書面材料:

(一)按照招标師繼續教育辦法規定,繼續教育考核合格的證明;

(二)前次登記3年以來的工作業績和信譽情況的書面證明材料;

(三)前次登記内容的變更信息及必要的書面證明材料。

招标師繼續教育辦法由中國招标投标協會另行制定,報主管部門批準後發布。

第八條申請人登記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中國招标投标協會應及時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必要時,申請人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第九條負責組織審核申請人的登記信息。首次登記信息審核合格的,向申請人頒發《中國招标師電子登記證書》。審核不合格的,應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再登記人員信息審核合格的,在《中國招标師電子登記證書》中注明“再登記合格”。審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後,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登記;已經登記的,應取消登記,收回《中國招标師電子登記證書》:

(一)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電子登記證書的;

(二)私自塗改、出借、出租和轉讓電子登記證書的;

(三)在登記中提供虛假信息,拒絕改正的;

(四)其他不宜登記的情形。

第十一條取得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中國招标投标協會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後,取消其登記,并将取消登記情況通知發證機構,由發證機構收回其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

第十二條中國招标投标協會應通過網站和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登記合格的招标師基本信息,建立招标師信用檔案,并為用人單位提供取得招标師職業水平證書人員信息查詢的服務。

第十三條鼓勵依法設立的招标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招标事宜的單位,以及其他有關企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優先聘任獲得《中國招标師電子登記證書》的招标師。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能力義務

為進一步規範招标投标活動,全面提高招标投标從業人員素質,《規定》對招标師應當履行的義務和能力都做了具體要求。

招标師須履行遵法、保密、舉報和學習等四個方面的義務:

一是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标準和規範,維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服務主體的合法權益,恪守職業道德;

二是要保守在招标采購專業技術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和技術秘密,以及招标活動中應當保密的事項;

三是在招标采購活動中,發現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要應及時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行業協會如實反映情況;四是要接受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職業素質和招标采購專業技術工作能力。

與此同時,招标師還應具備在提供招标采購及其相關服務時的六項能力,即:

(一)熟悉招标采購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管理規定,具有較豐富的招标采購專業技術工作經驗;

(二)編制、審查招标采購工作計劃、招标采購文件、招标采購合同文本、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标采購公告,組織進行項目招标采購活動;

(三)組織進行投标資格審查、開标和評标活動;

(四)主持招标采購合同、中标合同的談判,參與簽訂招标采購相應合同;

(五)開展詢價采購工作,組織進行現場勘查、招标采購合同的結算和驗收工作;

(六)妥善解決招标活動、合同履行等工作中的争議糾紛。

權利

1)使用招标師稱謂。招标師依法注冊後,有權以招标師的名義依法從事招标采購工作。

2)在規定的執業範圍内從事招标執業活動。招标師應當在一個招标項目單位或者具有招标代理機構資質的單位,開展與該單位資質許可範圍和本人注冊的專業範圍相适應的招标執業活動。招标活動中形成的相關文件,應當由招标師簽字,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标準的行為提出勸告,并可以向相關招标行政監督部門報告。招标師在執業過程中,對可能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招标人利益和投标人的合法權益帶來損害,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标準的行為有權提出勸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向相關招标行政監督部門進行舉報,有關招标行政監督部門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複。

4)接受繼續教育。招标師應自覺接受職業繼續教育培訓,通過不斷補充和更新招标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技術等内容,提高自身能力素質,擴充延伸服務内容,提升業務水平。

5)獲得與執業責任相應的勞動報酬。招标師按照采購人委托或所在單位工作職責安排,有權利開展招标采購相關業務并獲取相應勞動報酬。

6)對侵犯本人執業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招标師在執業過程中,在其執業權利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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