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條款

保险条款

法学术语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文,保险人对其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1][2]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①基本条款。保险人在事先准备且在保险单上订立的基本事项,包括法定条款和任选条款两部分。法定条款是法律规定必须列入的条款,而任选条款则是保险人根据其业务本身的需要而由保险人自己规定的条款。②附加条款。保险人为适应各类投保人的特殊需要,在保险单上已有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另行增加的一些条款,籍以扩大原保险单的责任范围,或变更原保险单的内容,或将原保险单规定的事项加以变更。③保证条款(亦称特约条款)。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保证做或保证不做某事,或者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的条款。
    中文名: 外文名: 定义: 英文名:保险条款 主体: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包括:权利、义务及其他保险事项 内容:法定条款、附加条款等

分类

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大或者限制。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其粘贴在保险单上。

法定条款

法定条款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明确规定的条款。法定条款的内容包括: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任意条款

任意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条款。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通常,任意条款也由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订入保险单条款,如人身保险中对保险金额加以限制等。

霸王条款

2004年,中消协公开征集保险业的不平等条款并邀请各方面专家反复论证后,在年底提出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4条寿险和6条车险点评意见,被媒体称作保险业的十大"霸王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涉及免除保险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方面。保险作为极具专业性的一个领域,保险公司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享有制定格式合同天然优势的商业企业,利用自身的"专业"和"优势"制定一些有利于己方获取商业利益的显性的"霸王条款"。

保险业利用立法的不完善而制定的“隐性的”“霸王条款”正在成为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合法利器”,在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保险业的诚信、商业道德也在被质疑,成为保险业快速发展的羁绊。修正不合理、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应该成为保险消费者与保险业共同的愿望,当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确的行使保险合同审查权,同样会促进和缩短“霸王条款”回归公平与合理的进程的与期限的。

审查机构

从保险法律看,保监会是惟一有权审查保险条款的机构

《保险法》第五章保险业的监督管理部分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审批的范围和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作用

买保险买的是保障。大多数人在买保险的时候,更在乎公司的名气,而忽视了真正起到保障作用的保险条款,实际上条款才是投保人所真正需要在乎的。

以重大疾病险为例,不懂内情的人可能以为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基本一致,有区别的只是公司服务或者保费,但仔细研究条款,其中大有差异。比如说一家公司,月缴几百元可以有10万元的保额,乍一看上去保费相对便宜,但仔细推敲,他们所承保的病种较少,而且所承诺的10万元保额遇到重疾给付大多只有50%,也就是5万元,所以看上去保费少缴了,实惠并没享到多少。与之相比较,另外一家公司的条款就要诱人得多,所缴保费没多多少,但它的保障范围可以有40种疾病,而且60岁以后无给付还可以返还,当然要合算很多。

条款不论出身,只要它能帮助你最大可能地获取权益,就是值得关注的。条款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超出了公司本身,投保人在选择比较保险产品时,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条款上,而不要一味盲从保险代理人的怂恿。有些人认为,到中小保险公司投保,会在核保、理赔方面遇到更大的麻烦。其实在一个公开的市场上,能够进入的公司资质大体相似,他们之间的差异有的在于进入行业时间的长短,有的是因为知名度不够,而一旦竞争完全充分了,各公司的服务环节也大体趋向一致。

条款的差异对投保人的影响最大。一旦发生理赔,赔不赔和怎样赔都严格按照条款进行,而如果投保人对条款不熟悉,或者根本无从知晓自己的保单保什么,往往在这时陷入被动。同样在重大疾病险中,有一些疾病如肝炎,在投保人看来非常普遍,你或许认为是各家公司应该都会保的,但事实上保险公司通常不把慢性肝炎列入保障之内,其公司代理人因为自身利益,当然也不会刻意提出,于是稀里糊涂签了保单,被拒赔时自然后悔不已。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养生的要求也逐步增高。考虑到重疾爆率发高,医疗费用贵,很多人选择用购买重疾险来转嫁风险。重疾险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的核心内容,相比之下,亦是较难懂的知识范畴。下面将对重疾险保险条款进行解读,方便投保人全面了解重疾险相关知识。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指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上规定的关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而保险合同上都印有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所有“基本条款”必须遵循《保险法》,同时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条款”必须包含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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