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宿迁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贷款管理科、归集支取科、信息管理科和监察科六个科室,下设市直、宿城、宿豫、沭阳、泗阳、泗洪六个管理部。
职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为:(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