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大學

上海合作组织大学

区域性国际教育联盟
2007年8月16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元首峰会上,俄罗斯时任总统普京倡议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得到各成员国的一致赞同。上海合作组织大学的目的和任务: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的互信和睦邻友好关系;推动在教育、科研和技术领域里的一体化进程;为拓展教育、科研、文化合作增添新的动力;为青年人接受高质量的现代化高等教育,为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提供更多的机会;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在政治、经济贸易、科学技术和文化领域里的合作,使其更加富有成效。[1]
  • 中文名:上海合作组织大学
  • 外文名:
  • 简称:
  • 创办人:
  • 办学性质:
  • 学校类别:
  • 学校特色:
  • 主管部门:
  • 所属企业:
  • 现任领导:
  • 专职院士数:
  • 高职专业:
  • 本科专业:
  • 硕士点:
  • 博士点:
  • 博士后: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系设置:
  • 校训:
  • 校歌:
  • 院训:
  • 院歌:
  • 地址:
  • 院校代码:
  • 主要奖项:
  • 知名校友:
  • 知名教师:
  • 类别:学校
  • 地区:上海
  • 组成:74所院校

目的任务

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的互信和睦邻友好关系;

推动在教育、科研和技术领域里的一体化进程;

为拓展教育、科研、文化合作增添新的动力;

为青年人接受高质量的现代化高等教育,为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提供更多的机会;

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在政治、经济贸易、科学技术和文化领域里的合作,使其更加富有成效。

基本原则

上合大学是由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方的部分高校(以下简称:项目院校)组成的项目院校网络。项目院校依据所签署的协议开展以下工作:开展学生、教师和科研人员的交流工作;扩大教学和科研合作;采用现代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技术;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及与其他国家间对等承认上合大学文凭的机制。

上合大学项目院校应秉承以下原则:所有上合大学项目院校享有平等权利,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在各方均感兴趣的领域分阶段采取共同行动;认真负责地完成本章程及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合作方向

上合大学项目院校的主要合作方向为:按照商定的联合培养方案培养高水平人才,其中包括:

本科学士;

硕士研究生

双方协议中规定的副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哲学博士研究生;

进修班、培训班;

制定和实施联合培养方案;

开展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副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师、科研和行政管理人员的交流活动;

联合组织和开展科学研究和科研项目;

联合举办国际研讨会、学术研讨会等活动。

人才培养

根据上合组织成员国的需求,确定以下联合培养方向:区域学;生态学;能源学;IT技术;纳米技术;经济学;教育学。

经上合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门协商后,可增加其他培养方向,并商定专业数量。每个培养方向各设一个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院校专家工作组,负责协调教学模块和培养方案。

教学语言

上合大学框架内的主要教学语言为上合组织的官方语言:汉语和俄语,亦可是学校所在国的官方语言。

经商定在教学中亦可使用英语。

专业设置

上合大学框架内的专业设置为项目院校根据联合培养计划开展培养高水平人才的教学提供了可行性。

联合培养方案规定招生、教学、阶段考试和毕业考试、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协调和同步实施的方法、学习期限等。

学历证书

在上合大学框架内接受教育的学生,结束学业并通过相关考试后,可获得所在上合大学项目院校颁发的证书和上合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

上合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会议,上合大学校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在纪要中确认了上合大学学历证书的样本。

机构设置

协调委员会:上合大学成员国可各派一名教育机构主管教育合作的领导(可以是副部长,可以是上合成员国教育专家组组长),亦可派各国上合大学项目院校校长委员会主席组成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实行轮值主席制。协调委员会委员负责协调上合大学与各教育部、上海合作组织相关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为上合大学提供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协调委员会成员不少于15人。协调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举行会议(一年至少一次)。

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根据上合大学项目院校的建议成立,由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监察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由上合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会议协商并签署协定确认。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树立上合大学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世界各国教育界的良好形象;吸引商业机构参与共同培养人才,协助毕业生就业;吸纳用于上合大学发展的资金;保障上合大学在各国有和非国有机构、基金会和组织中的利益。

上合大学校办:上合大学校办是保障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每年经全体上合大学项目院校共同商定,上合大学校办的职能移交给下一个上合大学项目院校行使。校办的人员构成由上合大学相关项目院校确定。上合大学校办负责上合大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分析工作、法律保障和财务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起草文件。上合大学校办由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负责教育的专家构成。

各培养方向的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院校专家委员会:签署联合培养方案的各项目院校派一名代表加入各培养方向专家工作组工作。专家组成员和专家组组织工作规范需由上合大学项目院校各方全权代表审议决定,并签署协议确认。专家工作组应协助搞好各培养方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发展策略

进一步提升上合大学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上合组织在当前的国际舞台上的作用和地位得到不断的提升和凸显。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正在从单一的经济合作走向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作为一所区域性的国际大学联盟,上合大学作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教育领域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所复盖的面积与人口都是无可比拟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因此,进一步扩大其知名度,充分显现出上合大学的优势和前景,有助于上合大学的未来发展,吸引更多更优秀的学生参与到上合大学的人才培养计划中。

求同存异,共谋发展。由于中国教育体系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其他国家的教育体系比较而言,依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也是当前部分院校间合作运行机制不畅的重要原因。大凡合作就有共同利益也必然存在差异,任何成功的合作都是建立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在上合大学发展过程中,如何求同存异,探求合理有效合作途径是推进上合大学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

积极调动项目院校的主动性,充分利用项目院校间原有的优质合作,拓展上合组织大学项目院校间合作的方向。例如,中国长春理工大学作为上合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在IT技术和纳米技术开展合作。同时,两校在在光子学与生物技术方向有近半个世纪的良好合作基础,双方一致同意向各自国家教育部申请在上合组织大学增设光子学与生物技术方向。中方支持项目院校的这种合作尝试。

各国政府的政策导向是上合大学稳步推进的重要推动力。中国政府给予的奖学金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上合大学初始阶段的发展,但要保障上合大学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需要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在资金以及招生、培养等政策上予以更多的支持和扶持。

支持上合组织大学间的全方位合作,特别是导师间的科研合作。在上合大学创建的初期阶段,导师之间的合作可以有效带动学生的联合培养工作的开展,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联合培养工作可以在导师之间的科研合作之中得以深化。

启动本科生招生试点工作。本科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的形成是构建上合大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启动本科生招生试点工作,有利于提升上合大学的影响力,有利于促进各国项目院校间合作机制的形成,有利于硕士、博士层面联合培养项目人才的选拔,有利于提高上合大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建议在区域学等部分专业方向现行进行试点招生工作,待条件成熟之后全面铺开。

尝试在中国建设上合实体大学。为了保持上合大学的可持续性发展,中方目前正在论证拟在大连旅顺地区建设上合大学(中国)的实体大学。未来上合大学的中外方学生将在这里进行语言培训,专业选择,根据不同专业及各项目院校的不同学科专业优势,将学生分流至不同项目学校进行相关专业学习。硕士阶段完全进入上合大学硕士层面人才培养计划,可以继续完成博士层面的上合大学人才培养计划。上合实体大学的建立,将极大地保证上合大学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积极推动上合大学校长办公室实体化进程。随着上海合作组织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为了更好地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的平台作用,中国政府在北京为上合组织秘书处批建了一栋秘书处大楼。建议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大楼为上合大学设置办公室,由上合大学各成员国校长办公室派出工作人员组成上合组织大学国际校办,在秘书处集中办公。形成实体化的上合大学校长办公室,以起到以下的作用:1)可有效宣传上合大学。除网上宣传外,开展有实体的各种展览,比如:上合大学发展历程的图片展、上合大学办学成就展、上合大学人才培养成就展等。2)进一步密切各成员国项目院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各国分别派代表在秘书处上合大学办公室常驻,各国之间的交流可以实现面对面的交流,有效解决上合大学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系列问题,对提高上合大学的工作效率,完善其工作机制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3)进一步凸显上合大学的重要作用。上合大学是上合组织教育领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上合组织急需的人才方面起着其他教育领域合作项目无法替代的作用。没有任何实体性质的网络化大学在某种程度上会削减其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会直接影响到其实际所发挥的作用。将上合大学办公室置于上合组织秘书处本身就提升了上合大学的国际地位,更加符合上合大学的发展需求和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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