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信息
规格:960毫克/片*30片
配料表:L-苏糖酸钙、甘露醇、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镁、聚乙二醇、柠檬酸、阿斯巴甜、香精、胭脂红
单位:盒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97)第006号
用法用量:每日1—2次每次1—2片。咀嚼服用。
质量问题
近日,有媒体收到线人举报称巨能钙含有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化学分子式H2O2)。该媒体两次买了部分巨能钙产品送检,检测发现部分巨能钙产品中的确含有双氧水。
天津巨能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兴远表示:巨能钙产品是含有双氧水,但巨能钙产品通过了相关部门的毒理试验。而从国家关于食品的相关标准看,双氧水属于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双氧水作为添加剂仅用于部分地区的生牛乳保鲜,以及袋装豆腐干,但不得检出有残留。
药监局、卫生部将进行调查
11月17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接到消费者的有关投诉,目前正准备会同卫生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已开始紧急调查巨能钙。
18日,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正在调当初巨能钙申报的资料,并将会同其它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该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对双氧水的使用范围、使用量有严格控制,如果食品、保健品中含有双氧水,报批时一定要事先告知主管部门。巨能钙是在1996年通过卫生部食品卫生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之后上市的,现在突然爆出部分巨能钙含有双氧水,他们也不清楚当初巨能钙申报时,是否在材料中注明过含有双氧水。
北京市疾控中心食品所一名负责人称,国家没有相关标准规定钙制品中是否可以含有双氧水,但服用含有双氧水的巨能钙对人体肯定不利,短时间内这种害处不会清楚地显现,但积累到一定程度则对人体有害。
媒体质疑:两次检出双氧水
10月13日,有读者向《河南商报》报料,称巨能钙含双氧水,长期服用可诱发多种疾病。10月15日,该报记者委托朋友在北京买了7个品种的巨能钙产品,送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农业部检测中心)进行检测。10月21日,检测结果显示,送检的7个品种中有4个品种不同程度地含双氧水。
10月26日,《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一家大药房购买了4个品种巨能钙产品。随后该报记者将4种巨能钙产品送至农业部检测中心进行检测。11月8日,检测结果显示,其中3种巨能钙产品有双氧水残留现象。
11月18日上午,农业部检测检测室马丽艳主任向证实,经检测,《河南商报》记者送检的巨能钙产品中,确实含有双氧水。在检测报告副本上,前3种产品,每千克巨能钙产品中残留1.68~6.28克双氧水。马丽艳同时表示,检测由该中心专业人员负责,检测结果经过两次审核,因此是可靠的。
巨能应答:原料中确含双氧水
针对媒体报道巨能钙含双氧水,北京巨能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事业部传媒采购经理余雯莉,指定天津市巨能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能化学公司)总经理张兴远接受采访。巨能化学公司是巨能钙产品主要成分的生产公司,该公司提供的产品成分与双氧水残留的存在有着直接关系。
张兴远承认巨能钙产品含有双氧水,但他说巨能钙产品通过了相关部门的毒理试验。张兴远说,他对农业部检测中心检测出含有双氧水的结果表示能理解,因为巨能钙确实使用了双氧水作为原料。
张兴远对农业部检测中心是否适合检测保健食品表示疑问,同时他对结果数据表示质疑,认为检测不准确,因为检测出的数据超过了该公司新制定的企业标准:每千克产品双氧水含量不超过500毫克。
张兴远还表示,之前巨能钙未进行过双氧水残留的检测,因为它通过卫生部门的毒理试验证明是“实际无毒”的。张兴远提供了一份由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书,该报告书对名为“L-苏糖酸钙”的样品得出的检验结论:实际无毒。该次检验选择了40只老鼠为对象。张解释说,“L-苏糖酸钙”是巨能钙产品的主要成分,它的生产原料中含有双氧水。
巨能态度:认为少量双氧水无害
面对媒体报道“双氧水被发现有致癌性”“加速人体衰老”等,巨能化学公司张兴远认为没有事实依据,“专家光凭想象”。
张兴远称,双氧水在人体内容易被分解,吸入量不大的情况下,24小时内会被分解,“摄入少量双氧水不会有中毒危险”。
张说,今年9月内蒙古有家报纸(《内蒙古商报》)报道了巨能钙产品含有双氧水的报道,因为国家没有明确双氧水在产品中的残留量,公司之后就定了企业标准:每千克产品双氧水含量不超过500毫克。
从农业部检测中心的结果来看,有的巨能钙产品双氧水含量每千克达到6000多毫克。
卫生标准:双氧水被严格控制使用
双氧水属于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以前也曾作为漂白剂、杀菌剂、防腐剂广泛使用在食品中。但在20世纪80年代,双氧水被发现有致癌性,同时与多种活性氧所致疾病有密切关系。
采访中,有的专家对巨能钙产品被检出含有双氧水表示惊讶,认为双氧水根本不该从食品保健品中被检出。也有的专家提出,双氧水在食品中的使用问题没有明确依据可查。双氧水是否能出现在食品、保健品,专家意见不一。
在能查到的关于双氧水在食品中的使用,是卫生部制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1996)。在这个标准中,双氧水作为食品添加剂被严格控制使用。
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双氧水,其使用范围限于生牛乳保鲜和袋装豆腐干。其中,用于生牛乳保鲜时,严格控制使用量,而使用范围限于黑龙江、内蒙古地区,如需要扩大使用地区,须由省级卫生部门报请卫生部审核批准并按农业部有关实施规范执行。对于袋装豆腐干,限制为0.86g/L,并且不得被检出有残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