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策軍

神策军

唐朝后期北衙禁军
神策军,唐朝后期北衙禁军,原为西北的戍边军队,后进入京师成为唐王朝的最重要禁军,负责保卫京师和宿卫宫廷以及行征伐事,为唐廷直接控制的主要武装力量,是唐朝维持统治的最重要的军事支柱。[1]
    中文名:神策军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地位:唐朝后期北衙禁军 任务:保京,征讨,监临 主要将领:卫伯玉

组织编制

组织系统

左右神策军成立后,各设大将军一人,正二品;将军各四人,从三品。统军各二人,正三品。

护军中尉各一人,中护军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官二人,句复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计官各一人,孔目官各二人,驱使官各二人,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

最高统帅为护军中尉,神策将吏皆受其节制。由于神策军分屯在京师、畿内与关中要塞之地,所以在两护军中尉之下设左右神策行营,分统京畿和所在地区军队

扩编情况

唐后期,由于朝廷集权与地方割据的矛盾日益尖锐,严重的局势使唐朝统治者认识到必须拥有一支由朝廷直接掌握的、有战斗力的武装力量,加强神策军势在必行。神策军有过两次较大规模的扩编。

第一次大规模扩编是在代宗大历(766~799年)初年。

主要收编了平卢镇邢君牙部、阳惠元部,安史降将尚可孤部,朔方镇郝廷玉部、侯仲庄部等。这些军队都是久经沙场,极有战斗力的藩镇部队,使得神策军势力大增。

第二次大规模扩编是在德宗贞元(785~805年)年间。

主要收编镇国镇骆元光部,朔方镇李朝采部,河东镇浮璘部等。又以“神策行营”的名义,强行把京畿和关内的诸军兼并,如凤翔镇、银夏镇的军队等。另外,还招募了部分新兵,如神策军使白志贞从京师曾一次招募3000人;宰相李泌把因陇右失陷而留居京师的西域朝贡酋长,安西、北庭校吏及其子孙4000人,尽数召入神策军。

此后,还进行过多次规模较小的扩编,使神策军的兵力达到15万人。到唐穆宗初年,京西、京北及振武、天德八道节度使及都防御使下神策一十二镇将士等共186700余人,为神策军的全盛时期。

神策军的主要成分为原藩镇军队或边军,具有较强的战斗力,新招募兵员人数较小,不是神策军的主力;但神策军后期士兵的主要组成多为工商富家子弟。

神策军具有双重性质,既是禁军,也是一直朝廷直属的野战部队。

腐化衰亡

特权腐化

唐穆宗以后,神策军渐渐腐化,战斗力下降。神策军的腐化孕育于其极盛之时。由于其拥有许多特殊权利,故促成了其自身的腐化。神策军至少在三个方面享有特权:

第一是给养三倍于其他军队,以及经常性的额外赏赐。

从代宗以来,每次大赦都要厚赐神策军。每个新皇帝即位,也要犒赏神策军。如穆宗即位,赐左右神策军士人钱五十缗,六军、威远人三十缗,左右金吾人十五缗。

第二是在其将吏迁转升任方面有优先权。

据载:“开成以来,神策将吏迁官,多不闻奏,直牒中书令复奏施行,迁改殆无虚日。”他们的这种优先权也得益于护军中尉的偏爱和关照。

第三是法律上享有特权。

唐制,京师各机构、各部门,每季派御史巡按监察。后来由于禁军地位特殊,御史皆不敢去巡查。贞元十九年(803年),监察御史崔远不了解这种变化,进入了右神策军驻地,结果被杖四十,流放外州。这说明皇帝业已承认神策军在法律上的这种特权地位。

这些特权不仅促使神策军日益腐化,而且在一定条件下成为某些藩镇发动叛乱的借口。唐朝末年,藩镇势力屡次进犯京师,常以剪除宦官为口号,而这时的神策军将吏大都卷入宦官集团中去。由于穆宗以后,神策军很少外出征战,军纪日益败坏。其普通军士也非当年善战的边兵,多以工商富豪子弟充任,不堪一战。唐廷给予神策军特权,目的是让这支军队为维护李家统治发挥更大的作用,却适得其反,促使其走向腐化,丧失战斗力,这是唐廷所始料不及的。

走向末路

唐僖宗时,黄巢起义军入关,僖宗仓皇南逃入蜀,左右神策军或溃败,或为藩镇招谕收容。后宦官田令孜另招神策新军54都,每都千人,以都将分领。唐昭宗景福二年(893年),凤翔节度使李茂贞举兵攻长安,昭宗“悉发五十四军屯兴平,已而兵自溃,茂贞逼京师,昭宗为斩神策中尉西门重遂、李周讠童,乃引去。”天复二年(902年),宣武节度使朱全忠进入关中,次年击败李茂贞,逼昭宗杀死大宦官韩全诲等20余人,把参与的神策左右军的兵士并入左右羽林、龙武、神武等刘军,“而神策左右军繇此废矣”,神策军就此解散。

危害影响

第一

使宦官集团长期控制皇权

唐朝自穆宗以后,天子多受制于宦官。穆宗以后共有九帝,其中,除敬宗、哀帝外,其余均为宦官所立。敬宗虽不是宦官拥立,但却死于宦官之手。宦官集团之所以能掌握皇帝的生、死、废立大权,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掌握神策军兵权,以神策军为工具控制皇权。

第二

操纵朝政,政治愈加黑暗腐朽

大多数宦官并没有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缺乏远大的政治抱负和才干,他们为了保住既得利益和地位,必然要不择手段地残酷打击政敌,贪婪地攫取财富。结党营私,贪污受贿,卖官鬻爵,无恶不作。凡触犯他们利益的人则不遗余力地予以打击。文宗时,宦官仇士良以甘露之变为借口,出动神策军,大杀朝官,死者六七百人,朝中几乎为之一空。皇族贵戚的命运也操在其手,仅仇士良就杀二王、一妃、四宰相,贪酷二十余年。其他宦官无不如此。宦官专权的结果,使唐朝政治更加腐朽、黑暗,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坏的作用。

第三

使封建割据局面更加严重

宦官专权以后,地方藩镇的节度使任命多操纵在其手中。史载:”大历以来,节制之除拜,多出金军中尉。凡命一帅,必广行赇赂。禁军将校当为帅者,虽无家财,必取资于人,得镇之后,则膏血疲民以偿之。“这样做的结果,一是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二是造成了藩镇对朝廷更加离心离德。宦官集团的倒行逆施不仅激化被统治阶级与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也加深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使唐王朝在两种矛盾交织发展中趋于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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