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国家行政机关
海南省人民政府是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海南省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省直接管辖市县的体制,每届任期五年,实行省长负责制。
    中文名: 外文名: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ainan Province 办公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 性质:执行机关 行政级别: 中文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组成部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海南省卫生厅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国家安全厅

海南省监察厅(与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直属机构

海南省统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直属特设机构

海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部门管理机构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知识产权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海南省考试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海南省盐务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海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

海南省粮食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海南省信访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海防与口岸办公室

海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海南省档案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派出机构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已撤销)

其他机构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海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海南省农垦总局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海南省地质勘查局

海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

民盟海南省委

民建海南省委

民进海南省委

农工党海南省委

致公党海南省委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

台盟海南省委

海南省总商会

海南省总工会

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妇联

海南省文联

海南省侨联

海南省社科联

海南省科协

海南省台联

海南省残联

海南省黄埔军校同学会

海南省作协

海南省贸促会

海南省红十字会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海南省中旅社

海南省企业家协会

海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

海南省供应商联合会

海南省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海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海南省企业管理协会

海南省农业企业协会

海南21世纪人才战略研究会

垂直双管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海南省地震局

海南省气象局

海南省测绘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海南省烟草专卖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执行职权

海南省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国务院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任领导

第一届海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

1988年8月23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28日结束)。参加会议的代表291人。25日,会议以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梁湘为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鲍克明、孟庆平、王越丰、辛业江、邹尔康为副省长。

现任领导

蒋定之: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编委、省政府研究室工作。

斯宪:协助省长负责省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协助省长分管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工作;联系财政部驻海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工作。

林方略:分管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科技厅、省人口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海防与口岸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档案局(馆)、省红十字会工作;联系省科协,省残联、省邮政管理局工作。

陈成: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省地税局、省农垦总局、省气象局、省金融办、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工作;联系省国税局、国家林业局驻海口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国家金融机构在琼分支机构工作。

符跃兰:分管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法制办、省台办、省扶贫办、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工作;联系驻军、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台联工作。

李国梁: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洋浦管理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地质勘查局、省盐务局、省贸促会工作;联系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海南测绘局、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海南海事局、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员办事处、省烟草专卖局、省工商联(总商会)工作。

行政区划

地级市: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

县级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

县: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

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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