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空氣

卖空气

行为艺术
8月11日,陈光标在南京一场环保宣传活动中透露,他将于9月17日在北上广设立流动专卖店售卖新鲜空气,每瓶售价4元至5元。陈光标称,新鲜空气将装在易拉罐中,深吸三口就可以感受到心情舒畅、头脑清醒。[1]
    中文名:卖空气 外文名: 别名: 对象:空气 售卖人:陈光标 售卖时间:2012年9月17日 地点:有雾霾地区

简介

2012年8月11日,“奥运万里行有我中国棒”车队到达南京,此次南京站的主题为“环保中国有我中国棒”,在现场中国首善陈光标不但举起锤子砸电动车。在活动中,陈光标宣布将于9月17日在北上广设立流动专卖店售卖新鲜空气,每瓶售价4元至5元。陈光标称,新鲜空气将装在易拉罐中,深吸三口就可以感受到心情舒畅、头脑清醒。

网络热议

作为高调慈善的第一人,陈光标的数次行为引来无数争议。尽管此次推出的罐装空气,有着芯片自动感应的技术含量,尽管陈光标表示很是看好罐装新鲜空气的市场前景,但在很多人看来,卖空气也难逃炒作的噱头。毕竟,现在我们还不至于到必须买新鲜空气生活的程度,并不会真正转化为经济价值。

然而,卖空气不仅是行为艺术。正如前些年有一则公益广告“人类最后一滴水是自己的眼泪”,令无数人为之一震。眼下,环境保护欠缺的就是这种前瞻意识和危机意识。对于一些部门而言,环保“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名义上环评是第一道关,但在现实中环评为重大工程让路,“先上马、后补票”事件时有发生。

陈光标卖空气就是一则警世通言,深深刺痛我们麻木的神经。在今天看来,卖空气似乎像“狼来了”一样荒唐可笑,但倘若继续对环保置若罔闻,明天“狼”很可能真的让我们猝不及防。

同时,卖空气也不只是一个概念产品。2005年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以法律形式限制了发达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由于发达国家进一步减排的成本较高,难度较大,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也低,碳交易应运而生。这不仅为解决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找到了市场机制这条新路径,更重要的是为空气赋予了新的价值,对于发展清洁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就这一点而言,碳交易和陈光标卖空气的意义是一样的。

兜售

2016年3月,广东省偏远的金子山山区的村民突发奇想,向珠江三角洲城里来的游客兜售新鲜空气,珠江三角洲当周周末被雾霾锁城。村民将空气灌入不同大小的透明塑料袋中,标价10元到30元不等。游客排队购买这些袋装空气,一个标牌说,袋里的空气“来自海拔1400米以上的山区和森林……没有遭受工业污染,大袋30元,小袋10元。”

警示

“卖空气”已经不是新鲜事。可以说,“卖空气”市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对空气质量的担忧已经成为一种大众化的焦虑。而“卖空气”的行为,与其说是一种商业行为,不如说是对环境保护的一种警示、对绿色发展的一种呼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当空气被污染,水质变差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无处可逃。曾经有一则环保广告让人印象深刻:地球上最后一滴水将是人类自己的眼泪。这样的话语,如同“卖空气”行为一样,是对保护环境的一种警示。

对于“卖空气”的行为应正确面对,多些反思,通过积极的措施让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成为常态。一方面,各地对于过去存在的污染环境行为应进行及时纠正,同时要不断加大治污力度,偿还之前不科学发展所欠下的生态账;另一方面,对于今后的发展,必须充分协调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利益平衡,让绿色发展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相关部门也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通过淘汰或关停污染企业、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等多种途径治理环境污染,并加强教育引导,宣传绿色理念,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行为自觉,这才是治理环境污染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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