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縣教育局

费县教育局

主管教育的政府工作部门
费县教育局,为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区市县及高等院校有关教育工作。
    中文名:费县教育局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政府工作部门 行政级别: 办公驻地:费县 主要机构:办公室等 职责: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等 主管:教育工作 部门:教育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指导协调教育规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区市县及高等院校有关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专项拨款的方针、政策,起草相关法规;统筹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区市县和局属单位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以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十)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教育信息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高校和局属单位及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市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属单位干部。

(十二)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办、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教育调研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委)机关、直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招聘、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教师交流、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学校校长的管理、选聘、职级评定、培训、交流、监督以及校长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信息服务。负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县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承担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研究拟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配合推进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县民办学校的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县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理论宣传、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负责局(委)机关的老干部工作。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负责教育调研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和教育协作交流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各类学校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和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全县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协调拟订国家助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规范全县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中小学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行为。指导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教学和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

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拟定全县高中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中小学学校的德育、社会实践活动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学校的业务指导。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含费城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政府的教育工作、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指导,向同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和提出建议。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负责学校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县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评估标准,负责教学管理、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技术装备工作。指导、组织县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

指导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设置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幼教事业的发展与规划;组织幼教干部、园长的学习与交流工作;负责对各类型园、所教育教学业务指导、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负责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定改善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素质的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军训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和推动开展竞技体育相关工作。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等。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

直属单位

招生工作办公室

负责大连市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大连市省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省反向小综合会考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大连市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对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工作。

教育局考试中心

负责大连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学历文凭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大连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监察、试卷保密等工作;负责大连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辽宁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监察、试卷保密等工作;负责大连市中专自学考试和辽宁省普通中专计算机水平测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大连市成人高校统考、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级各类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罚工作。

基本建设办公室

负责局直单位的基本建设、校舍维修和管理,负责协调城区住宅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和农村危旧校舍改造;负责市内四区校舍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立项,检查城区学校基本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语言文字委员会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范社会用字管理等。

基金募集管理

负责募集管理教育基金;开展奖学、奖教、助学活动;做好贫困地区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教育科学研究所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情报的科学实验研究和指导;总结宣传我市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进行教育科学调查研究和学术探讨;履行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实施对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及项目的管理。大连市教育学会和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秘书处也分别附设在市教科所,具体负责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广播电视学校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的各项指示以及中央农广校、省农广校的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各区市县分校开展农村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培养农村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提高其科技文化素质,为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科技致富服务。

教育技术装备

做好大连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规划,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实施验收工作;制定各类学校实验用房、设施、仪器设备配备方案及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各类学中小学实验室人员具体的配备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达标工作;负责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负责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督导与检查、评估、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中小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教学仪器的配备与供应;负责全市中小学各类实验室及语言、劳技、计算机专用功能教室装备与建设,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图书的配备、管理、使用与指导。

职业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资格鉴定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指导及向企业和社会提供紧缺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中小学教师中心

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人才交流服务工作,提供教师人才供求信息及咨询;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及人事代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公开招聘服务工作。

教育信息中心

组织制订大连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与落实;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大连市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指导,负责大连市中小学教育网的建设管理、网络资源建设,负责中小学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积极参与现代远程教学活动,为教学过程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开展教育技术的理论与应用研究。

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的教研指导工作,组织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负责或参与组织对现代媒体教材立项、审查、评估和鉴定,提供教育资源服务;组织编写本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材;构建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支持与服务体系;指导国家、省、市三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示范校建设,并负责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

校办工业公司

贯彻执行中央、省教育产业有关政策,并制定我市教育产业政策;建设、管理素质教育基地;规范、管理教育市场(学生统一着装、营养餐、营养奶、环保笔记本等);规划、指导我市中小学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管理;规划、发展我市农村中、小学校校园经济;检查、指导各区(市)县有关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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