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員資格證

保育员资格证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即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五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全国通用,终生免审,出国有效。并作为境外劳务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中文名:保育员资格证 外文名: 适用领域: 所属学科: 做什么的:负责照管儿童生活 职业定义: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如何取得:参加培训

获取方法

可以到当地教委、北京市人事局授权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申报条件

报名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一张一寸 一张两寸)。

等级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n

培训课程内容

课程设置

初、中、高级保育员

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的基本知识

2、保育员的职业守则

学前教育的认识和理解

1、学前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2、我国学前教育概述

婴幼儿发展和营养

1、婴幼儿各系统生理特点与卫生

2、小儿营养基础知识与集体儿童膳食管理

婴幼儿疾病预防与意外事故处理

1、小儿常见病预防与护理

2、托幼机构意外事故的初步处理

3、托幼机构常用护理法

保育员职责

1、托幼机构的法规;

2、婴幼儿心理发展与保育;

3、婴幼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

4、婴幼儿游戏、学习、运动中的保育;

5、托幼园所设备、物品的保管与环境卫生;

初级保育员技能

1、环境卫生

2、生活管理

3、配合室内、室外教育活动

4、常规的安全措施

5、防止意外伤害

中级保育员技能

1、配制幼儿园常用的消毒液

2、生活管理

3、配合室内、室外教育活动

4、常规的安全措施

5、防止意外伤害

6、感觉统合训练基本理念与实施

高级保育员技能

1、预防常见传染病

2、做好消毒工作

3、生活管理

4、配合室内、室外教育活动

5、做好安全工作

6、做好培训指导

相关内容

保育员

1、保育人员是指在幼儿园或托儿所中负责照顾儿童生命的人员。

职业定义:在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和其他儿童保育机构中,协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培育和协助教师教育婴幼儿

2、报考条件

初级(五级)保育员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保育员初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取得保育员初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在保育员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6个月的。

中级(四级)保育员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保育员中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取得初级(五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中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取得初级(五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人员(须单位出具原始证明并盖公章);

高级(三级)保育员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高级技工教育毕(结)业证书或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取得中级(四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取得中级(四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以上的。

各类高等院校大三、大四和即将毕业的技工院校高技班在校学生。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以上人员(须单位出具原始证明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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