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背景
20世纪60年代美国人均医疗费用为每年80美元,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人均医疗费用上涨到每年1710美元,增加了21倍。美国政府为了遏制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1983年10月1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诊断相关分类为付款基础的定额预付款制(DRGs—PPS)”,用于老年医疗保险(Medicare)和贫困医疗补助(Medicaid)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的支付。即:同一种诊断相关分类(DRGs)病人均按同样的标准付费,与医院实际的服务成本无关。这样,医院只有在所提供服务花费的成本低于DRGs—PPS的标准时,医院才能盈利。在这样的背景下,1985年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新英格兰医疗中心。(THENEWENGLANDMEDICALCENTER,NEMC)的护士KarenZander第一个运用临床路径,这种方法被证实既可缩短住院天数,节约护理费用,又可以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新英格兰医学中心是公认的美国最早采用临床路径概念和在临床上应用的医院。此后,该模式受到了美国医学界的重视,许多机构纷纷效仿,并不断发展,逐渐成为即能贯彻质量保证法以及持续质量改进法(CQI),又能节约资源的治疗标准化模式,较为普遍地被称为临床路径。
工作目标
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在50家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对已颁布实施的临床路径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基本内容
目前(2009年12月)卫生部已经组织专家制定出呼吸、消化、皮肤等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如皮肤科的带状疱疹、皮肌炎,儿科的轮状病毒、支原体肺炎,妇科的子宫肌瘤、宫颈癌等。但临床路径并非一成不变的治疗方案,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时,或需要出院、转院时,应当退出当前临床路径。每家综合试点医院至少选择2个治疗专业的病种,作为试点规范临床治疗路径。
其中22个专业包括: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内分泌、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妇科、产科、儿科、小儿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
实施意义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将保证患者所接受的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化、程序化,减少治疗过程的随意化;提高医院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加强临床治疗的风险控制;缩短住院周期,降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