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明

陈光明

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队长
陈光明,女,汉族,195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9年参加公安工作,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二级警监警衔。陈光明,警号011001,从警28年,拿了“三个一”:重庆公安史中的第一位女总队长、重庆公安刑侦战线目前唯一的女总队长、全国省(市)级公安禁毒战线唯一的女总队长。文强案发后,陈光明接受调查,她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2010年5月1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市政府决定: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退休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落款时间是2010年5月12日。[1]
    中文名:陈光明 外文名: 别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54年3月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四川警察学院 任职机构: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 主要成就:全国省(市)级公安禁毒战线唯一的女总队长,全国三八红旗手 政党:中国共产党 职位: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二级警监警衔 主要事件:和文强是情人关系

简介

陈光明,女,汉族,1954年3月生,二级警监,曾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陈光明曾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屡建功勋,带领干警勇破大案要案,1997年至今共破获贩毒大案、要案等2095起,抓获吸贩毒人员上万名,追缴毒资赃款上千万元。她严把案件质量关,自禁毒总队成立以来,办理刑事案件2000余件,强制吸毒人员7100余名,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160余人,无一差错,在全市和公安部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名列前茅。

她积极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亲自指导“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她领导的集体曾被评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她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受嘉奖。

个人经历

陈光明于1971年响应党的号召到云南支边,三个月后调入营部卫生所从事医务化验工作。

1979年她进入了重庆市公安局,先后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从事统计、文秘、后勤、财务工作。

1994年担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开始从事刑事犯罪侦查工作。她一直有一个非常坚定的信念,就是“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最重要”。

1996年,她受命担任新组建的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总队长。作为重庆市公安局首任禁毒女总队长,她深知责任非常重大。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她继续发扬一直以来的那份顽强、执著、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断充实更新公安业务知识,与同志们一起顽强拼搏,为重庆禁毒事业立下了战功。

2004年,她调任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上任2个多月后,她接手了一起重大证券犯罪案件,在要求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侦办任务,得到上级的好评。这次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

2010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

评价

认真克敌

1997年初夏,禁毒总队得知一个毒贩从云南购买了1000克毒品,准备在重庆销售,陈光明带领民警果断出击,将正在交易的毒贩抓获,缴获海洛因100克。

认真、细致是陈光明克敌制胜的“法宝”。在办理案件时,她要求办案民警必须谨慎,严把案件质量关。正因为她认真,才带领民警成功侦破了“2·10”系列特大贩毒案、郑家蓉家族贩毒案、刘泗阳集团贩毒案等一大批在全市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统计显示,在她带领下,禁毒总队办理刑事案件2000余件,强制吸毒人员7100余名,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160余人,无一差错。

拼搏缉毒

陈光明在禁毒工作这个岗位上身先士卒,机智擒敌。2004年2月上旬,禁毒总队抓获毒贩孙某等人,当场缴获海洛因1000余克。鉴于孙某是贩毒网络的重要联络人,陈光明决定立即成立“2·10”贩毒专案组,对此案牵出的线索深入追查。她针对孙某讲义气、充好汉的特点和赌博心态,对他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批驳,彻底粉碎了孙的侥幸心理。通过一夜的审问,孙某最终缴械投降。她和专案组民警一道,蹲点守候,抓捕毒贩,调查取证,辗转川滇渝,成功破获重庆市禁毒史上极为罕见的贩毒案。

真情待人

在男子汉为主的“世界”里当领导,陈光明的诀窍是用心来思考问题,用真情来待人。对队伍的管理,她提出“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坚持政治建警,通过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和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教育;对一起共事的领导,她奉为良师益友,信赖并尊重,班子团结协作,其乐融融;对民警,她压担子、严要求,严厉而不失温情,关爱而不放任,培养锻炼出一批骨干。

在荣誉面前,陈光明主动谦让。生活上,她对下属关怀备至。节日到了,送上温馨的祝福,生病了带去关切的问候,有困难了,送去雪中送炭的帮助,领导的关爱,极大地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热情,民警们勇破大案要案,成绩斐然。荣誉

从警28年的陈光明,曾是全国省(市)级公安禁毒战线上唯一女总队长。陈光明自己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多次受到嘉奖。

2004年,她荣膺“全国三八红旗手”。

2007年2月又获得了第五届“中国十大女杰”的光荣称号。

1996年,陈光明被任命为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总队长,8年的禁毒生涯,她破过许多大案,其领导的禁毒总队连续3年执法质量考评达到优秀。

涉文强案

2009年10月,陈光明因为涉及文强案再次接受调查,接受调查时她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

被母校除名

2010年1月30日,据《长江日报》报道: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陈光明,其姓名已在四川警察学院的英雄墙上消失。曾任该校副校长的江德芳介绍,为了激励在校学生,学校于2003年立了一面英雄墙,专门介绍牺牲或立功的校友。

四川警察学院的英雄墙长约30米,高近3米,上面除了7位烈士的浮雕,还有一块石刻的“优秀毕业生英雄模范名录”,上面刻有41个名字,其中两个姓名被涂抹掉。名录中顺数第九人为文强,倒数第二人为陈光明。经仔细辨认,隐约能看清被抹的两行字,一行是“人民卫士文强”,一行是“中国十大女杰陈光明”。

江德芳称,陈光明曾是该校激励学生的楷模,但没想到会走上歧途。据介绍,文强案发后,学校当即将文强从英雄墙上除名,不久后又将陈光明的姓名抹去。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