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摔婴案

河南警察摔婴案

2013年热点案件
2013年7月,李青峰夫妇怀抱7个月大的女婴散步时,被酒后准备去歌厅唱歌的当地民警郭增喜突然抢走,并高举过头重摔到地上,致女婴当场昏死,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1]2013年8月17日此事被媒体公开报道。林州通报,当地已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林州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8月,初步调查发现,林州公安局未按规定上报案情,是怕因一个人的问题给整个公安队伍抹黑。
  • 中文名:河南警察摔婴案
  • 外文名:Henan police broke baby case
  • 别名:河南警察重摔女婴案
  • 时间:2013年8月19日
  • 发生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林州
  • 主要人物:郭增喜

经过

详细经过

2013年7月20日晚,李青峰夫妇怀抱7个月大的婴儿在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散步,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自己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随后,女婴被送到了附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事后,“摔婴”民警郭增喜说,他和另外两人饭后准备去歌厅“放松娱乐”,远远看到这对怀抱婴儿的夫妇,就借酒劲打赌,猜那个婴儿是胶玩具还是真人。他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大家取笑。他为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遂发生悲剧,他说,这件事他很惭愧。

女婴情况

受伤婴儿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脑部有三处骨折,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性极大。7个月大的李默涵身穿肚兜,脑袋后面一个拳头大肿包仍然清晰可见。据孩子母亲介绍,虽然已经治疗出院,但孩子常会半夜惊醒,害怕见生人,有时会呕吐。医生表示,孩子是否留下后遗症还需观察。

曝光原委

事发后,当地振林派出所出警,涉事民警郭增喜本人仅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后来在一次林州市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该事件才被媒体曝光。

封口费传闻

有消息称,女婴家长案发以来长时间未就此案表达公开意见,是因案发后,郭增喜曾通过林州市公安局一位领导做中间人,与李青峰达成赔偿协议,由郭增喜赔偿李青峰几十万,李青峰不再追究郭增喜的责任。

对此消息,被摔伤婴儿的父亲李青峰一直未给予回复。2013年8月18日晚林州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士表示否认,不可能有这样的协议。但他未做进一步说明。

回应

通报

河南林州市公安局一份情况通报显示,针对备受各方关注的“民警摔婴”事件,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初步结束。通报称,在做出摔婴举动之前,涉事民警郭增喜和几个朋友一起在一饭店吃饭、饮酒。郭增喜,事发时为林州市公安局矿管警察大队民警,二级警督警衔。

根据相关材料,2013年7月18日晚,郭增喜和朋友在林州市黄华山景区的一家饭店吃饭、饮酒。饭后,郭增喜等人到林州市皇冠KTV门口时,遇见李青峰抱着其7个月大的女儿从歌厅出来,郭增喜直接从李青峰怀中抓住其女儿扔在地上,后李青峰及家属即将其女儿送林州市中心医院救治,因其女年幼,为稳妥又转到安阳地区医院。

处理

2013年8月18日晚,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8月19日晚,林州市市委发布通稿称,安阳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以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彻底调查,摔婴民警郭增喜也已被押往安阳看守所采取异地关押措施。

2013年8月22日,林州“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3年8月23日,河南林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林州市公安局局长、书记魏书平撤销局长职务、留党查看。政委杨承栋撤销党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职务,副书记苏祥顺也被撤销职务。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苏祥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调查

备受关注的林州“民警摔婴”案件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消息显示,林州市公安局三名主要领导已被停职。

2013年8月17日,安阳市纪委、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随即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驻林州市开展调查工作。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工作。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润超主持林州市公安局工作。

2013年8月23日,河南林州民警摔婴案调查组透露,初步调查发现,林州公安局未按规定上报案情,是怕因一个人的问题给整个公安队伍抹黑。已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长魏书平确认,“主要考虑的是公安队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声誉”。

表态

官方说法

局长回应为公安的形象没上报

已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长魏书平说,知道郭增喜案是在2013年7月18日早上七点半,“没上报不是说不追究他了,主要考虑的是公安队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声誉。”魏书平说,案件按故意伤害案的程序正常进行,但在法医鉴定那里卡壳了。

魏书平介绍,2013年7月18日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会讨论并拿出意见:第一,让政委拿2万元到医院慰问孩子家属,协助救治。第二,抽调民警对被围观群众打伤住院的郭增喜进行监控,等其伤好后关禁闭控制。第三,由派出所调查取证,依法处理。

然而,法医鉴定环节出了问题。魏书平表示,孩子家长不同意搞鉴定,而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必须有法医鉴定结论才能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而他“作为底层的公安局长,杂事太多,没有盯着,在等法医鉴定的过程中就这样了”,直到8月17日媒体曝光此事。

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没有进展,但在舆论聚焦之下,林州公安局忽然就“雷厉风行”地将郭增喜刑拘了。魏书平对此解释,怕郭增喜在媒体压力下逃跑,所以马上抓人,想着法医鉴定很快能出来,所以采取了超常规的手续。

否认曾被关禁闭

2013年8月25日,在南摔婴警察案发生后,相关人员首次公开露面,参加一档媒体访谈栏目,在采访期间,郭增喜亲口承认自己并未遭到关禁闭,而是一直在家中,有派出所的人人天天去他家。

律师说法

对于女婴家长不同意法医鉴定导致办案卡壳的说法,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法医鉴定不是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必然条件,没有法医鉴定不是不对郭增喜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15天禁闭也非刑事措施。在许多重伤害案件中,最重要的是抢救伤者,无法同时做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也要等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得出,“这期间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吗?”

尹富强认为,被摔女婴到医院后,医生会初步做个判断,出警民警应该对女婴的伤情有大致了解,判断此案是否牵涉刑事责任、是否需要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尹富强律师认为,郭增喜涉嫌的罪名有可能是故意伤害,但也有可能是故意杀人或故意杀人未遂。比如,在北京大兴摔婴案中,犯罪嫌疑人韩磊事发前也有饮酒,但最终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公诉。

尹富强认为,河南与北京适用同一部刑法,不能区别对待。“目前官方披露的信息还不够充分,希望当地有关部门更多地披露案件信息,佐证故意伤害的说法,让法律工作者能分清两者的区别。”尹富强说,这也能避免公众对司法办案机关的怀疑,否则当地公安部门的公信力将进一步降低。

舆论影响

央视节目主持人白岩松在《新闻1+1》中,五问河南林州摔婴案——

白岩松:

第一个,就是在林州市公安局的内部,难道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吗?这次2013年8月17日媒体一爆料之后安阳市公安局迅速的定性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而且影响非常的恶劣,但是作为林州市公安局难道不知道吗?如果事发了之后,如果知道它是这种刑事案件,当时已经事发之后有很多的百姓愤怒的把他围住,甚至暴打一顿这样的概念,那么既然是知道是犯罪,为什么只是关了15天的禁闭,难道作为公安局不知道这个性质吗?这个问号其实挺大。

第二个问号接着要问的是,这件事情发生了之后,一直到2013年8月17日,这一个月都相对沉默,只是藏在了林州市公安局里头?还是整个林州市其实都知道,如果知道了的话,为什么没有去公开这种处理呢?难道是不知道吗?又不会啊。你看,今天的《法制晚报》对爆料人进行了一个采访,其中有这样的回答。

《法制晚报》:你觉得事发后想无盖了的只有林州公安局吗?这个爆料是傅权责,这个名字当然是化名了,他要负全责,如果只有公安局,为什么内部有通报?既然有了通报,说明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我也知道了。知晓这事的范围肯定不止公安机关系统内部了,很多部门的很多领导都应该知道了。可问题也就来了,为什么没人把这事说出来?没错,假如说不止林州公安局,整个林州市相关的领导也都知道了的话,为什么这一个月是沉默的呢?

那么第三个我们要问的是,那就是结合以上,为什么既是犯罪,同时大家又知道,可是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却都保持沉默?

第四个要打开的一个问号,就是为什么受害者家属一直是保持沉默,甚至是躲记者,这里到底有没有一些工作在做,当然这也是一个问号,希望没有。

第五个就是自打2013年8月17日媒体去报道了这件事情,很多记者开始去采访,可是据很多记者在发表出来的公开报道当中都显示,他们到了当地之后都特别关照,甚至在做工作,那么究竟是谁在做这些工作?他们是受谁的指派?因此这也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还仅仅是一个熟人社会,大家互相帮忙,或者怕丢面子等等,这些问号都需要给我们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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