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清香。
用法用量
外用,将喷头对准患处距15~20厘米,连续按压喷头顶部,使药液均匀喷至患处。对软组织损伤所致皮肤瘀血、肿胀、疼痛等症,可直接喷于患处或将药液喷于药棉上,用药棉贴于患处,每日喷2~6次。对新鲜烧烫伤创面,连续喷药3-4次即可止痛,如有水泡,将其刺破,泡皮不须剥落。止痛后,每日用药2-6次(视其轻重,每日也可多喷数次)至痂皮脱落痊愈。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7.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
1、孕妇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包装
塑料瓶装;70ml/瓶/盒。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10226(ZD-022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