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

贵阳市教育局

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贵阳市教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市管高校、所属单位、各区(市、县)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按管理权限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1]
    中文名:贵阳市教育局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主管单位:贵阳市政府 单位类型:政府部门 单位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市教育局内设职能处(室),其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管理机关事务;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督办、会务、信息、机要、信访、目标管理及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党委的日常工作。

2、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工作。

3、计划财务处

参与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和统招中学招生计划;负责直属学校的布局及调整工作;拟定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及管理办法,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编制直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市级教育基建专款和各种教育专项经费并对其使用效益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内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房改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协调直属学校各类设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常规统计工作。

4、基础教育处

指导和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评价;负责直属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学校课程的设置、调整及教材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信息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高、初中会考工作;负责对全市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价;指导科技实践基地、德育基地和德育队伍的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生的校外德育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学历及学生奖惩工作;参与审核社会力量举办高中段学校的工作。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协调全市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制订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职业高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和全市职业高中学生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配合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中段各类民办学校的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6、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市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

对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评价,拟定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全市性的学生体育、卫生、艺术活动;指导专业师资培训;组织对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组织指导直属学校体育活动场地的规划和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对学校的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7、师范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师范教育工作;制订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属师范学校教学工作;参与研究市属高、中等师范学校设置、调整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8、保卫处(法规处)

负责本系统的法制教育、法规咨询工作;协调直属单位的法律事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保密、安全、保卫工作。

9、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行使市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组织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市的宏观教育政策、教育发展战略、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诸多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

10、市教育工会

贯彻实施市教育局党委、上级工会有关决定,指导、帮助所属基层工会以及区(市、县)教育工会开展具有产业特点的活动;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指导所属基层教职工代表正确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建设;按规定审批所属基层工会委员会,收交工会会费,培训所属工会干部;负责直属单位女职工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抓好全市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筹备全市庆祝教师节的活动;管理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

11、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知道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2、贵阳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

(1)、《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决定的情况。

(2)、协助市教育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4)、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省教育厅纪工委、监察室和市教育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5)、查处群众投诉的中小学乱收费及学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相关问题。

(6)、完成大宗物质采购、大额资金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的监督工作。

(7)、市教育局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8)、市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日常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0月20日,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n2021年4月,贵州市教育局被公示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n2021年4月,被评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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