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

鸿茅药酒

鸿茅公司产品统称
鸿茅药酒是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产品。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处方含有67味药味,规格为每瓶装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1]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 药品名称:鸿茅药酒
  • 是否处方药:非处方药
  • 批准文号:Z15020795
  • 药品类型:甲类非处方药品
  • 违法次数:近10年违法2630次

产品简介

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甲类otc(红色):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生产标准

鸿茅药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根据2010版GMP的要求,参照欧盟GMP标准建立的标准体系。在GMP基础之上,鸿茅药业还于9月2日正式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鸿茅药业已经建成产学研一体的企业创新技术体系,企业研发中心正在逐步升级建设国内首家药酒类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中药提取率、提高中药生物利用度、提升中药安全性、提升中药均一性和均匀性”等创新技术获得6项国家专利。

发展历史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鸿茅药酒曾出口远销蒙古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前,鸿茅药业致力于在蒙古国开展鸿茅药酒系列产品标准互认和注册工作,并力图以蒙古市场为先导,借“一带一路”东风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

1992年10月16日,鸿茅药酒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批准注册,原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86)I-20-1355号”。

2002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该品种批准文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再注册,现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2011年度,“鸿茅药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夫基金企业技术创新奖;

2017年度,“中药酒剂提取与分离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生物医药领域专项资金支持。

社会争议事件

“明星企业”荣誉称号事件

2019年12月21日,中国中药协会授予鸿茅药业“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 12月26日,中国中药协会针对此事致歉。致歉声明称,因把关不严,在表彰环节出现了争议较大的入选企业和个人,引发公众批评。在此,协会对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对中药行业发展所带来的困扰,诚恳道歉,深刻反思。协会在引导鼓励会员企业热心公益、投身精准扶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中出现偏差,疏于审査和管理,尤其对于“鸿茅药酒事件”在社会公众与论中的影响认识不足,引起广泛质疑。对此,协会诚恳接受各方就此事的批评指正。协会决定撤销本次表彰,纠正错误,规范管理。

媒体披露产品问题

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2009年以来,鸿茅药酒已先后被吉林、辽宁、江西、山东、宁夏、河北、浙江、海南、湖南、四川等省及重庆、济南、绍兴、昆明、温岭等市食药监和工商部门曝光或查处,多次被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2013年4月,浙江省食药监局曾认定鸿茅药业等企业为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严重失信等级,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2015年1月26日,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因违法广告,被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暂停销售措施。

2016年3月23日,据《羊城晚报》报道,自去2015年9月新《广告法》实施,鸿茅药酒被工商部门首个立案查处后,鸿茅药酒只是将广告改头换面,仍继续在电视上进行夸大宣传,并质疑换“马甲”吆喝。

2016年9月,因发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而被责令暂停销售。

2018年4月16 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鸿茅实业总裁段炬红坦承,鸿茅药酒确实存在着营销过度依赖广告、广告投放量大、部分下游经销商和零售药店广告违规、广告发布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 在新广告法颁布后,鸿茅药酒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规范管理,约束经销商依法宣传。近三年,鸿茅药业直接发布的广告主要在央视、各卫视及地方媒体,广告发布过程均依法合规,全国各级经销商基本上没有出现严重违法广告现象。

谭秦东文章事件

鸿茅药酒事件是指由广州医生谭秦东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而引发的事件。

“鸿茅药酒”曾因医生被抓红极一时,当时曾有学者质疑鸿茅药酒不符合“非遗”要求,指其非遗申报存在瑕疵,宣传含有“豹骨”的说法涉嫌虚假申报。2018年5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回应律师殷清利申请公开鸿茅药酒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格时表示:鸿茅药酒配制技艺的申报和认定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

事件主词条:鸿茅药酒事件

申遗事件

2018年5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回应律师殷清利申请公开鸿茅药酒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格时表示:鸿茅药酒配制技艺的申报和认定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在文化和旅游部的回复中表示,关于“鸿茅药酒酿酒技艺”的申报,其实早在2013年9月就已经进行。在2014年的评审中,“鸿茅药酒配制技艺”在项目初评环节获得全票通过,紧随其后的20天社会公示中,也并未有任何关于“鸿茅药酒配制技艺”项目的异议。因此,在2014年9月,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意,原文化部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议名单报请国务院批准公布,2014年11月,国务院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国传统制剂方法(鸿茅药酒配制技艺)”名列其中。

关于文化与旅游部的回复,殷清利表示,自己并不满意,“回应中,只是说在初审中全票通过,但并未提供初评和审议的成员的姓名、意见。据了解,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中传统医药有三位专家委员,分别是柳长华、诸国本和曹洪欣。而在内蒙古鸿茅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查询中董事信息中有柳长华的姓名。”殷清利表示,他将再次向文化和旅游部发函,要求公开专家柳长华具体信息,以核实确认是否与鸿茅药业公司的董事柳长华是否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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