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银

张自银

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自银,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湖南澧县人。本科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现任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 中文名:张自银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
  • 职务: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性别:男
  • 出生地:湖南省津市市
  • 入党时间:1983年06月

人物履历

1978.09——1981.07,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农学专业学生

1981.07——1984.01,澧县灵泉乡农技员、财会专干、计生专干、民政专干、武装部长助理、党委办公室秘书;

1984.01——1985.12,澧县李家铺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1985.12——1987.06,共青团澧县县委书记;

1987.06——1989.07,澧县道河乡党委书记(其中:1986.09—1988.06,中共湖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脱产本科班学员);

1989.07——1992.07,共青团湖南省委青农部主任科员

1992.07——1993.02,共青团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3.02——1995.03,共青团湖南省委实业部部长;

1995.03——1995.10,共青团湖南省委事业发展部部长;

1995.10——1996.10,中共祁东县委副书记;

1996.10——1997.03,中共祁东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1997.03——1997.08,中共祁东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县长;

1997.08——2000.09,中共祁东县委书记;

2000.09——2001.01,中共衡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1.01——2001.11,中共衡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工委第一书记;

2001.11——2003.04,中共衡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直工委第一书记;

2003.04——2003.05,中共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2003.05——2004.12,中共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4.12——2006.09,中共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2006.09——2007.01,中共衡阳市委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07.01——2008.06,中共衡阳市委副书记;

2008.06——2009.01,中共衡阳市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09.01——2013.03,中共衡阳市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03——2014.06,中共怀化市委书记;

2014.06——2018.11,湖南省委办公厅正厅级干部;

2018.11——,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任免信息

2014年06月11日,怀化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免去张自银的怀化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6年02月26日,张自银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8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张自银任省民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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