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條款

羅斯條款

NBA新條款
(Rose)羅斯條款,是NBA在新勞資協議中的新條款,它規定:隻有那些曾在新秀合同前四年期間當選過MVP,或者是曾在全明星票選中兩次以首發身份入選全明星賽,亦或是曾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無論是第幾隊)的球員才有資格利用“羅斯條款”拿到一份大合同。
    中文名:羅斯條款 外文名: 别名: 指定時間:2011年11月26日 對象:處于新秀合同期的NBA球員 符合人物:羅斯、杜蘭特、格裡芬、喬治

制定

11月26日電 (記者 孫宇挺)美國NBA球迷在感恩節之際收獲一個意外大禮,在各方努力之下,經過連續15個小時談判,26日淩晨,NBA勞資雙方終于達成停擺結束的協議。今天,ESPN記者馬克-斯坦恩曝光了球員工執行董事比利-亨特發給球員們的新協議備忘錄,在新協議中,聯盟将會針對那些處于新秀合同中的年輕球員設置一個“羅斯條款”,以獎勵那些表現出色的球員。

以2008年進入聯盟的德裡克-羅斯為例,此前有消息稱工資帽依然會維持在5800萬美元,假如按照舊版勞資協議,羅斯以頂薪跟公牛續約的話,他可以得到一份起薪為1450萬美元的大合同;但在“羅斯條款”下,他就可以得到一份起薪為1740萬美元的大合同。要知道,德懷特-霍華德、克裡斯-保羅、德隆-威廉姆斯這些比羅斯進入NBA還早的頂級球星接下來的合同起薪也不過是這個價位。

“羅斯條款”是指一名球員在執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後,在簽訂職業生涯第二份合同時可得到一份占全隊工資帽30%(較舊合同增長了5%)的頂薪合同。不過該條款有很嚴的入門門檻:在新秀合同前四年當選過MVP,或兩次在全明星賽中入選首發陣容,或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

時緻當時,全NBA符合這一條件的隻有羅斯一人,因此新協議的這一規定被人們稱為“羅斯條款”。

勞資協議

NBA新勞資協議的部分細節已經曝光,新協議将多出一條條款,而德裡克-羅斯将是這條條款的第一受益者,他可以更早的拿到一份占據球隊工資帽30%的頂薪合同。

與上一份勞資協議保持一緻,在薪水最大限額方面根據像以前那樣根據明确的效力年限限制,而超級球星的額度不是根據根據他們的表現來界定。在球隊供職1到6年的球員的年薪最高占到球隊薪資總額的25%,6年以上的球員為30%。

未來當他成為自由球員的時候,根據現存的條款他薪水的最大額度隻能為球隊工資帽的25%,不過鑒于他上賽季剛剛成為聯盟史上最年輕的最有價值球員,這樣的限制明顯不合理。因此新的勞資協議多出了一條新的條款。

條款實行

2011年12月20日,凱文·杜蘭特成為“羅斯條款”的首位受益人;2013年01月26日,布雷克-格裡芬連續第2年入選全明星首發陣容,這也使得他合同中的“德裡克-羅斯條款”被激活。2014年06月,步行者後衛保羅·喬治連續第二年入選年度第三陣,喬治的續約合同将會得到額外的700萬美金獎勵。另外,雷霆主控衛拉塞爾-維斯布魯克符合羅斯條款的符合條件,因雷霆不願以羅斯條款續約維斯布魯克,最終維斯布魯克放棄了羅斯條款。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