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事件

谷歌事件

谷歌對中國網絡管理的直接沖撞
2010年1月13日消息,Google公司已經決定,不願再審查Google.cn上的搜索結果,Google将在未來幾周時間和中國政府談判,要求能夠在中國法律框架内運營未經過濾審查的搜索引擎[1]。北京時間2010年3月23日淩晨3時零3分,借黑客攻擊問題指責中國,宣布停止對谷歌中國搜索服務的“過濾審查”,并将搜索服務由中國内地轉至香港。[2]
    中文名:谷歌事件 外文名: 發生地點:中國 成立時間:1998年7月

基本簡介

近來,谷歌數字圖書館未經授權掃描中國作家作品引發著作權人維權一事,成了各界關注熱點。據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統計,有570位中國作家的近18000種作品被谷歌掃描上網。11月,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同谷歌方面進行了兩次談判。第一次談判沒有達成協議,2009年11月20日進行的第二輪會談中,谷歌同意把掃描、收錄中國圖書的清單在12月份提供給文著協,但仍否認“侵權”。愈演愈烈的“谷歌事件”引發了中國各界的熱烈探讨,傳統版權保護将如何應對數字技術發展的挑戰成為讨論焦點。

中國熱議

中國版權協會在不久前結束的“2009中國版權年會”上,。“數字網絡環境下的版權價值提升”成為會議主題。有“數字網絡環境”與“版權”這兩個界定,與會嘉賓的發言大多提及了近期很熱的“谷歌數字圖書館事件”。 

美國谷歌公司從2004年開始對圖書進行大規模的數字化,引發美國多家圖書出版商和美國作家協會起訴谷歌,指控其圖書掃描項目侵犯了他們的版權。随後,這樣的争議延及到世界各國,中國也是其中之一。 

中國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發言指出,現在中國互聯網網民已經有3億多人,未來兩年,網民可能達到5到6億人。互聯網深刻改變人們思維與生活方式的同時,也帶來了版權方面的巨大争議,這是全球都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他說:“解決的方式是什麼?不是在虛拟世界有一套法律著作權的制度,而在現實生活中另有一套法律制度。鼓勵知識創造,而且在尊重知識創造的前提下尋求各種授權的使用方式,這是最基本的原則。” 

中國于今年2009年11月初,由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代表部分涉嫌被谷歌侵權的中國文字著作權人同谷歌方面進行談判,沒有達成協議。11月18日晚,中國作家協會發布“維權通告”,要求谷歌從當日起未經授權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掃描收錄使用中國作家作品,并且對此前未經授權掃描收錄使用的中國作家作品,谷歌須在12月31日前提交處理方案并盡快辦理賠償事宜。中國作協作家權益保障辦公室負責人呂潔女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按照我們國家法律,雖然他說他沒有傳播,但掃描、收錄(行為)本身至少侵犯了著作權人的複制權。我們覺得應該讓所有的作家都知道這件事情,維護自己的權益。沒有掃描的現在要停止,他一定要取得授權之後才能開始。” 

實際上,近幾年,世界幾家著名IT企業都遇到了版權官司。互聯網發展給版權保護帶來的挑戰,糾結了各方關注。有人認為,海量作品在網上傳播要逐個取得著作權人授權,将極大地阻礙文化成果傳播;也有人認為,谷歌數字圖書館先掃描作品,待著作權人獲知後再追加授權,也是一種解決之道;中國年輕作家韓寒則在博客中支持谷歌;但更多的人将谷歌的行為稱為“強盜”行為。 

對于各種争議,中南财經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曹新明教授認為,不管是傳統媒體還是新的媒介,尊重著作權受保護這個原則都應該是不變的:“海量信息傳播跟是否要求授權并不矛盾。應對新的網絡環境,特别是數字圖書館,給予更方便的授權方式是需要進一步的考慮。但這是不是說不去經過授權就可以使用,這是不可以的。至少目前全世界各國法律,包括國際公約,都沒有允許沒經授權的使用。” 

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授權問題在中國起步很晚。中國在2006年7月才開始實施《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之前,很少有出版社會與作者談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授權。正因如此,當有消息透露,谷歌稱有5、6萬種中國圖書得到相關出版社授權,可以在谷歌數字圖書館上顯示部分内容時,受到中國版權業界質疑。 

同樣的難題也擺在中國企業面前。中國出版集團數字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成勇表示,版權得到尊重是數字産業獲取内容資源的保證:“如果技術的發展導緻版權的不被尊重,那麼我想就不會有人去創造原創性的非常高質量的内容,那我們的内容資源就空了。數字版權保護兩方面,一方面要保護,另一方面要傳播,在傳播與保護之間建立一個平衡。” 

劉成勇的這種想法,在11月20日中國文著協與谷歌方面的第二次會談中得到體現。參與會談的文著協副總幹事張洪波介紹,谷歌代表明确表示,谷歌在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過程當中,不會放棄中國著作權人的作品,中國優秀的文化在谷歌數字圖書館當中占有重要地位,谷歌方面願意通過合法有效的途徑、渠道和程序,來使用中國的作品。雙方達成意向,本着合作的态度加強溝通,推動相關問題盡快解決。 

在中國版權年會上,中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先生介紹,國家版權局正在推動修改著作權法,應對互聯網上的版權挑戰:“當前我們是在堅持版權保護基本原則的情況下推進工作。一方面加強保護,加大對網絡盜版侵權的打擊力度;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促進互聯網的合法使用,要在權利人和使用者之間建立一種和諧的、規範的、互利雙赢的使用機制。在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來保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廣泛傳播,來滿足公衆需要。” 

王自強認為,相關各方在法律基礎上建立合理的合作關系,是解決互聯網版權保護紊亂非常重要的方式。

事件聲明

據國外媒體報道,阿裡巴巴集團周六稱,雅虎對谷歌事件所做評論“太草率”。 

阿裡巴巴今天在聲明中稱:“阿裡巴巴集團反對美國雅虎表态支持谷歌對中國指稱的聲明,并已經對美國雅虎提出抗議。阿裡巴巴集團認為,在事情尚未完全明朗之際,美國雅虎公司如此草率表态,是不負責任的,阿裡巴巴集團認為,任何公司在世界各國經營,都必須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文化和習慣,我們尊重任何一家公司自己的商業決定,但我們堅決反對任何把商業問題政治化的行為。” 

雅虎本周發表聲明力挺谷歌言論,即對企業網絡進行的黑客攻擊行為嚴重侵犯了網民隐私,必須予以反對。 

2005年,雅虎用中國業務及10億美元現金換取了阿裡巴巴集團40%股份。自雅虎CEO楊緻遠離職以來,阿裡巴巴集團與雅虎的關系開始變得緊張起來。去年,雅虎在阿裡巴巴10周年慶之前突然抛售所持香港上市的alibaba.com股份,令阿裡巴巴集團高管大為意外。阿裡巴巴集團此次聲明凸顯兩家公司之間日益激烈的矛盾。有消息稱,阿裡巴巴集團希望雅虎轉讓所持股份,但雅虎高管多次公開表示,這些股份是其在中國的重要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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