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持有人獲取的是一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一定的代價(權利金)。權證(實際上所有期權)與遠期或期貨的分别在于前者持有人所獲得的不是一種責任,而是一種權利,後者持有人需有責任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合約,即必須以一個指定的價格,在指定的未來時間,交易指定的相關資産。而這種交易被稱為權證交易。
權證是一種類似期權的基礎衍生産品,在我國發展曆史不長,但意義重大,一方面在我國股權分置改革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作為我國僅有的一種金融衍生産品,其發展經曆可以為今後我國衍生品市場的發展提供寶貴的經驗。
基礎知識
交易的地點
投資者可以在經交易所認可的具有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的營業部買賣權證。如果營業部不能代理買賣權證,可能是該營業部交易權證的資格受到限制,請與該券商聯系确認。
如何才能開通權證交易
投資者買賣權證前應在其券商處了解相關業務規則和可能産生的風險,并簽署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統一制定的風險揭示書。隻有在簽署風險揭示書後,投資者才能進行權證交易。(有些營業部可以電話申請後再補辦手續)
怎樣進行權證交易
權證的買賣與股票相似,投資者可以通過券商提供的諸如電腦終端、網上交易平台、電話委托等申報渠道輸入帳戶、權證代碼、價格、數量和買賣方向等信息就可以買賣權證。所需帳戶就是股票帳戶,已有股票帳戶的投資者不用開設新的帳戶。
權證買賣報單的規定
單筆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份,權證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的整數倍,也就是說投資者每次申報買入的最少數量應為100份,或100的整數倍。如可以買入100份、1200份等,但不得申報買入99份、160份等。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币。
權證的停牌
權證作為證券衍生産品,其價值主要取決于對應正股的價值,由此證價格和對應正股的價格存在密切的聯動關系。根據交易所規定:對應正股停牌的,權證相應停牌。對應正股複牌的,權證複牌。此外,交易所還規定根據市場需要有權單獨暫停權證的交易。
權證的交易傭金、費用等:參照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标準執行。具體為權證交易的傭金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行權時向登記公司按股票過戶面值繳納0.05%的股票過戶費,不收取行權傭金。
權證股票
與股票交易當日買進當日不得賣出不同,權證實行T+0交易,即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
權證交易的漲跌幅計算
權證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但與股票漲跌幅采取的百分之十的比例限制不同,權證漲跌幅是以漲跌幅的價格而不是百分比來限制的,具體按下列公式計算:
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标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标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目前品種都是1)
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标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标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當計算結果小于等于零時,權證跌幅價格為零)
舉例:某日權證的收盤價是1元,對應正股的收盤價是10元。第二天,對應正股漲停至11元,如果權證也漲停,按上面的公式計算,權證的漲停價格為:1+(11-10)×125%=2.25元,此時權證的漲幅百分比為(2.25-1)/1×100%=125%
權證交易與股票交易
權證交易與股票交易非常相似,除了使用同一個的滬深兩市股票交易賬戶之外,在交易時間、交易機制(競價方式)等方面都與股票相同。不過也有些明顯的不同之處:
(1)權證交易需要先書面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
由于權證具有财務杠杆和到期日,風險相對較大,因此,從2007年8月1日開始,滬深交易所要求投資者在參與權證交易之前,都必須到營業部當面書面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
(2)申報價格最小單位
與股票價格變動最小單位0.01元不同,權證的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0.001元。這是因為有些權證的價格可能很低,比如對價外權證而言,權證的價格可能隻有幾分錢甚至接近0,這時如果其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則價格跳動的幅度就顯得過大,所以交易所規定權證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0.001。
(3)權證價格的漲跌幅限制
目前股票的正常漲跌幅采取10%的比例限制,而權證漲跌幅是以允許漲跌價格的絕對金額而不是百分比來計算的,具體按下列公式計算:
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标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标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
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标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标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當計算結果小于等于零時,權證跌幅價格為零。
值得注意的是,公式中“标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标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或者“标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标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的計算,深滬兩市采用的方法不同。滬市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0.01元。深市則不采取四舍五入而采用精确計算的方法,精确到0.001元。
(4)“T+0”交易制度
目前我國證券交易中,A股是實行“T+1”交易制度,即當日買入的股票當日不能賣出,隻能在下一個營業日之後才可以賣出。而權證則采取T+0方式,投資者買入權證後,可于成交當日進行賣出。
(5)申報數量限制
權證單筆買入或賣出的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份。其中買入的申報數量必須為100份的整數倍,但賣出申報數量則沒有這種要求。